第100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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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在他最困顿、最平凡的时候把他抱回家, 误会他卖过身都毫不犹豫地说要他的男人, 没有道理再因为他“不够好”、或者是他不小心说错或者做错什么了而嫌弃他。
  那会是因为什么?
  不知道。
  程彻觉得自己仿佛掉进了黑暗的森林里。像是一只小黑兔, 徒劳奔走,找不到一丝亮光,屡屡刹车,发现自己只差一点点就要掉进万丈深渊。
  可是最后,他还是稳住了。
  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反正是莫名其妙地稳住了。
  ……
  程彻照常上班下班、照常生活、照顾弟弟们,世界还是那个世界。
  日子一天天过去。
  至少在他的脸上,看不出一丝丝裂痕。
  只是偶尔,会是下班开着车一路霓虹时,觉得身边安静得太过分。只是偶尔, 打开冰箱, 再也看不到某人总是会帮他买的虾球和果仁巧克力。
  只是在漫长的夜里,一个人的房间太过安静。
  而他早已经习惯了温暖的拥抱、手□□缠的黏糊,似乎只有轻柔的呼吸相伴,才能轻易入眠。
  渐渐的,程彻发现自己竟然不再想要一个“理由”。
  不再想要解释,不再想要知道“为什么”。
  只是单纯地很想赵清嶺。
  那样的思念, 会在孩子们去上学的午后,他一个人在客厅里发呆的时候,尤其地偷偷蔓延、无孔不入。
  会牵动着心口,带着整个胸腔一起疼痛。
  每到那个时候,程彻则会蜷缩在沙发上,微微笑。
  他把那种疼痛当做对自己的一种惩罚。
  自己迟钝、后知后觉的惩罚。
  家里空荡荡的时候,一楼的客厅会显得更外地大。欧式的极简家具装潢,典型赵清嶺式的含蓄低调优雅。
  地毯是雪白的,光着脚踩上去时,毛茸茸的很舒服。
  程彻有的时候,在阳光下抱着膝发着呆,会想起第一次进这间房子时的情景。
  那个时候的他,又土又傻。
  第一次,算是被赵清嶺骗回来的。
  晚餐被灌了点葡萄酒,晕晕乎乎,只隐约想着这房子好大好漂亮,然后就被人揽着后背推进了玄关。
  玄关点亮了灯,扑面而来是木质的香。他当时是真的头昏,人家帮他脱了鞋袜他都不知道,只记得第一次踏上那地毯一瞬间的震撼皮毛,雪白、棉花团一般,踩起来柔软极了。
  像是踩在云朵里。
  而现在,踩着同样的地毯,程彻像幽灵一样飘过客厅。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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