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57)(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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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看着那没喝完的残汤落浸在地面上,立刻争先恐后地趴过去舔。
  有些没占到好位置的,还仰着首,想张嘴接一些有没有剩下的。
  安王爷并没有在意。
  他本是只随手一泼,见状也无动于衷,只看着那衣衫褴褛的脏孩子,淡淡收回目光,坐到原处,说道:
  万幸,韩尚那老家伙家中出了这样一档子事。
  否则,今年的汛期很快就要到了。若不是因着儿子的事占住了手,他少不得又是一番在陛下面前饶舌多事。
  王爷说的是啊。
  朱长忠附和道:看来老天爷也是站在我们这边儿的。
  老天爷有什么用。
  安王爷却说。他微微眯了眯眼,笑道:有时候,人的富贵,还是要人自己去争!
  是是是,王爷说的是。
  朱长忠见安王爷抬起了手,赶忙恭敬不尽地捧杯碰了上去,腆颜谄色道:接下来的半年,也请王爷多多关照了
  精巧无比的纯银酒杯碰在一起,在君子楼下,不远处就是遍地是脏污泥淖的黑巷。
  那里充斥着疾病、饥饿、和贫穷
  很快,这一年的汛期就又要到了。但堤坝还仍未修好,不知多少庄稼会遭殃,多少田地会颗粒无收,多少平凡之家会妻离子散。
  大概,明年的春风吹至的时候,黑巷中又将增添不少无家可归之人吧?
  但是,在这富贵的云端之上,又有谁在乎?
  [*注1]:古代也有人叫妈妈的,只不过比较口语化,和娘亲类似。
  李斯年找到林昆的时候,正在沽酒庵。
  每当林昆不高兴的时候,都会去那里喝酒。
  任何人都找不到他,只有李斯年知道他在那里。
  枕风,枕风。
  李斯年轻轻地叫他。
  然而林昆伏在案上,深青色的士子服皱皱巴巴,袖子的边缘处还被打湿了一片。
  李斯年靠近闻了闻,一大股极其浓烈的纯酿酒味。混杂着苏合香的冷冽辛辣,简直叫人觉得这是个能醉死街头酒鬼,而非诗文在翰林中人人传唱的惊艳士子。
  沽酒庵是个藏于深巷和长干的酒肆,不同于星野之都其他雕梁画栋的精美酒家,这里的店面小得几乎可以算得上寒酸。更没有招客酒幌,只有门前载着的两颗桃花树,能叫人勉强找的过来。
  通常来这里喝酒的,都是路过星野之都的行脚商人。饥寒交迫的异乡之处,寻一个能够取暖的落脚地。
  林昆来这里,几乎不会有人认出他是名盛星野之都林氏的嫡子,更不会有人知道他是才情诗意冠绝翰林的林枕风。
  大抵也是因为此,叫沽酒庵成为了林昆最理想的买醉之地。
  你醉成这个样子,什么时候将明月心被人拿去抵酒钱了,大抵也不会知道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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