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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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着落地窗是一架漂亮的黑色三角钢琴。
  赵清嶺会弹钢琴,且弹得很好。还记得高中某年的新年音乐会他曾经上过一次台。程彻当时他在台下,一直远远地看着他,那首曲子他听得入迷、又有些微微酸涩。
  “叮——”
  手指戳了一下琴键,发出低低的声音。
  程彻的手修长,以至于很多人都说他这种手指适合学琴,可以他小时候的家境,显然没有那样的机会。
  他又想起某个场景,那时他们还没在一起,是暧昧最浓的时期。
  【怎么一直盯着看,要来试试看么?】
  赵清嶺把他拉过去,让他坐在他长凳边上,按住他的手指,“叮叮咚咚”了一声,跳跃了几个键位。
  音符简单、调皮而悦耳。
  【来,你自己试试。】
  程彻还记得那个时候他们靠得很近,他垂眸,心脏跳的很厉害,又羞愧:【……我不会。】
  【很简单的。】
  男神的手,再度覆在他的手指上,“doso so……”赵清嶺的手指跳了一个键位,“laso”。
  然后再按着他的手指——“famiredo”。
  程彻还记得,那时窗外的夜幕里,他看到了。
  是真的,一闪一闪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
  ……
  就这样,一个人的很多个午后,程彻渐渐喜欢上了像这样抱着膝,在沙发上甜蜜又酸楚地发一会儿呆。
  他想起很多事情,想起第一次赵清嶺家吃到了英式茶点。
  赵清嶺亲手沏茶,圆圆带花边的小饼干。糟糕的是,他没拿住,饼干屑沾到了红色的木地板上。
  他有些慌,男神则马上笑着说:【没事没事。】
  【你是不是觉得我家很干净,连根头发丝都没有?嗯,那是因为打扫今天阿姨才来过。】
  【你明天再看看,就是个狗窝。我懒,不是那种收捡的人。】
  后来在一起的两年,他发现男神确实懒懒散散,很可爱。
  有时候,程彻又会想起来他们同居的起点——那段日子,他刚去赵清嶺的公司上班,赵清嶺每天每天花式“骗”他搬到他家去住。
  程彻受宠若惊,却实在不敢造次,于是屡屡违心拒绝。
  后来有一次,大概因为加班太累,他胃病发作昏倒。只模糊记得第一次醒来在医院,第二次醒来的时候,人就已经在赵清嶺的床上,赵清嶺喂他粥,很强硬又很霸道:
  “你以后,必须给我留下来!留在我家给我养!”
  “我要把你养得好好的,保证不再生病。”
  他们能在一起,似乎全程都是赵清嶺追的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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