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9章 二十个邦国的交易(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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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兜兜转转,最好的其实就在身边
  圣上诗中说的“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指的不正是自己吗?
  失魂落魄的玄奘并不知道,一个教派,都是源自催生它的本土文化,虽然在某个领域有大成就,但并不能割离原有的文化体系。
  而佛门进入中原之初,为了迅速壮大,这才添加了许多清规戒律,以示自己之不凡。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吸纳诸子百家之说的中原佛门,早就成了与中原文明血脉相连的新派系,和还有浓厚本土文化的中天竺佛门自然是截然不同。
  中天竺佛门其实就像中原的儒、道、法、墨,固然把某些领域发展到了极限,却无法和‘忠君爱国爱民’、‘不孝有三’等的主流思想割离。
  如果玄奘以‘求同存异’的心态来看待两国佛门,就不会有“偶像”破灭的失落了。以后他也许会领悟到‘求同存异’,但绝对不是现在。
  一方面是他还年轻,经历的事情不多,见识、阅历不够;另一方面是他以前把中天竺佛门想得太好、太高贵,充满了信仰、崇拜和向往,当对方呈现出不美好一面时,就难以接受了;说白了,玄奘就像是一个疯狂追星族,当他发现心目中神圣一般的女神是个谁都可以上的公交车时,就崩溃了。
  也是在信仰坍塌之时,玄奘听说女儿国太师曼殊沙华喜欢和精通《法华经》,而且她和女王的名字都是来自《法华经》中的“摩诃曼珠沙华”。原意为天上之花,大红花,是天降吉兆四华(曼珠沙华、摩诃曼殊沙华、曼陀罗华、摩诃曼陀罗华)之一,见此花者,恶自去除。
  一听这个消息,玄奘也不管对方是不是冷若冰霜,就去攀谈。反正在他心中,所有女人都一样,冰不冰都无所谓,当然了,那些时不时开无遮大会的阿三女人可以忽略不计,那不是人,而是吃人的妖魔鬼怪。
  似乎不太喜欢男人的曼殊沙华最开始是相当厌恶玄奘的,有一句没一句的跟玄奘聊了起来,希望早点把这个又傻又俏的和尚打发走,可是玄奘不但没有觉得对方的不耐烦不对,反而认为这样才符合她高冷的气派,于是如牛皮糖一般粘了上去。
  曼殊沙华对他自然就更加厌恶了,但是除了个人好恶之外,她还是女儿国太师,哪怕再不乐意,也不敢在有求大隋的情况下,得罪这个看似有些地位、有些傻的俏和尚,要是这傻和尚去天朝皇帝那里说女儿国坏话,皇帝极有可能去支持与大隋有合作关系的‘前代表副女王’。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太师无奈,只好与热情好学的玄奘大师继续这么僵持了下去。然而之后发生的事情连她也始料不及。
  玄奘是佛界千年难得一见的奇葩,对各种佛经都有极深的领悟,当他把自己对《法华经》的领悟一一说出来,令对《法华经》的喜爱远超对男人厌恶的曼殊沙华大感惊艳,感觉如聆佛祖讲经一般,两天时间下来,太师曼殊沙华就这么被玄奘法师用《法华经》攻陷了,之后玄奘觉得在她这里已经学不到什么了,然后又如牛皮糖一般找上了女王曼珠沙华,然而女王所学知识以治国、治军为主,虽然也会佛学,但还不如曼殊沙华深。
  在佛学上大败女儿国女王、太师的玄奘虽然为国争光了一番,但打败“对手”不是他要的结果,他觉得不是自己强,而是“对手”太弱,他希望高手打败他、征服他、蹂躏他,然而纵观女儿国使节团,已无佛学高手。
  这也使高处不胜寒的落寞骤然来袭,正当他琢磨着是不是调头去挑战中天竺僧人时,曼殊沙华却找了上来,每天缠着他学习佛经。
  玄奘不是那种穿上裤子就翻脸不认人的人,见对方向学之心甚坚,也乐意向这位女菩萨分享自己的心得,一来二去,就熟悉上了。
  只是相处这么一段时间下来,他总觉得女菩萨的目光怪怪的,仿佛在一只恶狼,以幽幽目光看一只绵羊,只把他看得头皮发麻,头发都不要钱的长了出来。
  他不懂这种目光是啥意思,但作为过来人的张宣却明白这是怀春少女看情郎的目光,而且一天比一天浓烈,女儿国太师明显是相中大隋玄奘大师了。
  不过话说回来,玄奘大师确实有着吸引九成女孩的相貌和才华、才学,偏偏这样一个天才般的人物,还比别人好学,要是再跟自己一段时间,自己从小学到大的纵横之学,恐怕都被他掏空,如果这家伙还俗到朝廷任职,绝对又是一个治国相才。
  别的不说,光凭他把冰山融化成一滩温泉的本事,就胜任礼部纵横司司长之职,那死缠烂打、死不要脸的本事,不就是纵横司人员最基本的素质吗?
