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同帐(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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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喵呜——”
  是只花色斑驳的小猫。
  四脚雪白,背上黑斑像才从煤堆里滚出来的,孤零零一小只,瑟缩在街边收摊的坏椅底下躲风雪,一声短一声长,喵喵叫唤,有气无力。
  翠宝发现它,紧忙从高献芝背上跳下来,拉他去看猫。
  大雪天,不好长留在外,两人一番商议,决定将这可怜的小东西带回家中。
  “你瞧它,总顶我。”
  翠宝一手托着小猫,将它藏进斗篷里,小猫并不怕她,反而用毛乎乎的脑袋顶她手指,她觉得新奇,又怕吓着猫,语调格外娇柔。
  高献芝在旁打伞,伞面倾向她,跟随她的步伐,笑得温柔:“既要养着,给它起个名字吧。”
  “那……就叫翠宝吧。”
  高献芝不解轻嗯道:“怎么将你的名字给它?”
  “你从前住在京城,听过翠宝轩的名号没有?”她留心脚下小步走着,一面反问。
  “听过。”
  翠宝轩专售妇人头面首饰,叁代经营,在京城里算是喊得上名号的一家老首饰铺子,但凡顺天府长大的人,就没有不知道它的。
  高献芝从小锦衣玉食,行走在天子脚下,没路过翠宝轩百八十也有十二叁。
  “我娘喜欢他们家的一支漂亮簪子,那只簪子要一锭雪花银,她舍不得买。盘算着把有数的钱使在给我和爹爹做新冬衣上,还要寄一些回临川,给族中子弟姐妹们读书,怎么算钱都不够使。于是我娘就站在柜面前头看啊看,看啊看,想摸一摸簪子也不敢。”
  翠宝垂眸,手指轻挠小猫咕噜咕噜的喉咙。
  “那时,我答应我娘,等我长大有了银子,一定会给她买许多翠宝轩的簪子。后来我娘病故,我带着爹爹的信物去了药王谷,在那里跟着师父学医。翠宝这名字,不是我本名。”
  高献芝屏息,大气不敢喘。
  这么久以来,这是她第一次对他提起爹娘,提起自己的过往。
  子欲养,亲不待。
  而她神色如常,语调轻松,仿佛在道别人的往事。
  红润的唇边勾着笑意,鼻端被风吹红,低头逗猫,雪夜里一副娴静模样。高献芝心里狠狠打了一颤,只有将伞不断倾向她,知道她不是会向风雪低头的性子,仍旧私心盼望护她不受风雪侵扰的一程。
  拐过街口,想问她本名,突然听见她道:“翠鸟的翠,牛宝的宝,你还笑话是俗物呢。分它一点俗,大家一起做俗物。金银珠玉娇贵,不如俗物命长。”
  闻言,高献芝俊脸涨红,舌头僵麻了,快走不动道。
  “是我失言,当时有眼无珠。”
  少年时的他,狷介狂妄。
  拥有世人对他的奉承喜爱,自视甚高,为一个牛宝,取笑她市井庸鄙,相貌平平,丢进丫鬟堆里再也找不到。
  她说喜欢他,他却说可惜了,他不喜欢俗物。
  当时他哪里知道,世人的奉承喜爱,高家的荣华富贵,可比彩云琉璃还要易碎,而这些东西消散时,他又会以多么狼狈的姿态从高处摔下来。
  救他于荆棘之中,对他不离不弃的,恰恰只有他嘲讽的“俗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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