狞宠记 第90节(3 / 4)
冯安与韩国公李家的婚期定在来年开春一月尾,时下已是十月,备婚事宜正式提上日程。大少爷的婚房还是一直居住的汀芷院,需要修整拾掇,树要再栽种些、院墙要扩、漆面要新刷、匾额要清洗,不仅如此,整个冯府,不论是大门还是各个院子,都要布置得既妥帖又喜庆。事情太多太杂,容嬷嬷忙地脚打后脑勺。
外头风风火火地干着,小佛堂依旧冷冷清清。冯佟氏开始还在想:“若有人进来又是刷墙灰又是洗地板又是挂灯笼的,她定要将那些贱仆撵出去。”她儿子成亲的大事,不让她这个当娘的张罗,交给个不知哪个旮旯来的老太婆,凭甚么!她又凭甚么被拘在这里,让一些个脏兮兮的杂仆进来在她面前上蹿下跳将屋子弄得乌烟瘴气!可现在一看,哪有下人进来忙活,她不禁心头一堵,之前想的全是多余。其实也是,佛堂新建的,有甚么好归置的呢?早先的指望泡汤,本以为出去后就不用回来了,没想到冯元那个绝情的,又将她扔了进来。
嘴巴涩涩的,跟吃了苦瓜似的,不过苦闷里挑乐子,倒也让她寻着了一丝安慰,起码最难过最倒霉的不是她佟素娘,还有小怜垫着底呢。不管渊儿成不成亲,她的日子也不会更糟,而小怜那小丫头则不然,被玩弄被打胎被抛弃,可惨多了。
“我的渊儿这样优秀,也就李家女配得上,人家有才有貌嫁妆丰厚,这天定的姻缘,再合适不过了。过去的事儿啊,就过去了,你也别想了,不是你的就注定永远不是你的。”语气又轻鄙又怜惜。
小怜立马接口,脸上是顿悟是识趣:“嗯,太太所言极是,以前是小怜不懂事,肖想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让太太操心了。太太放心,今后再不会了,奴婢就只一心一意伺候太太,这一辈子报答太太那日的保命之恩。”
冯佟氏一怔,狐疑地望过去,小怜先是感激地朝她笑了笑,旋即低下头,老实地窝在一边纳棉鞋底,垂头敛目的,早没了那时被灌药后的凄惨狼狈疯癫。脸色也还好,并没因渊儿的大喜日即将到来而感到伤怀甚么的。她忍不住就好奇了,这小丫头应该是对渊儿有几分爱慕的,这时候就不嫉?再者渊儿自从她落了胎,就不曾来看过一眼,连她厚着脸皮主动去登汀芷院的门,都被他派人撵了出来,她就不气?只能说,这小丫鬟啊,真是个挨了棒子打也不记仇的囊货,冯佟氏有些轻视地瞥了她一眼,旋即不再出声,闭目养神想着心事。
小怜若嫉恨之下歇斯底里地疯一场,她肯定招架不住,可她还是希望小怜能表现得憋屈和痛苦难过一些,那样她绝对会暗爽不已。想她如此出身如此人才,都被冯元冷落,小怜一介不值几两银子的贱婢,也该被弃才是。她甚至觉得,世上所有女子,全都得不到宠爱,只要这么一想,她便觉得现在的日子也就不那么难以忍受了。
冯佟氏方才投在她身上的目光,小怜一直知道,在奇怪她为何这么淡定?以为她不恨么,以为她是个窝囊蛋?她怎么会不恨,可不知道该去恨谁,始乱终弃的冯安?让她流了孩子的冯元?两个她都恨不起。但就算恨不起,她也还是会恨。她恨所有人,无情冯安、冷酷冯元、扮猪吃老虎的冯佟氏、受宠却冷眼旁观的李姨娘、跋扈嚣张的冯娴,还有那些给她灌药的下人,整个冯府,她都恨。
第170章
天空湛蓝, 水洗了似的,干干净净一丝云都没有,只有零星飞鸟翱翔穿梭,像是在报喜一般。傍晚都能如此, 真是极高的天儿了, 可见选得不错。
冯安一身大红喜服,胸口扎着花团, 意气风发地坐在马上, 朝道两旁百姓笑滋滋地拱手。就要去迎接的娘子无论是出身、容貌、性情, 都是百里挑一的人才, 一辈子能与这样的女子待在一处, 他心里欢喜又得意。新娘子闺名叫李朝云, 据说在国公府从上到下,都很是受宠, 就看昨儿那发嫁妆的场面, 说十里红妆都不为过。得了个好看背景又强的美人,以他无官一身轻的条件来说,简直捡到宝,他越想越笑得合不拢嘴, 拱手拱得越发殷勤了。
