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121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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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芷倩道:“京城的皇庭刚刚收到来自海门县县令陈芝华的上诉。”
  张斐诧异道:“县令的上诉?”
  许芷倩点点头道:“据说是那陈县令隐瞒了其父的死讯,被人举报到检察院。”
  张斐问道:“他为什么要隐瞒?”
  许芷倩道:“根据我朝丁忧制度,父亲去世,他必须要回家丁忧,但这肯定会影响到他的仕途。”
  张斐点点头道:“对哦,守孝,那他以什么理由上诉?”
  许芷倩道:“他说他对此不知情。”
  张斐道:“既然不知情,那就不算隐瞒。”
  许芷倩道:“但据说检察院找不到他不知情的证据。”
  张斐紧锁眉头道:“你认为此案会打到咱们最高皇庭来?”
  “有可能。”
  许芷倩道:“因为赵相公多半会判陈芝华罪名成立的。”
  张斐点点头道:“到时再看吧,到底我们现在也不清楚是什么个情况。”
  傍晚回到家里,张斐又向许遵询问此事。
  “我也是今天收到陈芝华的诉状。”许遵点点头道。
  张斐道:“他是否真的不知情?”
  许遵道:“这其实并不重要。”
  张斐问道:“为何?”
  许遵道:“在皇佑年间,益州的一名推官,因为不知其母去世,而被人举报,朝廷虽然查明他确实不知情,但仍然将他罢官。
  原因就在于,朝廷认为他之所以不知情,乃是因为其没有关心他年事已高的母亲,这不能作为理由。
  故此在此次立法中,立法会对此有详细的规定,在没有明确证据可以证明其实知情的条件下,可以给予一年的知情期,但是超过一年,无论是否有证据,都属于隐瞒不报。当然,一些特殊情况是可以豁免的,首先,此法也继承以往的制度,武将是不需要丁忧,而且边境重镇的官员也可以不丁忧,但必须要上报朝廷。不过,陈芝华的情况并不在其列。”
  张斐道:“岳父大人这么一说,我倒是有些印象,当时我还觉得这法条有些自找罪受,毕竟这是家事,法律就是写得再复杂,也很难监督完善,更别说给出一个公正的答案。只不过那些老夫子们讨论地非常激动,包括富公也是支持的,我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许遵也是感慨道:“此事还真不是那么简单。”
  张斐问道:“还有其它原因吗?”
  许遵道:“就说我之前说得那位益州判官,他是在晋升之时,才被人弹劾的,许多贤臣、能臣,也都是倒在这丁忧上面,这已经成为朝堂斗争的一种手段。听说海门县在陈芝华的治理下,是发展迅速,尤其是陈芝华大力建设港口,开展海上贸易,海门县的税入较之两年前,已经增长两倍有余。
  陈芝华在诉状上没有明说,但是他有暗示,海门县的税政比周边州县都要好得多,如果他回家丁忧,他的努力将付诸东流,是有人故意整他。
  另外,陈芝华是王介甫提拔上的。”
  张斐郁闷道:“这还真是挺复杂的。”
  许遵道:“这事若真是闹到最高皇庭去了,伱可得慎重处理,我朝一直提倡以孝治天下。”
  张斐点点头,“是,我会谨慎处理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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