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07)(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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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她一本正经的说完,褚曦真不知该气还是该笑,眼珠一转说道:好啊,我还没见过套马的呢,正可以见识一番了。
  闻斐闻言不疑有他,高高兴兴答应下来:行,我这就使人留意野马群的动静,等查到踪迹,我便带你一起去。
  看她答应得毫不犹豫,褚曦自己反倒是迟疑起来,顿了顿问道:这,野马好套吗?会不会很危险?
  说来动物都有护崽的本能,要在野马群里动马驹,更是难为。
  闻斐却摆摆手,不甚在意的模样:没事,我军中有套马的老手。说完还解释了一句:我手下多是骑兵,但朝廷供给的马总不太够,他们就自己去套马。收获好的时候不仅套的马自己够用,还能卖钱,可是赚了不少。
  褚曦一听不是她单枪匹马的亲自动手,也放心许多,又兴致勃勃说起自己喜欢什么样的马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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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马需要等商队,套马更要等野马群,所以两人这一等,便是小半个月过去了。直到褚曦几乎要忘记这事的时候,野马群的消息才终于传了回来。
  闻斐一大早又去了军营,不过还没到晌午她就又打马回来了,一进门见到褚曦便拉了她往外走:走走走,野马群找到了,咱们现在赶紧去。
  军中最不缺斥候,哪怕现在北蛮被打残了,可驻守边关的将士依旧不敢有丝毫懈怠前两年北蛮就被闻斐打的七零八落了,可去岁不还是集结了人马南下吗?那时起,闻斐就深刻意识到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道理,如今驻守北州练兵也十分警醒。
  斥候是日日都往外派的,寻找野马群其实算是顺便,到今日才有了消息。
  褚曦猝不及防被她拉走,脚下还有些踉跄,闻言眼眸微亮,踉跄的脚步也跟着追上了:在哪里?远吗?
  闻斐脚下未停,拉着人直接出了门:你跟我来便是。
  说话间两人出了门,闻斐直接翻身跃上了马背,然后一伸手将褚曦也拉了上来。她双手环在褚曦腰侧,抓着缰绳一夹马腹,马儿立刻哒哒跑了起来。
  褚曦已经习惯和她同骑了,当下寻了个舒适的位置,直接窝进了闻斐怀中。
  迎面扑来的春风犹带凉意,但身后之人的怀抱却如记忆中一般柔软又温暖,纵使不想着马驹的事,就这样出去跑一场,也是让人心中畅快的。
  北州城里并不禁止驰马,两人骑着马很快出了城。而后一路驰骋,翻山过河,约莫跑了大半个时辰,终于来到一处高山之下。
  那是草原上难得的高山,如今四下冰雪消融,但那山巅远远望去还是一片雪白景色。野马群就在山下,啃食着山脚下刚刚发芽的嫩草,饮着山间雪水融化形成的溪流,摇头晃尾,看着好不悠哉。
  二人自然没有直接出现在野马群面前,闻斐熟练的寻到了一处缓坡,刚带着褚曦过去,便见那缓坡之后冒出几颗脑袋:将军,你来了?
  褚曦看了一眼,发现都不是熟悉的面孔,并不是闻斐身边的亲卫。
  闻斐见了,便低声与褚曦解释了两句,道这都是套马的好手。而后跳下马背,也没闲话,问那几人道:怎么样?有没有把握?
  这几人观察马群有段时间了,甚至不止是今日,早前斥候带回蛛丝马迹他们便上了心,已经一连追踪观察了数日,当下纷纷拍着胸脯保证道:将军放心,没问题的,包在兄弟们身上。
  闻斐听罢,没什么不放心的,于是指着远方的野马群,扭头问褚曦道:阿褚,你看你想要哪匹马驹?
  野马群冬日也是要迁徙的,否则寻不到食物,只有饿死一途。可迁徙本身就是一种淘汰的过程,但凡身体不够健硕,都已经淘汰在了迁徙的路上。马驹也是一样,如今还能出现在他们眼前的,都是优胜劣汰后的胜者,所以选哪一匹都没有关系。
  既然如此,褚曦到底是女儿家,自己的小马驹自然要选个漂亮的。
  凝神观望一番,褚曦一眼就相中了马群中一匹白色的小马。或者说白马也不尽然,春日的阳光洒落在白马身上,将它的皮毛映成了浅金色,远远望去漂亮极了。
  这样的马若是作为战马,并不十分适合,因为它太过耀眼了。战场上会吸引敌人的目光,夜袭时那一身皮毛在黑夜中更是无处遁形,除非它优秀到足以让人忽略这些不足,否则这匹马就只适合招摇过市,而不是被带上战场。
  不过褚曦喜欢,作为她的坐骑那就没问题了,左右她也不会上战场。
  褚曦远远指着那匹浅金色的小马,双眸亮晶晶的,带着些期待问闻斐道:阿斐你看,那匹马驹如何?
  闻斐顺着她所指看去,也是一眼就看到了那匹耀眼的马驹。她微眯起眼凝神观察一番,仔细看过马儿体态,点点头赞道:很漂亮,也是一匹好马。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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