人生四大喜之一,洞房花烛夜。想想就心热。只希望接了人回来,晚宴那些个亲戚朋友能轻饶他,少灌几杯酒, 让他好好看看自己的美娇娘。画卷小像不是没看过,可谁知道真人甚么模样呢。长相须得在新房揭了盖头才能瞧见, 但个头一会儿就能看见, 可得看看, 谁叫他也不能免俗,跟大多数男人一样喜欢纤细高挑有气质的淑女呢。
踢轿后紧接着就背娘子过火盆了,没机会去比量,直到拜堂时他才寻着空档,假意帮看不见路的娘子注意着脚下,他侧过头一瞄,惊得差点没摔着。好家伙,他这未来媳妇也太矮了,都没三块豆腐高。
“夫妻对拜—”
随着一声唱喏,冯安心急地转了半圈身子,终于与那人面对面。这下比量得更直观,未来媳妇似乎才到他大腿根?不,不对,到他腰部?咳,可能还高点,大约是到他胸口处。那也还是矮啊,一低头,他连她后脊梁都看见了。他才十九,还处在长个的时候,加之这两年被管得严,修身养性,身子骨跟雨后春笋似的往上拔高,已经五尺一寸了。这么一比较,那李大姑娘约么才四尺高,比他那脑子不对劲的外甥女纯儿高不了几寸。
冯安暗自撇嘴,有些嫌弃,不过想想未来娘子别的长处,这一点短板也只能心甘情愿地忍了。
母子连心,冯佟氏稳稳当当坐于高堂,心内对这小个子媳妇也是颇有微词,就这身高,将来生出来的孩子不会也是棵矮冬瓜罢。侧首睨了眼两旁站立的人群中那抹瑰丽的身影,啧啧,比那李氏还矮呢,真是堵心。绿莺若有所觉,回望了一眼。冯佟氏今儿一大早被放出来梳妆打扮,自己又没惹到她,她瞪自己干嘛。若是因着不乐意自己来观礼,去找冯元理论,当自己多想来似的。
收回视线,转而看向大厅中央的一对新人,李家女凤冠霞帔层层叠叠,盖头绣着金边,裙摆没过脚面,雍容华贵,喜庆耀眼。绿莺感觉眼珠有些痒,心里有些发涩,这嫁衣怎么就那么红,像树上刚熟的灯笼果,又像似火翻滚的朝霞,堂中匾上围的红绸、凳上铺的喜垫、八仙桌上映的红烛,所有的所有,真好看啊。她就寻思,人这一辈子啊,能有一场婚礼,能穿一回嫁衣,是多么有福气的事啊。
掩饰般地试了试眼角,左右望了望,还好没人注意她。说起来这娇小的李家小姐身条纤柔,举止端方大气,果然家教极好。再看冯安,绿莺与他也有几个月没见了,五官轮廓告别清秀稚嫩,越加成熟,身板也厚实了些,若从前只能将他形容成个瘦弱单薄的浪荡儿,此时绝对可能称得上是一个稳重的青年了。甚至隐约透出了些许熟悉感,他是越来越像冯元了。
这时候就不免下意识望向冯元。他那一身还是她给选的呢,望着眼前杰作,她有些自得和小窃喜。满四十蓄美髯,因着年纪的关系,她总爱将他往年轻了打扮,别人这个年纪大都将衣裳往墨绿、玄、暗灰、深黄色等老气横秋了穿,她却酷爱给他选月白、湛蓝、纯黑等纯色料子裁衣裳。今儿是包红边的墨给直缀,将他衬得风神俊朗、挺拔如松,四十多的人了,哪里能看出来,分明说三十不到也有人信,就连胡须和鬓角的几丝微光,都没增加他的老气,只衬得他更加稳重、威严。还没等她来得及收回视线,那美髯公就仿佛有所察觉,回瞟了过来。两人四目相对,绿莺被抓包,脸上一热,慌乱地垂了头蔫巴巴盯自己脚尖儿。
过了一会儿,将头轻轻抬起,见那人已经没看她了,正朝着那对新人说着过场的场面话,她这才松了口气。奇怪,总说菜吃多了会腻,人看多了会褪色,怎么看他就越来越好看了呢。以前她最讨厌男人蓄胡子,当初那个朱员外胡子乱蓬蓬一把,里面还藏着饭粒,可将她恶心坏了。冯元呢,三撇美髯,初初留起来的时候觉得别扭,跟贴了假胡子似的。现在一瞧,就如画龙点睛神来之笔,不点出那眼睛也知道是龙,可点了,这龙就活了。
绿莺又贪恋地盯了冯元几眼,心里像涌过了一缕温泉水,热乎乎冒着泡,水上还漂着玫瑰花瓣,香甜香甜的。忽然心念一动,她侧过头去跟春巧悄悄咬耳朵:“我问你,你见过的人不少,有没有很俊的?比方说类似潘安卫玠那样的美男子?”
