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重影(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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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半个月,乌鸦哥和黎式两个人都陷入两个极端的状态——一个为了毕业作品疯狂埋头啃书,一个好像上瘾了一样疯狂Shopping,然后疯狂打包袋子送到元朗的公寓里。
  直到有一天,黎式再也受不了每天下班回来,水没喝一口就要投进“收手袋、拆手袋、整手袋”的无厘头连环家务中去,终于摔了某大佬吃饭的碗筷,开始发飙——“你怎么不把全香港的百货公司都抢劫一遍?我们不如也都出去住,直接腾位子放这些东西算了!”
  那男人还保持把着饭碗的姿势,竟也没生气。难得看到她有那么大的情绪波动,反而觉得有些新鲜,“你唔钟意?那我换一家送。”
  一拳打在棉花上,黎式气得满头问号,“我钟意个屁!本来每日累的要死,仲要日日收拾满房间的东西。大佬,你间屋六佰尺,唔系六千尺。你再这样买下去,我们唯有去瞓(睡)大街!”
  为了表示抗议,她连续两顿都没吃。
  养了好些日子,乌鸦哥才把黎式养得稍微有些血气,不敢让她再这样气下去,定了酒楼饭食,送到家赔罪,又保证过不再乱买东西,此篇才堪堪翻过去。
  只可惜,连补了几日,她的脸色也还是没有红润回来。黎式一心扑在毕业作品上,为了写出一册令自己满意的剧本,已经连着好几晚没有好好睡觉,经常是写了撕,撕了写。
  乌鸦哥半夜梦醒,摸到身边没人,去厨房拿水,总能看到黎式趴在桌子上,压着本子睡过去,手里攥着笔还不肯放。
  他不理解她为什么要那么累。读书罢了,读也这样,不读也这样。一纸文凭而已,有和没有,有区别?自己从来没上过学,还不是一样混出名堂。可不理解归不理解,既然黎式想做,就也只能顺着她,没必要无端去触这个逆鳞。
  但眼看着她一日一日的瘦下去,大佬终于不满发话,“你再这样搞下去,我就去畀你办退学。读个书要命?”
  黎式新配了一副眼镜,仅工作时用,戴起来还不太习惯。她从案卷中抬起头来,有些迷惑地推了推镜框,不知道他在发哪门子的火。
  “这正常的。”
  “正常狗屁。每晚唔瞓觉(睡觉),搞咩飞机?”
  “知啦知啦”,她忙着手上的事情,没心思跟他说这些有的没有,只想快点把他打发走,“就即刻收尾完工。你要是真心疼我就少来烦我,阻我时间。”
  好在,预估和实际用时没什么大的偏差,各种鸡飞狗跳的日常也还算平安过去。月底的时候,黎式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作品诞世。
  完成全部创作后,她翻回最先一页,写下了这个故事的Title:《镜中月光》。
  乌鸦从堂口回来,已是黄昏后。率先书案前找人,却意外扑了个空。
  桌上放着一本厚厚的纸册子,因为开着窗,风哗啦啦的在翻动页面。钢笔盖上了盖子,安静的立在笔筒里。里屋传来声响,他在阳台看到她的背影,夕光裹在她全身,晕染着一层温暖。
  黎式似乎心情很好,看到他回来,竟会先笑着打招呼。他不自觉被她的情绪感染,把生意场的肮脏抛却一边,另获一份轻松。
  “你中六合彩?那么高兴。”
  她嗔他一眼,怪他不会说话,“你势利眼?就知道钱。”
  “我出来混的,唔知道钱知道什么?”乌鸦抬手揉她的脸,“有好事?”
  黎式的眼睛蕴着笑意,眉眼弯弯的,看着越发令人喜爱。她点了点头,连语气里都带着轻快,“我的本子完工咗。呢个系我第一部作品,从无到有,真的好有成就。”
  或许,他不是很能感同身受,她所说的这种成就感,但他突然意识到,放开一些让她去忙碌自己事情的决定,是无比正确的。因为黎式留在香港后,很少会笑,更不要说有什么真正松快的时光。
  如果能够让她开心,他忽然觉得,什么都值得了。
  吃过晚饭,黎式收拾收拾要去洗碗,乌鸦却对她放在书桌的上册子起了兴趣。等她从厨房出来的时候,竟然看到社团大哥不拿刀了,拿起了她的剧本在阅读。这种组合的违和感不亚于英国女皇穿旗袍,合法,但奇怪。
  “你在睇咩?”
  “睇你究竟写啲什么,可以搞得一个月唔食唔饮,唔瞓觉。”
  “冇咩好睇嘅,攞来啦。”
  黎式去夺他手里的草稿本,却没想到那个男人一抬起手,她就彻底够不到。她在心里翻他白眼,长得高了不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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