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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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瑾从小在军中长大,对于俗世之物,包括男女之事看得很淡,算得上克己复礼,在他的观念里,夫妻之事应该于私下亲密时。他很难想象理解自己在抹药的时候竟然会……
  他看着腹部伤口边缘新生出的肉。
  嗯,应该是新肉太敏感的关系。
  沈兰棠走到院子里,和高叔婶说了他们打算去城里报官的事,高叔婶起初也是劝他们再留几日,见他们主意已定,便道:
  “那我去跟村头阿牛家说声,让他们明日带一带你们。”
  “多谢叔婶。”
  “哎,你们这么快就要走了,还怪舍不得的。”
  沈兰棠笑笑道:“我们失踪已经数日,怕家里人着急。”
  “也是也是,家里人听不到消息该多着急啊,那大妹子,我们就不留你了。”
  “嗯,谢谢叔婶这些天的照顾。”
  沈兰棠和二人寒暄完,回到房间,谢瑾此时已经上完了药,脸上泛着一层冷汗,靠在床上。
  “和叔婶说好了?”
  “嗯。”
  到此,两人也就不再商议这事。
  知晓二人要走,高家姐弟依依不舍,但萍水相逢,终有别日。
  依依惜别后,沈谢二人乘坐马车进了城里,同他们一道去的还是高叔高婶二人。
  除报官外,其实他们还有一件事,就是给已经嫁人的女儿寄信。
  古代交通不发达,通讯更是不便,很多嫁到外地的女儿可能一辈子都不再见面了。高叔婶的女儿还好,就在隔壁县城,要是赶的快四五日也能到,是以他们女儿隔个两三年都会回来一趟。
  而正巧近日有熟人要到那里去,听闻沈谢二人会写字,高婶就想让写他们代入写一封家书。
  纸笔昂贵,当时书斋是有写信服务的,若只需要纸笔,这就只要十文钱,再给熟人一点辛苦费,也就五十来文,虽说小贵,但若是能给远嫁的女儿传递家里消息,使她慰藉,也是值得的。
  左右报官也不需要这么多人,四人到了城里就分了开来,谢瑾和高叔一组,沈兰棠和高婶一组,约定事情办完后在茶馆见面。
  谢瑾在高叔陪伴下到了县衙,一靠近衙门他就眯了眯眼,守在衙门口的两个守卫耷拉着眼皮子无精打采,两人走进也只看了一眼,无甚搭理。
  二人进去以后也无人理会,直到他们慢悠悠转悠了一圈才有人出来。
  一个看似主簿的男人走向二人:“你们有什么事?”
  谢瑾:“我要报官。”
  男人朝谢瑾上下打量了一圈,开口时官味很重:“报什么官,杀人放火还是劫财掳掠?”
  他高高在上的姿态让谢瑾不适,他不由语气轻微加重:“我要报仓安县城外官道上有山贼出没,在我与妻子回乡途中拦路抢劫,我同行不少家丁受伤,我和夫人掉下山崖,幸得贵人相救才免于一难。”
  “好了好了,知道了。”
  男人不耐烦地说:“先写个陈情状吧。”
  里面有人拿出纸笔,谢瑾正要接过,男人又拿了回去,笑眯眯地看着谢瑾: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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