“有呀有呀,姨娘问奴婢这个做甚么?”
绿莺微微堵嘴朝她嘘了声,偷眼扫了下左右两旁满满登登的人,音量放低:“咳,随便问问……我是觉得大少爷已经很好看了,估么着汴京也没谁了罢。”零
“不是呀,大少爷只能算是中等偏上。”春巧想了想,扳手指道:“奴婢见的不过是平头百姓,已经很好看啦,听说宫里边更不缺美貌俊俏的人呢,不过咱们没机会去瞧呢。”
“好看是怎么个好看法?你见过的,那些人都甚么模样?”绿莺问。
“嘿嘿,以前形容不出来,不过姨娘教奴婢认字了嘛,奴婢可以说上来了—面如冠玉,目如点漆,坐如钟站如松……反正可好看了,一看心就砰砰跳。”
“哦。”绿莺不自在地抚了抚丝毫未乱的鬓发,憋了憋,倒是将自己脸憋得通红,声音不大低嗫嚅着:“那……跟咱家老爷比呢?”
她将话含在嗓子眼里,含含糊糊差点没发出来,不过离得近,春巧还是听见了,使劲儿摇头:“那可比不了,差远了,就连……就连当初那个吴公子也比老爷好看呀。”
绿莺抬头去看她,小丫头也回看她,模样认真得跟要去考科举似的,两人大眼瞪着眼,僵持了好一会儿。末了怕她不信,春巧还在那更加认真地点头赞同自己,给自己追加自我肯定:“嗯,对劲儿,那些确实可好看了。奴婢想起来早先还看见过一个卖炊饼的,也比咱家老爷好看,老好看了,摊子前排了老长的大队呢,奴婢也去排了,炊饼是真好吃呀,人俊饼香……” ↑返回顶部↑
外头风风火火地干着,小佛堂依旧冷冷清清。冯佟氏开始还在想:“若有人进来又是刷墙灰又是洗地板又是挂灯笼的,她定要将那些贱仆撵出去。”她儿子成亲的大事,不让她这个当娘的张罗,交给个不知哪个旮旯来的老太婆,凭甚么!她又凭甚么被拘在这里,让一些个脏兮兮的杂仆进来在她面前上蹿下跳将屋子弄得乌烟瘴气!可现在一看,哪有下人进来忙活,她不禁心头一堵,之前想的全是多余。其实也是,佛堂新建的,有甚么好归置的呢?早先的指望泡汤,本以为出去后就不用回来了,没想到冯元那个绝情的,又将她扔了进来。
嘴巴涩涩的,跟吃了苦瓜似的,不过苦闷里挑乐子,倒也让她寻着了一丝安慰,起码最难过最倒霉的不是她佟素娘,还有小怜垫着底呢。不管渊儿成不成亲,她的日子也不会更糟,而小怜那小丫头则不然,被玩弄被打胎被抛弃,可惨多了。
“我的渊儿这样优秀,也就李家女配得上,人家有才有貌嫁妆丰厚,这天定的姻缘,再合适不过了。过去的事儿啊,就过去了,你也别想了,不是你的就注定永远不是你的。”语气又轻鄙又怜惜。
小怜立马接口,脸上是顿悟是识趣:“嗯,太太所言极是,以前是小怜不懂事,肖想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让太太操心了。太太放心,今后再不会了,奴婢就只一心一意伺候太太,这一辈子报答太太那日的保命之恩。”
冯佟氏一怔,狐疑地望过去,小怜先是感激地朝她笑了笑,旋即低下头,老实地窝在一边纳棉鞋底,垂头敛目的,早没了那时被灌药后的凄惨狼狈疯癫。脸色也还好,并没因渊儿的大喜日即将到来而感到伤怀甚么的。她忍不住就好奇了,这小丫头应该是对渊儿有几分爱慕的,这时候就不嫉?再者渊儿自从她落了胎,就不曾来看过一眼,连她厚着脸皮主动去登汀芷院的门,都被他派人撵了出来,她就不气?只能说,这小丫鬟啊,真是个挨了棒子打也不记仇的囊货,冯佟氏有些轻视地瞥了她一眼,旋即不再出声,闭目养神想着心事。
