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里青 第10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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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清雾穿过一地的花,走到孟弗渊面前。
  “你……”她一时间喉咙发堵,无法言声。
  孟弗渊捉住她的手,低着头,先将一个吻轻轻落在她手指上。
  他皮肤微凉,或许是从清早开始,就在等她醒来。
  “清雾……”孟弗渊垂眸。
  陈清雾没有出声,睫毛控制不住地微微颤抖。
  “我十岁参加航模比赛,得了少年组一等奖;十一岁试图背下整本牛津词典,最后当然失败……”
  十二岁小升初考试结束,一个人踢了一下午的足球。
  十三岁念初一,一个月自学完了一学期课程,后面所有课都在偷偷看课外书。
  十四岁婉拒了三次周一升旗的邀请,直到老师威胁再不答应年级主任就要扣流动红旗。
  ……
  陈清雾起初几分疑惑,但渐渐明白过来,他是在告诉她,在她没有留意的那些年岁里,他度过了怎样的人生。
  十五岁迷上电影艺术,看完了那时候市面上能买到的所有电影工业的工具书。也是那一年,他第一次尝试自-慰,但结束之后只有自厌。
  十六岁偷偷进网吧,在那里被人递了人生的第一支烟。
  十七岁好似变成了传统意义的好学生,规律早起晚睡,做许多的题,背许多的英语短句。那一年他彻底杀死了自己的梦想。
  十八岁考入最高学府,但似乎甚至不如游戏通关来得开心。
  十九岁到二十二岁,最深刻的记忆只剩下食堂难吃,抢课系统好烂,体育好无聊。但偶尔会去旁听电影鉴赏类别的选修,在电影选段的播放中,趴在阶梯教室硬邦邦的桌子上睡觉。
  二十三岁去往洛杉矶,人生第一次像是从水底浮出。认识了一些新朋友,但也确信自己永远不是一个合群的人。
  二十四岁参加米拉妹妹的婚礼,在他们院子里偷偷摘了一颗新鲜柠檬,带回公寓一天两片泡水喝。
  二十五岁回国,在东城租下一间办公室,吃了无数顿711的便当。
  “……二十六岁,去北城转机遇见了你。清雾,我的人生其实从来乏善可陈,直到我意识到自己爱上你。”
  孟弗渊始终低垂着目光,此刻,他才缓缓抬眼,看进她的眼睛里。
  和她在一起之后,很多场合他都不再戴着眼镜,此刻也是。
  她因此清楚看见他眼底的情绪,是冰雪沸腾。
  “今年,我三十二岁。我始终觉得,今天我能站在你面前说这番话,发生的概率比彗星撞击地球更低。”
  孟弗渊顿了顿,像是不得不深吸一口气,才能继续。
  “清雾……你愿不愿意跟我结婚?”
  陈清雾眼里一片朦胧的泪雾,仿佛幽寂的山谷里刚刚下了一场雨,从孟弗渊说今天的第一个字开始,心口处便传来连绵的钝痛。她相信所有事情都有既定的缘分,可这一刻竟也贪心,假如有时光机器,她一定要穿越回到孟弗渊出生的那一年,陪他走过那些“乏善可陈”的人生。
  “我愿意……”她哽咽了一下,立马靠近一步,一把将他抱住,“我愿意。”
  孟弗渊将她抱离地面,低头深嗅她身上的气息,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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