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3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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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垚:“嗯。”
  仇绍语气一转:“自然,‘好哥哥’是可以有的。”
  周垚绷不住笑,抬手去掐他腰。
  仇绍很快捏住她手指,声音低沉,半分严肃半分不正经:“男人的腰不能随便碰。”
  又是这句。
  周垚放肆的笑出声。
  过了好一会儿,她收起笑,半真半假的说:“男人的本能就是见异思迁,如果将来你遇到更喜欢的女人,记得通知我。哦,我也会通知你的。”
  半晌,仇绍声音淡淡道:“可我这个人很叛逆。十几岁得了叛逆症,到现在都没好。”
  周垚不懂,抬头:“什么意思?”
  仇绍低下头,漆黑的眸子对上她:“对一个坏男人来说,最叛逆的事,就是一生只喜欢一个女人。”
  周垚怔住。
  猝不及防被表白,还是在养老院的小花园里。
  她被戳中了。
  时间一晃,转眼到了十一月二十三日,菲菲的忌日。
  这天天朗气清,天是蓝的,太阳是温和的,可深秋的风已经开始刮人脸了。
  周垚起了个大早,去了北京郊区的龙泉公墓。
  路上,周垚收到一封邮件,是那个法语翻译翻译好的一些日记段落。
  周垚点开邮件,看到第一段,已经开始觉得奇怪。
  这些段落都是以第一人称自述的形式展开的,这里面的“我”说,她小时候时常遭到邻居家孩子们的虐待,都是同龄人,但她一个打不过那么多个。何况她还有个妹妹要保护。
  那些邻居小孩说,只要她把那个来历不明的杂种妹妹交出去,他们就放了她。
  但这个“我”没有答应,所以便遭受到双倍的“待遇”。
  这个“我”说,她的父亲很早就离开这里,抛弃了母亲和她们,但周围很多大人都说,其实是她们的母亲杀了父亲。
  但这件事无人可以证实。
  妹妹是父亲带回来的野孩子,来路不详,大概是他和外边的女人生的,大概是捡的,总之带回来就丢给了母亲和“我”。
  母亲为了生活,什么都要做,最多的是和不同的男人睡觉。
  母亲为了那一口吃的,疲于奔命,根本顾不上女儿身上有多少伤口,即便知道女儿每天被同龄孩子虐打估计也无力去管。
  而那些邻居家的大人,事实上也知道这件事,却只是漠视。
  那是小孩子的世界的生存法则和游戏规矩,他们才懒得管,在这个充斥着贫民的社区里,每天都在死人,大家都习以为常。
  然后,母亲病了,没钱看病,病又来得急,很快死了。
  而这个“我”,居然活过了十六岁,带着十一岁的妹妹讨生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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