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二章 番外十八:妞妞,一步错,步(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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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我还能委婉的拒绝,但是厂长的儿子,我却拒绝不了。
  原因无他,我还需要现在这份工作。
  小镇就这么大,如果我失去了这份工作,想要再找一个类似的,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厂长的儿子个头不高,长相一般,却是一个不差钱的主,他经常邀请我去大饭店里吃饭,去电影院里看电影。
  我不是每次都去,但是十次里,总会去那么两三次。
  讲真,我真的挺喜欢这种被人追求的感觉,这会让我暂时忘记曾经的落魄,重新拾起自信。
  可是,我心里非常明白,我和厂长的儿子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已经有了谢勾哲。
  谢勾哲虽然没有厂长的儿子有钱,却有一颗真诚待我的心,我相信等他工作之后,我们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不过,现在离谢勾哲工作,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可以继续和厂长的儿子虚以委蛇,等到把转正的事情给落实了再说。
  转正之后,我的工资每个月能多十几块钱,省下来够给谢勾哲交学费的了。
  我的想法很美好,但是厂长的儿子却不是个傻的。
  除非我松口和他处对象,否则转正的事情免谈。
  正在我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另一个男人出现了。
  这个男人不仅个子比厂长的儿子高,模样比厂长的儿子英俊,最重要的事,来头比厂长的儿子还要厉害,哪怕是厂长见了他,都要点头哈腰的。
  我听同事说,他是从都城来的,也就在这里待一两月的时间,等把事情办完了就走。
  本来我和这样的人应该没有交集,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看上了我,说只要我愿意,他可以带我去都城定居。
  都城是华国的首都,哪里是一个偏远的小镇能够相比的?
  讲真,我心动了!
  不过,为了谢勾哲,我还是拒绝了。
  男人没有勉强我,但是他希望我能够陪他七天,七天之后,他给我一千块钱作为报酬!
  以我目前的收入,一千块钱我得赚上将近三年,才能够赚得到。
  我隐约知道,男人所谓的“陪”指的是什么,但是在金钱的驱使下,我还是答应了下来。
  反正,我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有一个男人还是两个男人,也没有多大的区别。
  当然,我这事是瞒着谢勾哲的。
  我跟谢勾哲说,纺织厂组织培训,需要去外地七天,他并没有对我的说法表示出怀疑。
  男人是一个很大方的人,七天的时间给我买了好几件衣服,还有一整套首饰,算下来总共得花了几百块钱。
  加上他事先答应给我的一千元钱,我这一次一共有将近两千元的收入。
  他得到了我的美色,我得到了想要的金钱,我们正好钱货两清了。
  七天一过,我和男人告别。
  我特意去了一趟大商场,给谢勾哲买了许多吃的用的,准备给他一个惊喜。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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