小怜若嫉恨之下歇斯底里地疯一场,她肯定招架不住,可她还是希望小怜能表现得憋屈和痛苦难过一些,那样她绝对会暗爽不已。想她如此出身如此人才,都被冯元冷落,小怜一介不值几两银子的贱婢,也该被弃才是。她甚至觉得,世上所有女子,全都得不到宠爱,只要这么一想,她便觉得现在的日子也就不那么难以忍受了。
冯佟氏方才投在她身上的目光,小怜一直知道,在奇怪她为何这么淡定?以为她不恨么,以为她是个窝囊蛋?她怎么会不恨,可不知道该去恨谁,始乱终弃的冯安?让她流了孩子的冯元?两个她都恨不起。但就算恨不起,她也还是会恨。她恨所有人,无情冯安、冷酷冯元、扮猪吃老虎的冯佟氏、受宠却冷眼旁观的李姨娘、跋扈嚣张的冯娴,还有那些给她灌药的下人,整个冯府,她都恨。
第170章
天空湛蓝, 水洗了似的,干干净净一丝云都没有,只有零星飞鸟翱翔穿梭,像是在报喜一般。傍晚都能如此, 真是极高的天儿了, 可见选得不错。
冯安一身大红喜服,胸口扎着花团, 意气风发地坐在马上, 朝道两旁百姓笑滋滋地拱手。就要去迎接的娘子无论是出身、容貌、性情, 都是百里挑一的人才, 一辈子能与这样的女子待在一处, 他心里欢喜又得意。新娘子闺名叫李朝云, 据说在国公府从上到下,都很是受宠, 就看昨儿那发嫁妆的场面, 说十里红妆都不为过。得了个好看背景又强的美人,以他无官一身轻的条件来说,简直捡到宝,他越想越笑得合不拢嘴, 拱手拱得越发殷勤了。
人生四大喜之一,洞房花烛夜。想想就心热。只希望接了人回来,晚宴那些个亲戚朋友能轻饶他,少灌几杯酒, 让他好好看看自己的美娇娘。画卷小像不是没看过,可谁知道真人甚么模样呢。长相须得在新房揭了盖头才能瞧见, 但个头一会儿就能看见, 可得看看, 谁叫他也不能免俗,跟大多数男人一样喜欢纤细高挑有气质的淑女呢。
踢轿后紧接着就背娘子过火盆了,没机会去比量,直到拜堂时他才寻着空档,假意帮看不见路的娘子注意着脚下,他侧过头一瞄,惊得差点没摔着。好家伙,他这未来媳妇也太矮了,都没三块豆腐高。
“夫妻对拜—”
随着一声唱喏,冯安心急地转了半圈身子,终于与那人面对面。这下比量得更直观,未来媳妇似乎才到他大腿根?不,不对,到他腰部?咳,可能还高点,大约是到他胸口处。那也还是矮啊,一低头,他连她后脊梁都看见了。他才十九,还处在长个的时候,加之这两年被管得严,修身养性,身子骨跟雨后春笋似的往上拔高,已经五尺一寸了。这么一比较,那李大姑娘约么才四尺高,比他那脑子不对劲的外甥女纯儿高不了几寸。
冯安暗自撇嘴,有些嫌弃,不过想想未来娘子别的长处,这一点短板也只能心甘情愿地忍了。
母子连心,冯佟氏稳稳当当坐于高堂,心内对这小个子媳妇也是颇有微词,就这身高,将来生出来的孩子不会也是棵矮冬瓜罢。侧首睨了眼两旁站立的人群中那抹瑰丽的身影,啧啧,比那李氏还矮呢,真是堵心。绿莺若有所觉,回望了一眼。冯佟氏今儿一大早被放出来梳妆打扮,自己又没惹到她,她瞪自己干嘛。若是因着不乐意自己来观礼,去找冯元理论,当自己多想来似的。
收回视线,转而看向大厅中央的一对新人,李家女凤冠霞帔层层叠叠,盖头绣着金边,裙摆没过脚面,雍容华贵,喜庆耀眼。绿莺感觉眼珠有些痒,心里有些发涩,这嫁衣怎么就那么红,像树上刚熟的灯笼果,又像似火翻滚的朝霞,堂中匾上围的红绸、凳上铺的喜垫、八仙桌上映的红烛,所有的所有,真好看啊。她就寻思,人这一辈子啊,能有一场婚礼,能穿一回嫁衣,是多么有福气的事啊。
