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要是早一点说,他就愿意和我做,那就好(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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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车站安云暄收到了法院电子送达的调查令,法院收到她于前一天邮寄的书面申请后第一时间就开具给她了。这次是她主动请缨一个人去外地的,当然,她确认过,所去的单位只要带足了材料就允许实习律师取证。不同地区不同机构的办事规则都不一致,她可不想跑了几百公里只是一场空。
  公事公办,事情进展得还算顺利,没有出现“律师调查取证经验帖”里的失败教训。小安同志带着她调出来的复印件走出大楼,心情大好,准备在手机里大书特书一篇“小安今日办案心得”。理智上告诉她这只是高级一点的跑腿活儿,情感上她仍止不住地开心。
  明天她会赶去另一座城市与带教律师会合,前往客户的厂区。今晚就让她享受一下在异乡的独身生活吧。
  “今天还蛮顺利的哦。”安云暄转身拍了一张大楼的照片,“前面还去了他们城西法院调一审的笔录,还好我提前联系过,过点了他们就不接待调档了,厉害吧。哈哈哈他们法院的工作人员很好说话哦。”
  庄翊那边不知道在忙什么,没回复,看来培训也没有他说的每天上下班打卡走人那么惬意。
  安云暄走在去地铁站的路上,继续编写给庄翊的消息,要把今天一整天的奔波都说给他听。她切出去搜了一下地铁沿线有没有什么值得一逛的地方,她还想带点东西回去摆在新家里。
  她没想好要不要就此和庄翊同居,她没问庄翊是怎么个意思,庄翊好像是默认了这个周末是同居伊始。他们只共度了一个周末,她还有很多东西放在原来的住处,图上班方便,庄翊又不在家,这礼拜她还是在原来的家住着。
  安云暄的脑子里出现了很多网上关于要不要试婚的讨论帖,还有关于先领证还是先办酒还是先同居的争执。她甩了甩头,她和“大众”的经历差挺远的,她家那口子离普通男人差了十万八千里,不用去附和主流观念。
  “谢金妹!!!”突然,一个歇斯底里的声音划破了这块街区的宁静。听到这个再熟悉不过的名字,安云暄浑身的血液都要逆流了,她的手止不住颤抖,拎着的文件包和握着的手机差点掉在地上。
  她的曾用名普通且俗气,全国估计有上千个重名的人,这里也不是她居住过的故乡,甚至她是行走在该市人迹罕至的新区内,但是这个名字带来的恐惧曾深入她的骨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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