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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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路一直叫他小a,用他变柔的嗓音讲许多黄色笑话,jessi总会笑骂他。cavin在旁边喝酒,偶尔伸手抹一把他嘴角的啤酒沫。阮亭捧着厚重的酒杯悄悄问李尧,他们是什么关系呢?李尧笑笑,说奇怪的关系。哪种奇怪?李尧说,“谈过分过现在是合作伙伴。”
  “啊……”他嘴张大。李尧瞬间笑开了。
  路路大概晓得他们在讲他,挥着手用中文说小a小a,你觉得我哪里不一样?
  另一位叫david的红发英国男孩会中文,听见笑他搔首弄姿。路路马上接话,他就是在骚啊,接着对阮亭比了下手势——一只手指往下勾,说他现在是女孩子啦。
  阮亭的嘴张得更大了。李尧顺一顺他后脑勺的头发。
  他们拍着路路的背,说路路的愿望实现啦,他要开开心心的生活哦。他不自觉地也加入阵营中。
  路路好开心,好像喝醉一样,一直叫他小a,问他学什么音乐?他说古典乐,但也涉及摇滚。他认真回。
  “摇滚古典乐!我喜欢!”jessi拍桌。忙不迭问他为什么学音乐呢。阮亭说因为家族产业,然后停顿。jessi看看他,又看看李尧,说音乐世家呀。他点点头。
  不过jessi很快又开始另一个话题,问他还有多久毕业,他说一年多。对每个问题都一一回答。
  这是阮亭从未涉及的领域。他像一个陌生的,小心翼翼的小人,如空气般,不知所措地挤进这些奔放的泡泡。他的泡泡是那颗最容易破的,最不大也最暗的。然后慢慢,他就与那些彩色的泡泡们融在了一起,飘到好高好高的天上。
  第24章
  他们酒量很好,只有阮亭喝醉了,但也不是特别醉,至少没有丢脸到随地呕吐。他们喝到凌晨4点,警车在这条巷子响了一夜。
  阮亭会音乐这件事在他们之间反复传开,纷纷要拉着他上来演奏。阮亭只会电子琴,吉他倒是能拨两根弦,就是难听。好在大家都醉在其中,这时老板握着一瓶啤酒也凑热闹来了。
  他只好象征性地用电子琴弹几段音符,眼前花花的,恍惚间仿佛能看见蝴蝶从他指尖飞走。
  路路兴奋地把酒杯里的威士忌洒出些许,绕着驻唱台转圈,仰头大唱。他不晓得阮亭弹的是什么曲,但他音乐细胞还算不错,跟着哼起来。过不久,cavin也被他拉过来跳。灯光好暗,阮亭几乎忘了这是间酒馆,哪有多亮的光。
  路路和cavin互相拉着手,又像朋友又似情人。而李尧总是第一个鼓掌,直视他的一举一动。他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
  无忧无虑的夜晚。
  阮亭明白,不仅仅是李尧的朋友,这里的人们都跟他不一样。红发男孩david不过跟他差不多年纪,却早已离家,跟随cavin团队玩摄影。jessi演好多年戏了,从小学到如今,中间辍了学,但总演不出头,她只演自己想演的剧本。最反差的是路路,看则放荡不羁,却曾为剑大硕士,实在另他震惊。这是david偷偷凑他耳旁跟他讲的。那时候,他正在看李尧握酒杯的手,好适合弹钢琴,拨吉他,打架子鼓,只要是能放大手的乐器都行。
  那李尧呢?
  他跟molly和他的一些并不算太熟,却比李尧他们见面次数更多的同学们在一起时,又是另一种感觉,是与现在完全不同的。在学校里,他可以放肆,但不能太放纵。玩音乐的时候可以被骄纵一些,但学习是严肃的,学校是庄严的。而路路,cavin,jessi,david以及好多好多他叫不上名的男孩女孩们,他们似乎没有所谓的规矩,他们不需要上学,不需要早起或早睡,他们只需要在今天累了就不拍戏,不累就喝酒熬通宵,整晚也不睡觉。这就是他们的泡泡。可泡泡是容易碎的,那阮亭的泡泡融时间久了也破了,所以他好像有那么一瞬的格格不入。
  他也喜欢疯狂,他甚至在格拉上学的前些年都过得很自我,也很不痛快,很闷很燥。直到李尧拉他走进来看看他的世界。可是李尧的世界是复杂的,缤纷多彩的,也会有灰暗,不太能见光的。他突然发现,李尧太适合这样的世界了。他就该在这里,做他的所谓的没人看的电影,玩他的摄像机,养一只在热带国家才会养的蜥蜴。然而呢,阮亭想到李尧的家乡,他问过李尧南方的雪。他似乎明白,李尧才不该回那狗屁的南方,那里已然不是他的世界,那里已经无他生存之地。
  想到这,他的眼睛好酸。像早期他不爱吃的芥末洋葱味薯片,熏得他双眼发麻。他可能喝多了,不知为何坐在电子琴的三角椅上,这是驻唱台的角落,他把自己的眼睛捂住,低着脑袋,情绪到达前所未有的低谷。
  “阿迈要不要再喝两杯?”耳边响起路路的话,有些远,被叫的李尧没说话,路路好像在说两句话,走远。
  路路这样叫李尧,用中文说出阿迈总有些性感。阮亭轻轻在嘴里嘀咕出阿迈,他重复了两遍,唇齿上下打架。
  “你叫我?”
  他马上抬头。李尧正半弯着腰看他,倚在他面前的电子琴键旁,嘴角是浅浅的酒窝。
  他又很快低头捂住脸。李尧应该醉了,他感到发顶被一双宽大的掌心充满热度地抚摸。他控制不住肩膀发抖,又喊阿迈哥。他喜欢这个称呼。
  李尧就这样安静地不断地抚摸他的毛发,似乎低头看着他。这只手或许未充满任何情绪,不过是将他视为小孩一般,平复他的状态。可这样就已经足够了。阮亭想,倘若让他放弃自己不值一提的情感放任对方自由,他大概会选择妥协。他本就是在英国度过虚晃时光的学生,这一时的、毫无计划的一腔热忱,已经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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