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树晚风 第47节(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他们的外套和裤子却都找不回来了,早就沉在了湖底,周唯月和毛三除外。
  闻铃让周唯月把她的羽绒服脱了,披在了司徒朝暮身上,然后厅响把司徒朝暮从地上背了起来。
  他本是准备直接背着司徒朝暮回宋熙临家,谁知陈舞歌在这时突然冲着厅响喊了声:“让她上我的马,我送她回去。”
  但是她的马上还系着麻绳。
  厅响和闻铃下意识地朝着湖面看了过去,看到裴星铭已经开始往回走了,没再用麻绳拉人,因为宋熙临自己走了回来。
  厅响不再迟疑,立即背着司徒朝暮朝着陈舞歌走了过去,与陈舞歌合力将司徒朝暮抱上了那匹红马。
  陈舞歌解开了系在马鞍上的麻绳,一手握缰绳,一手扬鞭,风驰电掣地带着司徒朝暮赶往宋熙临的家。
  野树林里面的那条路其实是一条近道小路,但是陈舞歌担心自己再迷路,就放弃了抄近道的想法,老老实实地顺着平坦的山路骑行,时不时地低头看一看司徒朝暮的后脑勺。
  陈舞歌身高一米七五,坐在马鞍上能比司徒朝暮高出大半个头,所以陈舞歌满心都是好奇和疑惑:这个家伙,远看不高大,近看更小巧,平时都是怎么跟顾晚风相处的啊?一直仰着脑袋给他说话么?亲他的时候是不是还要踮脚尖啊?
  司徒朝暮的骨头架子还很小,足足比陈舞歌小出一大圈,从而导致陈舞歌总是觉得自己怀中好像坐了一个小孩子。
  差不多十分钟后,陈舞歌将司徒朝暮送回了家,将司徒朝暮抱下马鞍的时候,陈舞歌才发现她的身体很柔软,皮肤还洁白细腻,不禁在内心感慨了一句:怪不得人家都说中原女人细皮嫩肉呢。
  顾晚风就是一头野狼,野狼就是馋嫩肉。
  于是乎,陈舞歌突然就释然了,终于接受了顾晚风喜欢小矮子而不喜欢自己的事实……他应该也是真的喜欢这个小矮子,不然不会那么奋不顾身地跳进冰窟窿里。
  听闻屋外的响动后,顾与堤立即从屋子里走了出来,继而大步流星地朝着两人走了过去,焦急又慌张地问:“这是怎么了?”
  陈舞歌紧紧抱着虚弱无力的司徒朝暮:“我也不知道,我去的时候她就已经掉水里了。”
  顾与堤连声催促道:“快快快,快跟阿姨进屋把湿衣服脱了。”说着,她就要伸手去接司徒朝暮,然而却被陈舞歌拦了下来。
  陈舞歌知道宋熙临她妈身体不好,干不得重活儿,直接说了不用,然后一个弯腰就把司徒朝暮从地上横抱了起来,阔步跟在顾与堤身后。
  司徒朝暮除了小的时候被她妈横抱着哄睡觉之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被女人横抱,感觉特别奇妙,而且吧,从她这个角度看去,陈舞歌的面部轮廓相当英气,竟然还有点儿帅。
  顾与堤直接领着两人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陈舞歌放下司徒朝暮后就离开了,刚骑着自己的马跑出小院大门,就遇到了骑着赤海赶来的宋熙临。
  他来的很快,显然是抄近道回来的。
  宋熙临见到陈舞歌之后,立即停下了马,很认真地看着她,郑重其事地说了一句:“多谢。”
  陈舞歌不屑地哼了一声:“用不着你谢,以后我也不会再来找你了,关心你的小矮子去吧!”说完,抬手就是一鞭,抽在了红马的屁股上,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从此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她陈舞歌肯定能找到比顾晚风更酷更帅的男人!
  宋熙临盯着陈舞歌渐行渐远的背影看了一会儿,突然喊了声:“陈舞歌,我没喜欢过你,但也不讨厌你,谢谢你不把我当怪胎。”
  都是在一个小村子里出生的人,他和陈舞歌几乎从小到大都在同一所学校上学。因为他留长发,因为他性格冷,所以把他当成怪胎对待的人有很多,唯独陈舞歌把他当成正常人,真心当朋友对待。
  他欣赏她的大大方方与光明磊落,也拿她当朋友,只是对她提不起男女之情罢了。
  陈舞歌什么都懂,也拿得起放得下,始终没有回头,面朝广阔的碧蓝天空,背对着宋熙临挥了挥手,潇洒回道:“明白,有缘再会!”
  万物起落不过是一句有缘再会。
  宋熙临也干脆利落地收回了自己的目光,迅速骑着马往家赶,然而却没有在第一时间见到司徒朝暮。她正在冲热水澡。
  等司徒朝暮差不多洗完澡了,裴星铭他们几个也都回来了。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