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节(3 / 4)
更新时间:2012-10-1721:45:49本章字数:4505
这是一场关乎正义与良知,道德和法律的辩论。
“姐夫”虽然有罪,但因他的罪,十三名尚自懵懂的婴幼儿得以与家人重逢,十三个因为孩子失踪从此陷入悲谷苦地的破碎家庭再度圆满。
因“姐夫”的罪,受害的只是一名罪犯。一名罪大恶极为世人所不齿,且死不悔改,被捕后仍然不愿为所犯的罪行埋单的顽固犯罪分子。
除了极少数恨不得身化“愤怒的小鸟”,拿自己当炮弹,“吱吱喳喳”呐喊着,砸毁一切他们认为发展至今已经严重畸形的社会构架的愤怒青年,奔走呼吁执法机关无条件释放“姐夫”外,大多数人能够保持基本的冷静和理智。
当然,冷静并不等于冷漠。“姐夫”被定性为犯罪这一事实,再次和许多于情可原于法不容的事件一样,拷问了整个社会的道德良知和法律意识。每个关心这事件的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和倾向。
有许多人认为,出于正义的目的,以极其残忍的手段,伤害了罪犯的人身,却成功拯救了十数个代表未来的婴幼儿的“姐夫”,至少应该被代表社会公正和法律威严的司法机关免于起诉。或者,在被宣判有罪之后,给予特赦也行。
毕竟,整起事件中,“姐夫”是有功的,而代表政府执法的y市警方是低能的,有过的。
若非y市警方的办案效率令人怀疑,在犯罪份子落网之后,迟迟未能审问出那些孩子们的下落,“姐夫”也不会越殂代疱,酿成大错。
并且,让“姐夫”成功越殂代疱,也反应了公安*部门的制度漏洞和公安人员的重大失职。不然,这一切可以避免的。
所以,“姐夫”尽管有罪,但不是不可宽恕。受害人遭受人身侵害,责任也不尽在于“姐夫”。理应法外开恩,从轻发落。
可仍有不少所谓“斗士”、“卫道士”的专家、学者通过各种渠道叫嚣着,“姐夫”打着正义的幌子,极其粗暴地践踏了法律的尊严和威严,应该依法处理,才能彰显政府公信,维护社会正义。
这些人一口咬定,法不容情。强调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管出于什么动机,得到什么结果,犯罪就是犯罪,就该接受法律的审判和制裁,决不能因为其他客观理由搞特殊化。
另外,如同许多“黑洞”事件中的“相关部门”一样,在本次案件中扮演了“丑角”的y市警方也应该被彻查到底,严格问责。
更多人只是单纯地替“姐夫”感到婉惜,并替他不值。认为,你一前途远量的大好青年,凭啥以为自个是救世主,不自量力搅和到警察办案这码子破事中。现在好了,把自己给填进去了。
……
周良家,客厅中,四位忧心忡忡、神情憔悴的妹子聚在一起。四对不安的眼神,同时聚焦在置在几上的属于程嘉的手机之上。
她们是在等待着李副市长的千金李心怡的电话。
自打周良投案之后,她们就再也没有见过周良。不知道周良的近况和事情接下去的发展,让她们寝食难安,魂消形瘦。短短三天时间,四位妹子中,最少的也瘦了五斤。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在未被判决前或者判决后尚未生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是不允许家属或者朋友探视的。
制度是死的,而人却是活的。所以她们找上了和她们一样关心周良,并且也能使得上力的李心怡妹子。
四位妹子俱都只是单纯的想见周良一面。见过之后有何意义,该当如何,几位早已因为牵肠挂肚而心思凌乱的妹子却是无有考虑过。
时间,保持着和往常别无二致的速率,一秒一秒地跳过。四位妹子的心却像被定格在某个时空节点,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
对此时她们来说,“度日如年”这个词,并不只是一种艺术的修辞和夸张的比拟。而是一种情真意切的体会。
终于,几上手机开始震动,悦耳却无法令忧郁的四位妹子产生并点愉悦之情的铃声也开始逐渐地由小变大。
一只葱白玉嫩的小手,带着微微的颤抖,抓起了手机。八只眼睛,同时聚焦。
“心怡,你爸怎么说?”程嘉的声音听起来很着急。
李心怡的语气充满了抱歉。“对不起,嘉姐。我爸说,现任的公安局局长是位油盐不进的主。他也无能为力。不过,你们可以聘请一位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周良,这样至少能够间接获取他的消息。”
程嘉脸上瞬间布满了失望的神色,怔怔地拿着电话,眼泪就掉了下来。
