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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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古丽妮有些惊讶, “他不是京市本地人吗?”
  “他是京市本地人,地地道道的京市本地人, 在这出生,在这长大。”
  宋亮感到疑惑:“那他怎么会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呀?”
  宋兰梅:“这事说起来有点复杂, 你们还记得两年前知青返城的事吧?”
  古丽妮和宋亮齐刷刷点头。
  这么重要的事情,他们不可能忘记。
  从78年年底, 上面就放宽了对知青返城的限制,到了79年的时候, 分布在祖国大江南北的知青们更是大举返城。
  他们大柳村当时因为知青返城的事情, 还闹出了不少麻烦。
  有个已经在大柳村娶妻生子的男知青, 执意要抛下自己的妻子儿女, 返回到城里去。
  宋兰梅望向古丽妮和宋亮:“这小邵同志就是79年1月时, 从疆区那边返城回来的知青。他在疆区下乡了6年, 等到回来之后,却发现家中早已没有他的位置。他原本在家中就不受父母重视,不然他家四个孩子里面,也不会偏偏是最小的他被要求下乡。”
  “他家原本就没多大空间,再加上他的三个哥哥都已经结婚生子, 所以他原本睡觉的位置, 自然是早就被其他人给侵占了。按常理来说,既然他已经下乡回来了, 那再怎么样,也应该努力给他腾个睡觉的地方出来。”
  “但是,他爸妈和他那三个哥哥,却都说他既然已经这么大了,就该学会独立生活了,所以连家门都没让他进,就把他赶走了。”
  古丽妮听到这,忍不住皱眉:“这也太过分了吧,邵同志可是为了家里才下乡的,他们难道不该念着点邵同志的好吗?”
  宋兰梅:“他们那家人就是这副德性。小邵同志从火车站走到家门口的时候,都已经是入夜了,就算想要找临时的住处,基本也不太可能找得到,毕竟那阵子京市的招待所基本也是住满了返城的知青。”
  “邵家和我们家是同一条胡同,我从外面要回家时,恰好看到他在敲门,求家里人让他先进去将就一个晚上,他明天就走,结果他家的人却骂他是狗皮膏药,让他别再死皮赖脸地纠缠着他们。”
  宋兰梅朝听得一脸专注的古丽妮和宋亮解释道:“你们不知道,那段时间,京市正是寒冬腊月最冷的时候。一个人要真是晚上在外面过一夜,指不定第二天连尸体都冻僵了。我担心他晚上真被冻死在外面,就叫他先去我们家的客房将就一晚,等明天白天再想想法子。”
  “他在我们家借住了差不多10天的时间,每天都帮我们把家里打扫得一尘不染,然后又早出晚归,想在京市找份安身的工作。但那段时间京市到处都是返城找工作的知青,就连街道办那些糊纸盒的散活,都被人抢得一干二净。在这种狼多肉少的情况下,他始终都没能找到一份工作。”
  而大概是因为这是个书中世界的缘故,宋兰梅当时就发现,无论是京市,还是南边的广省,在改革上迈的步子,都比她前世的那个世界大了许多。
  京市当时已经允许和鼓励闲散劳动力自谋职业,通过从事个体经营,来实现个人的就业。
  而南边的羊城当时由于外资的注入,许多轻工业都得到了蓬勃发展,每天都有五湖四海的人南下羊城批发小商品,然后再带回家乡转手售卖。
  不少京市的个体户,也纷纷南下羊城淘金,将羊城物美价廉的服装、饰品等商品带回京市售卖。
  宋兰梅当时注意到京市出现这个现象,就跟一直找不到工作的邵余奇提了个建议,让他如果有胆量的话,就干脆找几个信得过的朋友,一起去南方批发进货,然后把东西带回京市出售。
  当时整个华国,即使是京市,也都处在经济短缺的年代,商品极度匮乏,很多东西都需要老百姓千方百计找门路和关系才能买到。
  在这种商品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只要你手里头有货物,那自然是不愁卖不出去。
  邵余奇当时对宋兰梅的提议心动了,但是想要去南方批发,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需要手里头有足够的买货资金才行。
  宋兰梅知道邵余奇当时身上所剩钱财不多,就借给了他一百块钱。
  邵余奇在拿到起步资金后,就找上了和他一起下乡到疆区的两个知青朋友,三人一起从京市乘火车南下到羊城。
  由于过去的种种特殊原因,当时很多人都很鄙夷个体户,觉得当个体户是件跌份的事情。
  所以,在邵余奇搭乘的那列南下火车上,前往羊城的绝大多数乘客,都是逼不得已,为了谋生,才走上了当个体户的道路。
  当然,祸福相依,如今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变成了令别人艳羡的对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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