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第67节(3 / 4)
“亲爱的,你真是个难得的知己,我迫不及待的想要与你多聊一聊,我们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这真叫我高兴!”
冬秀婉拒她的邀请:“十分抱歉我无法一同前往了,您知道,孕妇总是很娇贵的,为了践行您优生优育的准则,我觉得我现在应该做的是回到家里去好好休息一番,而不是到酒桌上去,您觉得呢?”
桑格夫人闻言十分爽朗的大笑起来:“哦,你说得没错,亲爱的,那么请容许我改日登门去拜访,我觉得有许多的想法我们都需要交流一下!”
“乐意之至,随时恭候您的大驾!”
不过遗憾的是,桑格夫人最终也没能来拜访她,人家还要去别的地方做演讲,行程是十分紧密的,胡竞之告诉冬秀,说桑格夫人对她极其欣赏,临走前还对她念念不舍,托他转告说希望有机会能在美国招待她,把冬秀给感动坏了,不独桑格夫人在她这里找到了认同,她同样也在对方身上得到了尊重和热忱。
注:1来自舒婷的《致橡树》原文
第105章 避孕
听过这次的演讲,冬秀做了一个决定:生下孩子后她就去做绝育手术。
原本男子的绝育手术做起来是更简单、伤害也更小的,可这时候人们的普遍思想都把结扎这个绝育手术等同于阉割,觉得做了这个手术的男人就会雄风不再,不能再称之为一个正常的男人了。
冬秀在与胡竞之商量这件事的时候,胡竞之倒是同意由他自己去做的,他在国外待了那么长时间,这种事见过不少,并不会把它妖魔化,只是这种事在二十一世纪都还不普及呢,冬秀觉得他到底是个风云人物,形象还是很重要的,没必要为这件事去受人的非议嘲讽,甚至歧视、责难,便十动然拒,还是决定自己上了。
几天后冬秀便在报纸上看见了那首《致橡树》,落款是佚名。
胡竞之的办事手段果然叫人放心,也不知他是怎么与那些大佬们说的,反正现在这首新诗虽然火爆得不得了,几乎成了每个青年男女必背的诗作,却没人知道这诗是从她这儿流传出去的,冬秀对此极为满意。
不过这个落款倒是给了冬秀些想法,以后她要是想写一些出格的东西,不也可以用这个名么,那不就是相当于披着神级马甲去搞事?想想就觉得很兴奋啊。
慧秀坐在一旁正准备着给三妹肚子里的孩子亲手缝制些小衣服小鞋子,见她一个人抱着报纸在旁边乐呵,笑得傻乎乎的,不由得也跟着笑了起来:这都怀了孩子了还是每个正行儿。
正岁月静好间,香儿跑到跟前好奇的问到:“娘,三姨,石板儿他们家是不是没饭吃了呀?”
自从冬秀把这娘俩送到幼稚园去了,她们便仿佛开始蜕变一般,变得越来越自信活泼了起来,前几天大姐拿到了薪水,甚至还与新交到的朋友一起出去逛街了,现在用来给她肚子里的孩子做衣裳的细棉布就是她那次从衣料铺子里专门买回来送给她的,这种事放到以前可是想都别想的,要一个喜欢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人主动与人结伴出去逛街,这可真是极大的改变,冬秀欣喜于她的变化,对此是极为支持的。
至于香儿,这孩子刚来的时候还是个皮肤略有些苍白的文静小公主,在幼稚园混了几个月,不但性格开朗活泼了,人也晒黑了不少。
每次放学回来,便最爱带着石板儿这个跟屁虫做她从幼稚园学回来的游戏,因此常常都跑到前院去玩耍。
冬秀和慧秀听了她的话,不免有些奇怪,崔有粮一家虽然不跟他们在一个桌上吃饭,可也是在一个锅里舀饭吃的,她可从没干过自己吃干的让人家喝稀的、自己吃肉让人家啃骨头这样的事儿,怎么就没饭吃了呢?
“为什么这样问呀?”
“因为我老看见带弟姨偷偷的吃香灰。”
“香灰?”许是这孩子看错了吧,带弟可能是吃的某种酥点的碎屑呢,冬秀自己就很爱吃那些酥饼上掉下来的酥皮、酥壳,觉得油香绵脆,比带了馅儿的还好吃些。
“是啊,我偷偷的看过了,就是香灰,好大一罐子呢,以前我们隔壁有个老奶奶,她说以前他们家没饭吃,人都快饿死了,就去吃了观音土来充饥,现在带弟姨肯定也是太饿了没饭吃,所以才去吃观音灰的!”
冬秀和大姐对视一眼,都觉得不太对劲,香儿说得言之凿凿,连什么观音土都扯出来了,可见应该是没有看错的,那就是带弟真在吃香灰?
香灰这个东西,在华国除了可以用来入药、止血、施肥等等,还有个十分重要的作用,那就是包治百病,对迷信的人来说,这香灰可是在佛前供过,含有无上愿力的,吃了它百病不侵,健康长寿。
所以,带弟别是得了什么病,讳疾忌医,所以跑去庙里求了香灰在治病吧。
待家里人都出去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只剩下她和带弟两人了,冬秀便把她喊过来,直接开口问了她,又说叫她积极治疗,不用担心钱的事……
带弟支支吾吾了好半天,才做贼似的开口问她:“太太,咱们前几天去学校里听那个番婆子讲的那些事儿都是真的吗?先生还说咱们民间的那些土法子其实并不管用,是不是真的啊?”
