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1215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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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蔡卞抵达兴庆府后,立刻颁布几条临时法。
  其一,保护牧场法。打着保护当地风俗的名义,确定不能将牧场变为耕地,违者要罚以重金。其中还涉及到,牧场赈济法,也就是当牧场受灾,官府会给予赈济。
  毕竟牧民的抗风险能力是不如农夫的。
  其二,盐税法。盐池是卖给了商人,但是在售盐这个环节,朝廷必须要控制,以免冲击到解盐。
  怎么去控制,就是通过盐税,你要卖去解州,我征你百分之两百的税,但你要卖去许州等地,那我只征你百分之五的税,甚至于有些地方只征百分之一。
  其三,就是最低日薪法,规定雇员最低日薪不能低于三十文钱,汴京是一百文,但这里肯定不能跟汴京比。
  为什么是日薪,而不是月薪,就是确保只要干一天活,都必须算钱,免得以后扯皮。
  当然,这是有代价的。
  回报就是通过商人建议的契约法、赎铜法、免役法、作坊法。
  商人也怕西夏旧贵族找他们麻烦,必须要有契约法,保障契约两端是平等关系。
  而赎铜法则是保障商人在许多罪行上面,都可以花钱恕罪,而不用接受体罚。这些主要都是针对苔刑,以及部分的徒刑。
  免役法,这跟王安石的免役法是两回事,不但商人免徭役,还免兵役,确保官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征召商人入伍。
  作坊法,就是允许商人自由建设作坊,但这只是针对贵族特权,商人还是不能将作坊建在牧场和耕地上面,其实这土地属性是写入基本法的,本来就不能轻易更改,而牧场保护法,更是确保牧场就不能改,但也就仅此而已,没有其他限制,商人可以就商铺建在贵族府邸门前,建在街边,而这些以前可都是不准的。
  这些法案,也一一被通过。
  并且,朝廷还宣布免除当地三年税收,但是酒税和盐税除外,名义是说为了合理分配粮食和盐,这些百姓所需物资。
  实际上则是慢慢让西夏百姓习惯于税务司的存在。
  不过对于宋朝廷而言,不让朝廷年年往里面倒贴就行。
  而商人们终于感受到了权力的快感,也因此吸引了更多商人前来西夏做买卖。
  商人就必须雇人,这又为当地百姓提供更多的生计。
  而其中盐工和牧民是非常吃香的,因为这些是最赚钱的买卖,他们的工钱都达到汴京最低日薪的标准。
  而在这期间,王韶则是与曹评着手解决民间的武装力量,因为最初进入边境的,全都是商人雇佣的民兵,这些人该如何安排?
  其实方法也非常简单,就是让他们编入皇家警察,另一部分则由事业署吸纳,主要就是运输集团。
  立法会。
  “这些商人真是狡诈无耻。”
  司马光看到熙河传来的法案,当即怒了,“他们一方面强调契约平等,但另一方面则是给自己设立许多特权,虽说也不至于招他们商人去当兵,但他们这么做,就是显得很是无耻。”
  张斐小声嘀咕道:“文人不也一样吗。”
  此话一出,富弼、司马光、赵抃等司法大佬们,默默转头看向他。
  屋内立刻是一片死寂。
  张斐也反应过来了,讪讪道:“抱歉!抱歉!各位都知道,我就是一个直肠子。”
  司马光哼道:“我可是今日才知道,你是一个直肠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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