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回港·第三卷(花仔荣篇)(1 / 3)
台湾事毕,欢喜结尾。
黎式特地又回了趟平屿村,同有救命之恩的师傅江妩告别。没想到这趟意外的台湾行,让她学了一门新技艺。
丁瑶家仇得报,不听江妩劝阻,执意继承父兄遗留下来的残局,一心重振毒蛇帮。山鸡心有佳人,暂离陈浩南而去,留滞台北。
山口组离台返日。孙庸继续做他的盘山之王。
每个人回到原点,一个人,或者一些人来去,都留不下什么痕迹。
重新踩上香港这片土地,黎式心里有说不出的复杂感。
上一次从舷梯落港,是被他从荷兰抓来。那时候,满心满眼,皆是愤恨,只日日想着如何手刃身边之人。而这一次呢。却意外有些脚踏实地的安心感。
可她只能察觉到这种悲哀的变化,眼睁睁的,无力改变什么。
乌鸦并肩站在身边,低头瞥见她略带讽刺的神情,皱了眉头。
“又怎么了?”
长长的扶手电梯行到底,太阳擦着地面斜照进来,黎式扶上墨镜,对他拉出一个没什么温度的笑意,“我赞你,好算计。”
原是他的计谋已经开始显效,终要将她一个舶来者转化成本港人,一生一世囚禁在此。
本科阶段的最后一学期,课程已经很少了。黎式回香港之后忙着实习,成了半个上班族。再加上即将毕业,构建一件令自己满意的毕业作品被提上日程。
实习加上毕设,两座大山压下来,把她的时间占用得极满,其中自然就没了乌鸦哥的份额。
虽说这段时间大佬本人因新吃进了不小的电影股份,也忙得日日不见人,但他不允许有人对他Say No。
黎式下班回来,高跟鞋才换下一只,便被不知哪里窜出来的一头黑熊横空抱起,跌跌撞撞一同落入沙发。
她知道他是讨吃,虽抵抗不过,却从也不肯让他轻易得手了去。幸好,他终知她性格,明白她已经让步,便没有做到最后一步。
因新吞了靓坤的电影产业,又和孙庸成了新的生意伙伴,最近从他手下过的钱能有多少,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
可他对生活方面要求向来不高,赚了钱,只对买大件感兴趣。就算口袋里揣着几大迭美元金钞,也只爱穿破了洞的牛仔工装裤。想来想去,就又把主意打到黎式身上来。
他总觉得黎式打扮的太朴实了些,每日只穿简单的小洋装,来来去去还总是那几件。对于珠宝首饰什么的丝毫没在意过。在他的认知里,以前的那些女人不是最喜欢发光的石头?怎么偏偏轮到这个,就不一样。
所以,当黎式看到塞满卧室的购物袋子时候,一时间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你今日,去百货大楼打劫?”
“你话咩狗屁?”
“咁这都系咩?”
“你自己唔会睇?”
黎式没理他,弯下身去拆了几个纸袋。衣服、鞋子、手袋、化妆品...林林总总竟都是女人用的东西。她看了看摆满整个房间的东西,又看了一眼站在那里一脸等表扬的男人,最后疑惑地问出一句,“你...又在外面养咗女人?”
一个暴栗马上落到头上,大佬面色很难看,“讲咩啊你?!”
她立刻护着额头躲开,不忘反驳,“咁多嘢要几个人才用得完?难道你要用啊?”
“唔想死就收声”,乌鸦哥有时候真的也烦她这张嘴,呼叫机突然响,他看了一眼提醒,向外面走,“全部都畀你。你拣先,唔中意就扔,我再买。”
不喜欢就扔掉?他是中大彩券了吗,有钱也不能那么作吧。黎式有些不理解那个男人的脑回路,住的是老破小公寓,开的却是奢华跑车,自己每天穿着洗破洞的工装裤,倒给她把百货公司搬到家里来。 ↑返回顶部↑
黎式特地又回了趟平屿村,同有救命之恩的师傅江妩告别。没想到这趟意外的台湾行,让她学了一门新技艺。
丁瑶家仇得报,不听江妩劝阻,执意继承父兄遗留下来的残局,一心重振毒蛇帮。山鸡心有佳人,暂离陈浩南而去,留滞台北。
山口组离台返日。孙庸继续做他的盘山之王。
每个人回到原点,一个人,或者一些人来去,都留不下什么痕迹。
重新踩上香港这片土地,黎式心里有说不出的复杂感。
上一次从舷梯落港,是被他从荷兰抓来。那时候,满心满眼,皆是愤恨,只日日想着如何手刃身边之人。而这一次呢。却意外有些脚踏实地的安心感。
可她只能察觉到这种悲哀的变化,眼睁睁的,无力改变什么。
乌鸦并肩站在身边,低头瞥见她略带讽刺的神情,皱了眉头。
“又怎么了?”
长长的扶手电梯行到底,太阳擦着地面斜照进来,黎式扶上墨镜,对他拉出一个没什么温度的笑意,“我赞你,好算计。”
原是他的计谋已经开始显效,终要将她一个舶来者转化成本港人,一生一世囚禁在此。
本科阶段的最后一学期,课程已经很少了。黎式回香港之后忙着实习,成了半个上班族。再加上即将毕业,构建一件令自己满意的毕业作品被提上日程。
实习加上毕设,两座大山压下来,把她的时间占用得极满,其中自然就没了乌鸦哥的份额。
虽说这段时间大佬本人因新吃进了不小的电影股份,也忙得日日不见人,但他不允许有人对他Say No。
黎式下班回来,高跟鞋才换下一只,便被不知哪里窜出来的一头黑熊横空抱起,跌跌撞撞一同落入沙发。
她知道他是讨吃,虽抵抗不过,却从也不肯让他轻易得手了去。幸好,他终知她性格,明白她已经让步,便没有做到最后一步。
因新吞了靓坤的电影产业,又和孙庸成了新的生意伙伴,最近从他手下过的钱能有多少,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
可他对生活方面要求向来不高,赚了钱,只对买大件感兴趣。就算口袋里揣着几大迭美元金钞,也只爱穿破了洞的牛仔工装裤。想来想去,就又把主意打到黎式身上来。
他总觉得黎式打扮的太朴实了些,每日只穿简单的小洋装,来来去去还总是那几件。对于珠宝首饰什么的丝毫没在意过。在他的认知里,以前的那些女人不是最喜欢发光的石头?怎么偏偏轮到这个,就不一样。
所以,当黎式看到塞满卧室的购物袋子时候,一时间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你今日,去百货大楼打劫?”
“你话咩狗屁?”
“咁这都系咩?”
“你自己唔会睇?”
黎式没理他,弯下身去拆了几个纸袋。衣服、鞋子、手袋、化妆品...林林总总竟都是女人用的东西。她看了看摆满整个房间的东西,又看了一眼站在那里一脸等表扬的男人,最后疑惑地问出一句,“你...又在外面养咗女人?”
一个暴栗马上落到头上,大佬面色很难看,“讲咩啊你?!”
她立刻护着额头躲开,不忘反驳,“咁多嘢要几个人才用得完?难道你要用啊?”
“唔想死就收声”,乌鸦哥有时候真的也烦她这张嘴,呼叫机突然响,他看了一眼提醒,向外面走,“全部都畀你。你拣先,唔中意就扔,我再买。”
不喜欢就扔掉?他是中大彩券了吗,有钱也不能那么作吧。黎式有些不理解那个男人的脑回路,住的是老破小公寓,开的却是奢华跑车,自己每天穿着洗破洞的工装裤,倒给她把百货公司搬到家里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