那天跟着太太听完演讲,她就担心起来了,回到家里立马又跟男人分房了。
原本他们是已经分了房的,前一两个月有铁蛋儿这个哭神分散她的注意力,倒也不觉得怎么样,后来铁蛋儿也不闹腾了,夫妻就有些挨不住了。 ↑返回顶部↑
冬秀婉拒她的邀请:“十分抱歉我无法一同前往了,您知道,孕妇总是很娇贵的,为了践行您优生优育的准则,我觉得我现在应该做的是回到家里去好好休息一番,而不是到酒桌上去,您觉得呢?”
桑格夫人闻言十分爽朗的大笑起来:“哦,你说得没错,亲爱的,那么请容许我改日登门去拜访,我觉得有许多的想法我们都需要交流一下!”
“乐意之至,随时恭候您的大驾!”
不过遗憾的是,桑格夫人最终也没能来拜访她,人家还要去别的地方做演讲,行程是十分紧密的,胡竞之告诉冬秀,说桑格夫人对她极其欣赏,临走前还对她念念不舍,托他转告说希望有机会能在美国招待她,把冬秀给感动坏了,不独桑格夫人在她这里找到了认同,她同样也在对方身上得到了尊重和热忱。
注:1来自舒婷的《致橡树》原文
第105章 避孕
听过这次的演讲,冬秀做了一个决定:生下孩子后她就去做绝育手术。
原本男子的绝育手术做起来是更简单、伤害也更小的,可这时候人们的普遍思想都把结扎这个绝育手术等同于阉割,觉得做了这个手术的男人就会雄风不再,不能再称之为一个正常的男人了。
冬秀在与胡竞之商量这件事的时候,胡竞之倒是同意由他自己去做的,他在国外待了那么长时间,这种事见过不少,并不会把它妖魔化,只是这种事在二十一世纪都还不普及呢,冬秀觉得他到底是个风云人物,形象还是很重要的,没必要为这件事去受人的非议嘲讽,甚至歧视、责难,便十动然拒,还是决定自己上了。
几天后冬秀便在报纸上看见了那首《致橡树》,落款是佚名。
胡竞之的办事手段果然叫人放心,也不知他是怎么与那些大佬们说的,反正现在这首新诗虽然火爆得不得了,几乎成了每个青年男女必背的诗作,却没人知道这诗是从她这儿流传出去的,冬秀对此极为满意。
不过这个落款倒是给了冬秀些想法,以后她要是想写一些出格的东西,不也可以用这个名么,那不就是相当于披着神级马甲去搞事?想想就觉得很兴奋啊。
慧秀坐在一旁正准备着给三妹肚子里的孩子亲手缝制些小衣服小鞋子,见她一个人抱着报纸在旁边乐呵,笑得傻乎乎的,不由得也跟着笑了起来:这都怀了孩子了还是每个正行儿。
正岁月静好间,香儿跑到跟前好奇的问到:“娘,三姨,石板儿他们家是不是没饭吃了呀?”
自从冬秀把这娘俩送到幼稚园去了,她们便仿佛开始蜕变一般,变得越来越自信活泼了起来,前几天大姐拿到了薪水,甚至还与新交到的朋友一起出去逛街了,现在用来给她肚子里的孩子做衣裳的细棉布就是她那次从衣料铺子里专门买回来送给她的,这种事放到以前可是想都别想的,要一个喜欢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人主动与人结伴出去逛街,这可真是极大的改变,冬秀欣喜于她的变化,对此是极为支持的。
至于香儿,这孩子刚来的时候还是个皮肤略有些苍白的文静小公主,在幼稚园混了几个月,不但性格开朗活泼了,人也晒黑了不少。
每次放学回来,便最爱带着石板儿这个跟屁虫做她从幼稚园学回来的游戏,因此常常都跑到前院去玩耍。
冬秀和慧秀听了她的话,不免有些奇怪,崔有粮一家虽然不跟他们在一个桌上吃饭,可也是在一个锅里舀饭吃的,她可从没干过自己吃干的让人家喝稀的、自己吃肉让人家啃骨头这样的事儿,怎么就没饭吃了呢?
“为什么这样问呀?”
“因为我老看见带弟姨偷偷的吃香灰。”
“香灰?”许是这孩子看错了吧,带弟可能是吃的某种酥点的碎屑呢,冬秀自己就很爱吃那些酥饼上掉下来的酥皮、酥壳,觉得油香绵脆,比带了馅儿的还好吃些。
“是啊,我偷偷的看过了,就是香灰,好大一罐子呢,以前我们隔壁有个老奶奶,她说以前他们家没饭吃,人都快饿死了,就去吃了观音土来充饥,现在带弟姨肯定也是太饿了没饭吃,所以才去吃观音灰的!”
冬秀和大姐对视一眼,都觉得不太对劲,香儿说得言之凿凿,连什么观音土都扯出来了,可见应该是没有看错的,那就是带弟真在吃香灰?
香灰这个东西,在华国除了可以用来入药、止血、施肥等等,还有个十分重要的作用,那就是包治百病,对迷信的人来说,这香灰可是在佛前供过,含有无上愿力的,吃了它百病不侵,健康长寿。
所以,带弟别是得了什么病,讳疾忌医,所以跑去庙里求了香灰在治病吧。
待家里人都出去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只剩下她和带弟两人了,冬秀便把她喊过来,直接开口问了她,又说叫她积极治疗,不用担心钱的事……
带弟支支吾吾了好半天,才做贼似的开口问她:“太太,咱们前几天去学校里听那个番婆子讲的那些事儿都是真的吗?先生还说咱们民间的那些土法子其实并不管用,是不是真的啊?”
那天跟着太太听完演讲,她就担心起来了,回到家里立马又跟男人分房了。
原本他们是已经分了房的,前一两个月有铁蛋儿这个哭神分散她的注意力,倒也不觉得怎么样,后来铁蛋儿也不闹腾了,夫妻就有些挨不住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