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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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忽然间就想明白,为什么秋梦姐姐临走的时候,会让自己帮忙多拍一些立冬哥哥的照片。
  小时候不明白,只觉得立冬哥哥光粘着秋梦姐姐,像大院儿里的小哈皮狗见了肉骨头似的。
  那时候宋乔曦懵懵懂懂的觉得,立冬哥哥肯定很喜欢秋梦姐姐,但是秋梦姐姐,不一定喜欢立冬哥哥吧?
  因为姐姐要去外地看病的那段时间,也不见她和立冬哥哥联系,立冬哥哥都会打电话到她家来问秋梦姐姐的情况。
  可现在才明白,其实,秋梦姐姐是喜欢立冬哥哥的,而且,是很喜欢很喜欢。
  就像她喜欢楚尽,就想把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记录在照片里,这样,如果将来到了美国,在没有他的地方,想他了,就可以拿出来反复的看。
  从秋梦姐姐借给她的那台海鸥相机开始,再到曦曦花掉了楚尽和她的压岁钱,买了一台小小的傻瓜相机,再到后来,攒了两年的压岁钱和零花钱,买了一台入门单反相机。
  宋乔曦相机的储存卡里,除了风景照,拍的人像,出镜率最高的就是楚尽。
  在飞机上,宋乔曦翻开单词书,忽然间想起什么把头凑在楚尽耳边说:“你知道吗,秋梦姐姐和我发短信,明年她大三的暑假,要和立冬哥哥订婚了。”
  楚尽点点头,轻声“嗯”了一句。
  “真好,”宋乔曦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眼睛里闪烁着期待,“姐姐说,他们先订婚,等她大学毕业了,就结婚,姐姐让我当她的伴娘呢!”
  宋乔曦小时候参加过好几次大院儿叔叔、阿姨的婚礼,穿婚纱的新娘子,在她心里就是最美的人了。
  “秋梦姐姐这么好看,穿婚纱一定特别美。”宋乔曦仰头对楚尽说,她只是想听到一句肯定的答复,来证实自己的眼光。
  “你喜欢婚纱?”楚尽抬抬眼皮,放下手里的书。
  “当然喜欢,婚纱真的很美,哪个女孩子不想穿婚纱呀?”宋乔曦点点头说道。
  “喔。”楚尽简单回应了一句,把头重新垂下。
  你穿婚纱,才是最美的。
  他心里藏了一句话,现在还不敢说出来。
  --
  到了澳门,有统一的地接,一辆小巴车拉着参加sat考试的考生们到了酒店。
  两个人的考点,在澳门城市大学,考场就在金沙赌场旁边,酒店是楚尽订的,澳门金沙酒店。
  宋家父母订的房间是标间,在来之前,楚尽谁也没说,直接把宋乔曦的房间升级成了行政套房。
  行政套房有独立的客厅,书桌,比标间略显拥挤的小书桌舒服很多。
  同行的同学都是不同学校的,虽然在一个辅导班学sat,大家也不是特别熟,办理好入住之后,大家还是和熟悉的同学、朋友或者家长一起回到自己的房间。
  之后的几天,除了统一有小巴接送去考试,复习和日常生活,都是让考生自由安排的。
  宋乔曦和楚尽的房间隔的不远,楚尽先送到自己的房间。
  房卡“嘀”的一声,楚尽推开房门,把房卡插进卡槽。
  室内通了电,宋乔曦走在柔软的地摊上,进了酒店房间,情不自禁地感慨道:“这也太漂亮了吧!”
  行政套房一进门就是宽敞的客厅,家具是深色实木的欧式风格,房间额主色调是柔和的象牙色和奢华低调的金色,有很浓的意式风情。
  十七岁的宋乔曦出去旅行,爸爸妈妈订的都是标准间,她对陌生城市的酒店套房一点概念都没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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