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大黄(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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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儿就伴娘了~向小屁你讨厌~”
  两个小姑娘嬉笑着闹成一团,说着说着已经讨论着要减肥,不然以后穿婚纱就不好看了。
  叶安正在给客人道歉。明明点的科罗纳,他却不知怎么,开了瓶百威递出去。今晚这是第叁次出错酒了,钢镚拍了拍他的肩,叫他出去抽根烟缓缓。
  这趟回家,叶家人并不满意潘玥。
  叶太太心中的完美儿媳,得是个温柔贤淑,勤俭持家的。之前,在视频里和潘玥打过招呼,只觉得她是个单纯大方的好孩子。这次叫叶安带她回家见见,也是想着两个孩子处了这么久,得多了解一下,这趟叫他回来,是为了劝他俩搬回长沙,也好把婚事提上日程了。
  原本,潘玥嘴甜又大方,叶太太是满意的。可过了一会儿,就不是那个味儿了。
  叶太太觉得,潘玥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绝对不是能够持家的女人。要是把这样的姑娘娶进门,根本就是请了个佛爷回家伺候,别说指望她相夫教子侍奉公婆了,她自己的那一摊子事儿都盘不顺呢!吃饭的时候还要使唤叶安替她夹菜盛汤,饭后擦了嘴就走,也不说帮着洗碗干活!像什么样子,一点自觉性都没有!
  提起要他们搬回西安的时候,叶安还没说话,她倒是先插嘴了!说什么江城的发展不错,不就是跟人合伙弄了个小酒吧嘛,哪儿有高中老师的工作稳定体面?说到底,还不是为了她自己在医院的那个工作,也就是个辅助科室,算什么呀?!婚后不一样要以家庭为重!
  饭后,叶太太拉着叶安在厨房,直言这样一个不分轻重,不知顾家的姑娘,绝对不能进门。
  叶家并不富裕,这么些年供他学了艺术,还出国留学,已经是掏空了家底。叶安知道父母为自己付出了很多,他也是个孝顺的,对母亲的话不说言听计从,也是不敢忤逆的。但看着天真可爱的潘玥,这是他真心喜欢的人,要他快刀斩情丝,他怎么做得到?
  可叶太太的不满,潘玥是一点儿都没感觉到。她满脑子只记着这肉夹馍真好吃,走之前一定要买点儿带回去给向小屁和钢镚。还有那个凉皮、泡馍和回民街的烤羊肉!一定要再去吃一次,不!两次!
  对潘玥来说,叶太太的顾虑她连想都没想过。在江城生活,是两人离开多伦多的时候,一起做的决定。这一年,叶安把七贤经营的有声有色,自己在医院的工作体面又稳定,收入也不错。江城的东西好吃好喝又不贵,江城的人也热情友好讲义气。过不了两年,不用找家里开口,两人也能攒出一套小公寓的首付了!这一切都在往更好的方向发展,怎么能说走就走。
  而洗碗恰恰是她最讨厌的家务。平时在家里,洗衣扫地收屋子都是她包了,洗碗拖地则交给叶安,分工明确,好着呢。再说了,她来之前还专门问了潘麻麻呢,潘麻麻也只叮嘱她不能空手去,要穿的正式点儿,问什么答什么,嘴甜懂礼貌,也没叫她去洗碗啊!毕竟在家里,洗碗这事儿也是潘教授的活儿,她们娘俩儿从不沾手的!
  一来二去,潘玥个傻丫头,喜不滋滋的,就等着穿婚纱了。叶安则陷入了两难,他不想忤逆父母,也不想放下潘玥,一个头两个大,该如何是好?
  Hermes - 血色大黄
  中性香,酸甜味,清新,舒服,不做作。
  瓶身是红色,山楂感,丝丝缕缕的绕着你,诱人又不过分妩媚。蛮喜欢的。
  缺点的话,就是不持久!相当的,不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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