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想跟我同居 第108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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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不过于强是他们偏爱的孩子,所以他们的表现更加强烈一点而已。
  做父母的总不会坑自己的孩子吧?十六
  于冉一直都是这么觉得。
  那次的事情只是于强跟她之间的问题,父母只是暂时接受不了自己的女儿告自己的儿子,还害的自己儿子坐了牢。
  于冉并不是想要就此断绝关系,只是给父母时间让他们消耗这件事情而已。
  哪怕终生不原谅于冉,作为女儿,于冉也是要尽到赡养的义务。
  毕竟,是他们给了她生命,也是他们给予物质上的抚养。
  回报他们是于冉该做的事情。
  但是于强对她没有什么恩可说,一码归一码。
  只是现在这个尴尬的时间,于冉哪怕去找父母商议双方家人正式见面的事情,估计也会被冷眼相待。
  所以于冉很担心让陆家父母觉得失礼。
  到时候都是于冉在自己的公公婆婆面前丢脸。
  如果是一般的家庭,也许于冉这样的状况早就被视为麻烦和低廉了。
  不过陆家父母不会,他们不仅不会,也不故意避开这个话题,而是告诉于冉,没关系,按照他们年轻人想要的来,只要他们开心,管它合不合规矩,他们不在意,也不会因此而瞧不起于冉。
  其实陆家父母没有说,在从陆玥那边得知了自己的儿媳经历了那样的事情,他们恨不得把可怜的于冉带回家做自己家的女儿。
  不过现在也不错,儿媳也可以当成亲女儿一样疼爱。
  陆母摸摸于冉的头,道:“好孩子,以后就是我们陆家的人了,在我们家,绝对不会让你受委屈,如果陆琛要欺负你了,惹你不高兴了,你告诉我们,我们帮你教训陆琛。”
  陆琛啧了一声道:“我怎么会!”
  陆玥也凑上来道:“还有我呢,冉冉可先是我的好闺蜜才是我的好嫂子,硬要说,我可能算是娘家人,哈哈哈。”
  一路上的欢声笑语,将于冉最重的顾虑给打消。
  ……
  当天晚上,陆家一家人整整齐齐的住在了那所公寓里面。
  第二天一早,于冉就起身给大家做早饭,结果给陆母撞了一个正着。
  陆母是兴奋的睡不着,所以要早早起来给大家做早饭,结果看到于冉,陆母也不惊讶,因为以前于冉在他们家陪陆玥住过,那时候陆母就知道于冉是一个什么性子的人了。
  婆媳两个亲密的在厨房里面一起忙碌,给陆家人提供了一顿丰盛的早饭。
  陆母全程都合不拢嘴。
  陆玥还说了于冉要做糕点师的事情。
  陆父直夸于冉有志向,人就应该追求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这样这一生才有意义,不要等了百年之后回过头来才发现自己一生没有做什么能为之努力,拼经全力的事情,那就是真的可悲了。
  然后有听说于冉是要跟陆琛一起去英国学习,重新开始。
  陆母看着于冉的眼睛都要冒星星了,真是一个好媳妇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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