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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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以后,他便以“青年突击手”的身份,到铜城去参加了那个表彰大会。会议只开两天,他也没认真参加,而到街上逛着看能给明明买个什么东西,他每次出门,无论到铜城,还是到省城,首先想的就是给明明买个什么。明明也习惯了他的“习惯”。每次只要他从外面回来,他首先就问:“叔叔,你给我买了什么?”说着便自己动手在他提包或衣袋里翻起来,惹得惠英嫂常怨他给他惯下了“坏毛脖。这没办法。他和明明之间建立了一种无法言传的感情。说实话,他对哥哥的虎子也没这样厚爱过。
  让少平高兴的是,他在广东来的一个小商贩手里买到了一个香港出的儿童书包。这书包式样新颖不说,面料是十分考究的丝绸,有一种波光闪闪的细腻质感。他同时也买到了明明嚷嚷了多时的彩色铅笔。另外,他还给“小黑子”买了个铜铃铛。这也是明明盼望已久的东西;他说人家孩子的狗脖项里都拴这么个铃铛……会议开完以后,少平就满意地带着他给明明买的礼物,以及局里奖给他的奖状和其它奖品,回到了矿上。
  到大牙湾正是中午刚吃完饭的时光。他知道他的班是晚上十二点下井,现在人都在地面上。
  他先找到他的师兄兼下属安锁子,问了他走后这几天的生产情况。安锁子说都好看哩,就是他把一个协议工在掌子面打了一顿。
  “谁叫你打人哩?唉,你呀!”少平抱怨他的师兄。“那小子头茬炮放了,还在回风巷里睡觉,我就……嘿嘿……”“打得重不重?”少平着急地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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