“嘉姐,嘉姐!你怎么啦?”见电话那头没了声响,李心怡不由有些担心。 ↑返回顶部↑
这是一场关乎正义与良知,道德和法律的辩论。
“姐夫”虽然有罪,但因他的罪,十三名尚自懵懂的婴幼儿得以与家人重逢,十三个因为孩子失踪从此陷入悲谷苦地的破碎家庭再度圆满。
因“姐夫”的罪,受害的只是一名罪犯。一名罪大恶极为世人所不齿,且死不悔改,被捕后仍然不愿为所犯的罪行埋单的顽固犯罪分子。
除了极少数恨不得身化“愤怒的小鸟”,拿自己当炮弹,“吱吱喳喳”呐喊着,砸毁一切他们认为发展至今已经严重畸形的社会构架的愤怒青年,奔走呼吁执法机关无条件释放“姐夫”外,大多数人能够保持基本的冷静和理智。
当然,冷静并不等于冷漠。“姐夫”被定性为犯罪这一事实,再次和许多于情可原于法不容的事件一样,拷问了整个社会的道德良知和法律意识。每个关心这事件的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和倾向。
有许多人认为,出于正义的目的,以极其残忍的手段,伤害了罪犯的人身,却成功拯救了十数个代表未来的婴幼儿的“姐夫”,至少应该被代表社会公正和法律威严的司法机关免于起诉。或者,在被宣判有罪之后,给予特赦也行。
毕竟,整起事件中,“姐夫”是有功的,而代表政府执法的y市警方是低能的,有过的。
若非y市警方的办案效率令人怀疑,在犯罪份子落网之后,迟迟未能审问出那些孩子们的下落,“姐夫”也不会越殂代疱,酿成大错。
并且,让“姐夫”成功越殂代疱,也反应了公安*部门的制度漏洞和公安人员的重大失职。不然,这一切可以避免的。
所以,“姐夫”尽管有罪,但不是不可宽恕。受害人遭受人身侵害,责任也不尽在于“姐夫”。理应法外开恩,从轻发落。
可仍有不少所谓“斗士”、“卫道士”的专家、学者通过各种渠道叫嚣着,“姐夫”打着正义的幌子,极其粗暴地践踏了法律的尊严和威严,应该依法处理,才能彰显政府公信,维护社会正义。
这些人一口咬定,法不容情。强调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管出于什么动机,得到什么结果,犯罪就是犯罪,就该接受法律的审判和制裁,决不能因为其他客观理由搞特殊化。
另外,如同许多“黑洞”事件中的“相关部门”一样,在本次案件中扮演了“丑角”的y市警方也应该被彻查到底,严格问责。
更多人只是单纯地替“姐夫”感到婉惜,并替他不值。认为,你一前途远量的大好青年,凭啥以为自个是救世主,不自量力搅和到警察办案这码子破事中。现在好了,把自己给填进去了。
……
周良家,客厅中,四位忧心忡忡、神情憔悴的妹子聚在一起。四对不安的眼神,同时聚焦在置在几上的属于程嘉的手机之上。
她们是在等待着李副市长的千金李心怡的电话。
自打周良投案之后,她们就再也没有见过周良。不知道周良的近况和事情接下去的发展,让她们寝食难安,魂消形瘦。短短三天时间,四位妹子中,最少的也瘦了五斤。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在未被判决前或者判决后尚未生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是不允许家属或者朋友探视的。
制度是死的,而人却是活的。所以她们找上了和她们一样关心周良,并且也能使得上力的李心怡妹子。
四位妹子俱都只是单纯的想见周良一面。见过之后有何意义,该当如何,几位早已因为牵肠挂肚而心思凌乱的妹子却是无有考虑过。
时间,保持着和往常别无二致的速率,一秒一秒地跳过。四位妹子的心却像被定格在某个时空节点,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
对此时她们来说,“度日如年”这个词,并不只是一种艺术的修辞和夸张的比拟。而是一种情真意切的体会。
终于,几上手机开始震动,悦耳却无法令忧郁的四位妹子产生并点愉悦之情的铃声也开始逐渐地由小变大。
一只葱白玉嫩的小手,带着微微的颤抖,抓起了手机。八只眼睛,同时聚焦。
“心怡,你爸怎么说?”程嘉的声音听起来很着急。
李心怡的语气充满了抱歉。“对不起,嘉姐。我爸说,现任的公安局局长是位油盐不进的主。他也无能为力。不过,你们可以聘请一位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周良,这样至少能够间接获取他的消息。”
程嘉脸上瞬间布满了失望的神色,怔怔地拿着电话,眼泪就掉了下来。
“嘉姐,嘉姐!你怎么啦?”见电话那头没了声响,李心怡不由有些担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