掩饰般地试了试眼角,左右望了望,还好没人注意她。说起来这娇小的李家小姐身条纤柔,举止端方大气,果然家教极好。再看冯安,绿莺与他也有几个月没见了,五官轮廓告别清秀稚嫩,越加成熟,身板也厚实了些,若从前只能将他形容成个瘦弱单薄的浪荡儿,此时绝对可能称得上是一个稳重的青年了。甚至隐约透出了些许熟悉感,他是越来越像冯元了。
这时候就不免下意识望向冯元。他那一身还是她给选的呢,望着眼前杰作,她有些自得和小窃喜。满四十蓄美髯,因着年纪的关系,她总爱将他往年轻了打扮,别人这个年纪大都将衣裳往墨绿、玄、暗灰、深黄色等老气横秋了穿,她却酷爱给他选月白、湛蓝、纯黑等纯色料子裁衣裳。今儿是包红边的墨给直缀,将他衬得风神俊朗、挺拔如松,四十多的人了,哪里能看出来,分明说三十不到也有人信,就连胡须和鬓角的几丝微光,都没增加他的老气,只衬得他更加稳重、威严。还没等她来得及收回视线,那美髯公就仿佛有所察觉,回瞟了过来。两人四目相对,绿莺被抓包,脸上一热,慌乱地垂了头蔫巴巴盯自己脚尖儿。
过了一会儿,将头轻轻抬起,见那人已经没看她了,正朝着那对新人说着过场的场面话,她这才松了口气。奇怪,总说菜吃多了会腻,人看多了会褪色,怎么看他就越来越好看了呢。以前她最讨厌男人蓄胡子,当初那个朱员外胡子乱蓬蓬一把,里面还藏着饭粒,可将她恶心坏了。冯元呢,三撇美髯,初初留起来的时候觉得别扭,跟贴了假胡子似的。现在一瞧,就如画龙点睛神来之笔,不点出那眼睛也知道是龙,可点了,这龙就活了。
绿莺又贪恋地盯了冯元几眼,心里像涌过了一缕温泉水,热乎乎冒着泡,水上还漂着玫瑰花瓣,香甜香甜的。忽然心念一动,她侧过头去跟春巧悄悄咬耳朵:“我问你,你见过的人不少,有没有很俊的?比方说类似潘安卫玠那样的美男子?”
“有呀有呀,姨娘问奴婢这个做甚么?”
绿莺微微堵嘴朝她嘘了声,偷眼扫了下左右两旁满满登登的人,音量放低:“咳,随便问问……我是觉得大少爷已经很好看了,估么着汴京也没谁了罢。”零
“不是呀,大少爷只能算是中等偏上。”春巧想了想,扳手指道:“奴婢见的不过是平头百姓,已经很好看啦,听说宫里边更不缺美貌俊俏的人呢,不过咱们没机会去瞧呢。”
“好看是怎么个好看法?你见过的,那些人都甚么模样?”绿莺问。
“嘿嘿,以前形容不出来,不过姨娘教奴婢认字了嘛,奴婢可以说上来了—面如冠玉,目如点漆,坐如钟站如松……反正可好看了,一看心就砰砰跳。”
“哦。”绿莺不自在地抚了抚丝毫未乱的鬓发,憋了憋,倒是将自己脸憋得通红,声音不大低嗫嚅着:“那……跟咱家老爷比呢?”
她将话含在嗓子眼里,含含糊糊差点没发出来,不过离得近,春巧还是听见了,使劲儿摇头:“那可比不了,差远了,就连……就连当初那个吴公子也比老爷好看呀。”
绿莺抬头去看她,小丫头也回看她,模样认真得跟要去考科举似的,两人大眼瞪着眼,僵持了好一会儿。末了怕她不信,春巧还在那更加认真地点头赞同自己,给自己追加自我肯定:“嗯,对劲儿,那些确实可好看了。奴婢想起来早先还看见过一个卖炊饼的,也比咱家老爷好看,老好看了,摊子前排了老长的大队呢,奴婢也去排了,炊饼是真好吃呀,人俊饼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