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1章 牵羊之耻(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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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瓮中人语》记载:靖康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宝寺火。二十五日,虏索国子监书出城。”
  次年正月,“二十五日,虏索玉册、车辂、冠冕一应宫廷仪物,及女童六百人、教坊乐工数百人。二十七日,虏取内侍五十人,晚间退回三十人。新宋门到曹门火。二十八日,虏索蔡京、王黻、童贯家姬四十七人出城。”
  金兵攻陷汴京前后,烧杀掳掠,**妇女。
  除金银财物之外,大量掳掠宋朝官员和百姓,其中女性尤多。
  金人特意索要“女童六百人”,却没索要男童。
  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七日,金兵掠巨室,火明德刘皇后家、蓝从家、孟家,沿烧数千间。斡离不掠妇女七十余人出城。”
  据《南征录汇》载:靖康元年十二月初十,宋臣“吴开、莫俦传宋主意,允以亲王、宰执、宗女各二人,衮冕、车辂及宝器二千具,民女、女乐各五百人入贡。”
  金军守城千户陆笃诜杀死其兄尚富皂,原因是尚富皂“踞大宅,淫及陆(笃诜)所掠女”。
  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原定犒军费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须于十日内轮解无阙。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
  “自正月二十五日,开封府津送人物络绎入寨,妇女上自嫔御,下及乐户,数逾五千,皆选择盛装而出。选收处女三千,余汰入城,国相(完颜宗翰)自取数十人,诸将自谋克以上各赐数人,谋克以下间赐一二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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