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缘 第71节(2 / 4)
没让我多等哪怕一瞬,凤长夕提着沈缘带回来的那个人便进了我的屋子。
我这正瞪圆着眼,倒想看看是哪个混账东西下咒害我,而这一看,我却有些吃惊了。
这人,要是我没记错的话,他不是跟着观旭一起来归来门的几个世家子弟之一吗?我在那烟花绽放云霞翻飞的夜晚见过他,他与观旭他们饮酒作乐,好一个世家公子的做派。
我在山门前拒绝观旭时,他也在观旭身后默默站着,毫不起眼。
我与他无冤无仇,他为何竟要如此害我!?
“在下主人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竟要如此害她!”
花朝追着进了门来,在凤长夕抓着那世家子弟的手放血的时候,花朝质问他。
“我……我就是憎恶她!”
我闻言,错愕。
这么多天了,我听了快有一万遍“告白”,倒是第一次听见“憎恶”这两个字,我转着眼珠盯着他,他也盯着我,眼中真的是毫不遮掩的厌恶。
而凤长夕没有功夫管他,从他身上取了血,便画了个阵,随后开始在我身边捣鼓着帮我解毒了。
那个世家子弟被她嫌恶的踹到了一边。
世家子弟倒在地上,又被青阳提溜了起来:“你是铱椛姑南山的少主,纵使心有不满,为何能对他人行此恶毒咒术?”
“来归来门前,小师妹……小师妹也似她一般,拒绝了我,与他人在一起了。我有哪里不好?这些女人!凭什么挑挑拣拣!”
我闻言无语,大翻白眼,只道这是我的无妄之灾!竟被如此小人暗算!
怕不是老天爷觉得我这段时间被人“爱”得多了,非得让我遭人恨一场吧?
“我就是讨厌她,莫名的讨厌她!我想要她去死!”
那姑南山的少主说着说着,周身灵气却开始变化。
凤长夕正在给我治疗,我目光越过她的肩,看到了那少主身边的灵气由白色开始转变,渐渐化为了红色。
他竟然……在这里就开始转化了!
我见其他人并无防备,心急,想要提醒,可口中干渴,一字都吐不出来,我往那边看了一眼,正好看见了走进来的沈缘。
与我目光相接的一瞬,我对他使了个眼色,连我都不明白,他是怎么知晓了我的意思。
我只见沈缘神色一怔,随即看向了那姑南山的少主,然后眉头一皱,问了凤长夕一句:“还要他吗?”
“不用了。”
凤长夕答完,那人就被沈缘拖了出去。
动作干脆快速,连青阳与花朝都没有反应过来。
我不知道沈缘怎么处理那个少主的,我只知道,当沈缘再次回来的时候,外面丝毫没有红色怨气的影子了。
我松了口气,在我身侧的凤长夕也跟着松了口气:“好了。咒毒解了。”
随着她话音落下,我见我身上的妖雰颜色开始慢慢暗淡下去,由暗红色变成了此前那样的淡红色,但是……
走过我经络的那些妖雰却没有从我的经络中退缩回去。 ↑返回顶部↑
我这正瞪圆着眼,倒想看看是哪个混账东西下咒害我,而这一看,我却有些吃惊了。
这人,要是我没记错的话,他不是跟着观旭一起来归来门的几个世家子弟之一吗?我在那烟花绽放云霞翻飞的夜晚见过他,他与观旭他们饮酒作乐,好一个世家公子的做派。
我在山门前拒绝观旭时,他也在观旭身后默默站着,毫不起眼。
我与他无冤无仇,他为何竟要如此害我!?
“在下主人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竟要如此害她!”
花朝追着进了门来,在凤长夕抓着那世家子弟的手放血的时候,花朝质问他。
“我……我就是憎恶她!”
我闻言,错愕。
这么多天了,我听了快有一万遍“告白”,倒是第一次听见“憎恶”这两个字,我转着眼珠盯着他,他也盯着我,眼中真的是毫不遮掩的厌恶。
而凤长夕没有功夫管他,从他身上取了血,便画了个阵,随后开始在我身边捣鼓着帮我解毒了。
那个世家子弟被她嫌恶的踹到了一边。
世家子弟倒在地上,又被青阳提溜了起来:“你是铱椛姑南山的少主,纵使心有不满,为何能对他人行此恶毒咒术?”
“来归来门前,小师妹……小师妹也似她一般,拒绝了我,与他人在一起了。我有哪里不好?这些女人!凭什么挑挑拣拣!”
我闻言无语,大翻白眼,只道这是我的无妄之灾!竟被如此小人暗算!
怕不是老天爷觉得我这段时间被人“爱”得多了,非得让我遭人恨一场吧?
“我就是讨厌她,莫名的讨厌她!我想要她去死!”
那姑南山的少主说着说着,周身灵气却开始变化。
凤长夕正在给我治疗,我目光越过她的肩,看到了那少主身边的灵气由白色开始转变,渐渐化为了红色。
他竟然……在这里就开始转化了!
我见其他人并无防备,心急,想要提醒,可口中干渴,一字都吐不出来,我往那边看了一眼,正好看见了走进来的沈缘。
与我目光相接的一瞬,我对他使了个眼色,连我都不明白,他是怎么知晓了我的意思。
我只见沈缘神色一怔,随即看向了那姑南山的少主,然后眉头一皱,问了凤长夕一句:“还要他吗?”
“不用了。”
凤长夕答完,那人就被沈缘拖了出去。
动作干脆快速,连青阳与花朝都没有反应过来。
我不知道沈缘怎么处理那个少主的,我只知道,当沈缘再次回来的时候,外面丝毫没有红色怨气的影子了。
我松了口气,在我身侧的凤长夕也跟着松了口气:“好了。咒毒解了。”
随着她话音落下,我见我身上的妖雰颜色开始慢慢暗淡下去,由暗红色变成了此前那样的淡红色,但是……
走过我经络的那些妖雰却没有从我的经络中退缩回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