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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雷:女主是胖胖的流浪狗
  方榄榄胖胖的,如果不知道她的名字怎么写,还以为是懒懒两个字,人们总是很自然地把懒和胖挂钩。
  而且方榄榄不止胖,还挺高的,是个高壮妹没错了。虽然会有同事劝说,你不胖,你只是有点丰满,但是方榄榄从小胖到大已经听不进去这种安慰了。
  也许是因为胖,方榄榄觉得胖姑娘脾气就得好一点,不然更没朋友了,所以她平时就像慢回弹玩具一样,你打她一拳,她也不会还手,笑笑地走开。
  当然,也可能和她是一只流浪小土狗有点关系。她小的时候一直住在福利院,能回忆起原来也是有爸爸妈妈的,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就变成她自己一个人了,在福利院里也没有朋友,老师也不管她。
  后来发现街边的流浪狗有朋友,每天就站在围栏里往外看流浪狗,一看就是一整天,老师经过也不会理她,没办法,福利院里奇怪的小孩太多了,不缺她一个。
  有一天,她发现福利院的菜圃里长出一只南瓜,是那种浓橙色的大南瓜。晚上睡觉做了个梦,南瓜给她托梦了,说是把它摘下来,带去给流浪狗,就能实现她的愿望。等不到早上了,就等南瓜说完话,方榄榄迷迷糊糊就醒了,穿好鞋,蹑手蹑脚地往门口走去。
  听到被子被翻起来的声音,是隔壁床的那个女孩,她好像是被吵醒了,看了看方榄榄,又睡了,方榄榄看着那个被裹在被子里的团团,轻轻地说了声:“再见。”
  她一个人摸着黑走到菜圃,那只大南瓜的梗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断开了,她吃力地抱起南瓜,往后门走去,后门的围栏有个地方是破的,一直没有人修,从来都是花坛枝繁叶茂的绣球花挡着,只有少数几个待了很久的小孩子才知道。方榄榄以前在老师办公室门口罚站时,看到过有小孩鬼鬼祟祟的在那里徘徊,后来趁没人的时候去扒开叶子看了看,如今才能顺利的逃走。
  为什么是逃走呢,与其待在福利院里没人管,那不如做条流浪狗吧,反正其实也没有什么差别,方榄榄就是这么说服自己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南瓜和流浪狗们提前说好了,等方榄榄跑出去没多远,流浪狗都等在那里,它们也不叫唤,乖乖地坐着,看见南瓜,就开始吃起来,其中一只狗推了一块南瓜到方榄榄的跟前,方榄榄想伸手去拿,突然发现,自己也变成了一只流浪小土狗。
  她没有慌张,也没有害怕,好像很适应自己的新身份,它们没有再待在这个城市,而是到处去流浪,她就跟着流浪狗们走,好像有方向一样,最终在一间老房子门口停下了。
  是外婆,她看见方榄榄脏脏的样子,带她进了屋子,洗干净。外公也回来了,买了好多柑橘,是去年秋冬长好的,一直放到第二年的五月,特别清甜。
  方榄榄也慢慢长大了,有时候她变成人的样子,打工,学习,考试,有时候又变回流浪狗的样子,和朋友们团聚,这是她自己和狗狗们的秘密,没有人知道。
  今天下了班,又变回那只脏脏小狗,没有人会想要接近一只流浪狗,变回狗狗的样子,反而自在。
  照例走路回家,一方面可以省钱,另一方面还可以……减减肥。没错,方榄榄虽然是个胖妹,但她和那种高自尊的女孩子不太一样,她嫌弃自己的肥肉,同时她也觉得,只有变成瘦子,她才可以拥有爱情,事业,友情等等。
  她的潜意识告诉她,胖子没资格拥有一切。
  “嗷呜。”方榄榄缩了一下,原来是旁边的熊孩子踢了她一脚。她一个流浪小狗,也没办法和小孩子计较,看着小孩妈妈凌厉的眼神,方榄榄有些怂得连嚎叫也不敢,只能低着头走开了。
  没走两步,头上方传来一个声音,“没事吧?”低沉而有力的男人的声音,他拦住了方榄榄的去路,蹲下来看她。
  方榄榄抬头看了看,才觉得有些惊讶,怎么是杜部长?赶忙在心里回答到:噢,没事没事,小孩子嘛。不懂的。她扯出一个脏脏的笑容,在领导面前要表现的大方自然,不能斤斤计较,即使她现在只是一只流浪的小土狗。
  “出来流浪还这么胖,吃的挺好的嘛。回家吗?”杜部长继续问道,还顺手撸了撸毛,也没有嫌脏。
  “嗷……嗷……”方榄榄小声地嗷嗷叫,其实从单位到她家走路要一个小时,但她觉得领导也只是随口问问,总不会问一只狗家住的有多远吧。
  “看来你是要回家呀,不远的话,我跟你走走,反正我也要去前面坐地铁,顺路。”
  “嗷……”方榄榄一时语塞,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嗷呜。”敷衍地叫了两下。当然,也没有回答杜楝为什么一只流浪狗会那么胖。
  “你这小流浪怎么叫的和狼似的?”
  方榄榄觉得委屈,她也不是真的狗啊,平时也是人呀。
  很快就到了地铁站,和领导道了别,还是努力有点狗样,蹭了蹭杜楝的腿,杜楝也没有嫌脏,觉得她很乖,又逗了下就走了。 但是她还是觉得有些尴尬,想了想下次就往街对面或者是南门走好了,这样就不会碰到领导了。
  以前就听说部长大人生活简朴,每天都做地铁公交上下班,没想到是真的,而且居然对流浪狗都那么有爱心,方榄榄心里对部长大人的节俭作风和爱护狗狗有了点好感。
  杜楝,在首都中央市的监察部工作很多年了,一直就是以两袖清风闻名,当然他和拿多少工资就办多少事的人不一样,他在工作上真是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只要是和他合作过的,对他的评价都是尽心竭力,忠于职守。
  最重要的是,他很善良,在普信男遍地走的社会里,已经很少见这么有礼貌又谦虚的男人了,外表又很过关,部里的女孩都很喜欢他,也算是某一种程度上的万人迷了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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