  这样天生搞外交的大才,当和尚实在太可惜了。
  张宣不由自主的看向了太师,发现对方正巧笑倩兮、含情脉脉望着玄奘大师。
  脸上不由得露出了一丝坏笑,作为礼部侍郎,张宣知道阿三发飙的原因是他们以另类的无遮大会这种至高之礼款待玄奘,然而玄奘不仅拒绝了,还打了他们一顿,他们觉得玄奘瞧不起他们、污辱了他们,这才跳出来搞事。玄奘虽未接受他们的好意,但貌似也见到了女人体了吧?如果把那帮丑女人换成是美丽如仙的太师…他会不会拒绝呢?
  “张侍郎。”便在张宣想到什么,而露出猥琐笑意的时候,索曼宁巴对着他嚷道:“我们怀着友好之心不远万里前来,一是与贵国建交,二也是弘扬佛法,这本善举,为何你们的皇帝这般无礼对待我等?让我们爬这么高的山?”
  这一开口,不止是张宣等大隋官吏,就算是玄奘这样的方外之人的眉头也不禁皱了起来。
  “贵使可能是出身不高的缘故,不懂各国接待使者的流程!”张宣冰冷的目光在这个长着一张酷似隋人脸的中天竺使臣脸上扫视了一下,淡淡的说道:“首先、正规的使臣在出使之前,该国事先都会向所要出使的国家递交正式国书,但你们没有,所以你们并不能算是正规的使节;而女儿国这边,女王早在一个月前就亲自向我大隋驻女儿国大使馆递交国书,这不仅是尊重大隋,也是自我尊重。”
  “你……”索曼宁巴面色大变,他是生活在中南半岛和天竺半岛之间的种族,长相与黄种人相似,但是在天竺却是下等种族,他的故乡在秦汉时期被中原统治过,所以那里的人会说一定的汉语,而他能被派来出使大隋,对于汉语也比较精通,自然知道张宣说他卑贱如狗不知礼。
  “其次、就算你们能代表中天竺,但你们的地位并高不到哪里去,能够得到我大隋皇帝接见,已是万分荣幸!另外,贵使出身不好,应该不太明白大隋在天下的地位,才会不知珍惜这份荣耀。”张宣并没有理会索曼宁巴涨得通红的脸,向身边一名英武青年说道:“玄策,你为这位使臣讲一讲我大隋在天下的地位。”
  这名既有文人气节、也有武人气质的青年名叫王玄策,是洛阳人,出身于一个家道中落的书香世家,在战乱之时成了无粮可食的灾民,而杨侗那时候刚刚失去东都留守之职,他慷杨广之慨的把几大粮仓粮食拿出来赈济灾民,并以此为契机,把河南灾民、流民、贫民吸引去了河北,这其中就包括王玄策家,王玄策的父亲虽然不是大儒,可文化水平也不差,在杨侗极度缺少官吏的时候,当上了一个县令,这也算是杨侗的从龙之臣了,既有能力,也有好口碑,是以得到连连晋升,如今官拜巴东郡守。
  当时还小的王玄策则是就读于官学,当他学有所成,也响应朝廷号召,从军去了。而作为一个生在重武时代的正统文人,学习君子六艺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经过一年历练,成了一名斥候校尉,而斥候不需要近战,远战自是弓箭之力,所以六艺中的‘射’是关键。六艺中的‘御’指的是骑术,而拥有一身好的骑术,是斥候最基本的要求。六艺中的‘数’是算术,计算能力强,对于统计对方大军数量、推算对方粮草大有利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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