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精(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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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文蓁兴高采烈,觉得大溪地和夏威夷有许多相似之处似的——其实不像,但她只去过这两个外国海岛,而去夏威夷正是和哥哥一起。
  她不断叽叽喳喳,试图唤醒共同回忆。
  看到山,说夏威夷那个山。
  看到海,说夏威夷那个海。
  看到鸡,说夏威夷走地鸡……
  她戳陆呈锦胳膊:“哥哥!哥哥!你记不记得!”
  “记得。”
  “我还没说呢!”
  陆呈锦慈祥地笑:“哥哥都记得。”
  那是管文蓁五年级暑假,程宁赴美访学,带她去“见世面”。
  然而程宁交流的学校在中部大村,世面委实有限。
  程姨妈一家子则在檀香山。他们家度假屋开春改建完成,软装也配置得七七八八,正是宴客的时候,竭力邀请程宁去玩。
  程姨妈在电话对程宁说:“你来吧,你那儿多无聊啊。我刚好要回去看老爷子,到时候给你把文蓁捎回去。”
  程姨妈在机场对程宁说:“学校忙吧?这都长白头发了,你好好放松几天。看!我给你找一保姆。”
  她指身边的陆呈锦。
  陆呈锦二十一岁,剃个寸头,晒得黢黑,穿件大花衬衫,墨镜一带,挺不像好人。
  彼时管文蓁还没爱上表哥,对这幅形象不敢恭维。
  他摘了墨镜朝她笑,从背后掏出个塑料枪,对着她滋一串泡泡,“还记得我吗?”
  当然记得,他是“很厉害的哥哥”,在世界上最好的大学读书。
  程宁是旱鸭子,程姨妈也只会刨水,她们永远在岸上闲聊。
  程姨妈想劝妹妹移民,但妹夫恃才傲物,既不接受连襟帮助,也不愿做二等公民,她恨铁不成钢。
  程姨妈转向管文蓁:“喜不喜欢国外呀?到姨妈那里读书,以后跟你哥哥上一个大学好不好呀?”
  管文蓁没得出结论,已经被陆呈锦牵走。
  他说:“我们去玩。”
  陆呈锦带着她在各个海湾扑腾,浮潜冲浪划小船。
  其中一个海岸设计欠妥,冲水处到停车场之间路段仍然有沙,管文蓁怕沙子蹦进拖鞋,垫着脚小心前进。
  陆呈锦一手拎浮潜装备,另一手兜住她大腿,轻易将她举到高处,她尖叫着圈紧他脖颈。
  第二天她主动朝他伸手:“抱我。”
  短短一周,管文蓁的初恋从无到有,顺理成章。
  一晃这么多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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