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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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新月想走, 却不好跟张开行那样完全无视刘欢欢,便开口跟刘欢欢打了个招呼, 推开门正准备走,刘欢欢却喊住了她。
  “胡经理, 你是不是很看不起我。”她放下了拖把, 右手很自觉的放在了自己的小腹上, 脸上的表情, 不仅没有一点自卑,反而还很自信。
  胡新月摇了摇头, 这个时候的社会风气正是往开放过渡的阶段,像刘欢欢和刘晶晶这种趋炎附势傍大款的,任谁知道都会骂一声不要脸, 可放到二十年后,多少女孩子一毕业就进了整容医院, 贷款整容找金主还贷, 这些东西完全用金钱衡量的时候, 也就只是一门买卖生意了。
  刘欢欢冷笑一声, 显然不信胡新月的反应, “我跟你一样, 也是农村出来的, 不过我命不好,没有胡经理那样有本事还顾家的老公,我是嫁了个病鬼冲喜进的城, 结婚没两年那病秧子就死了,我成了寡妇,公婆要我替他们养老送终,我答应了,他们就把国营饭店这铁饭碗给了我,本来那老两口身体就不好,没了儿子又大悲过度,我也没伺候两年,他们也都没了。”
  刘欢欢人长得漂亮,还会打扮,胡新月一直以为她就是二十出头的小年轻,当初刘晶晶说刘欢欢是她堂姐胡新月还好奇刘欢欢是怎么进的国营饭店,现在听她这么一说,倒也是吃了苦的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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