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你每分每秒 第97节(3 / 4)
沈梦之眼睁睁看着这杯奶茶被店老板端走却不能说什么。
要知道,她特地提早点这杯奶茶,就是为了能在里面多加一些“作料”, 好让林馥馥喝。
不过林馥馥不喝倒也无妨,她总有其他突破口。
等待店老板重新做奶茶的功夫,这对昔日的闺蜜之间却也一时间有些冷场。
林馥馥颇有些无所事事,下意识是去包里拿手机。
没想到,她刚点开手机,就看到屏幕上好几条消息,甚至还有数个未接来电,全是来自莫炀。
林馥馥也是吓了一跳,连忙起身对沈梦之道了一声不好意思,走到一旁去回了电话。
电话一接通,那头的莫炀便道:“你现在在哪儿?”
他的语气里明显带着焦急。
“我在奶茶店里呢,怎么了?”
“和那个沈梦之在一起?”
“嗯。”
莫炀问:“她有没有对你做什么奇怪的事情?”
林馥馥不免发笑,“没有啊,她能对我做什么奇怪的事情啊?”
听到林馥馥这么说,莫炀放下心来,他缓和了语气说:“我就是有些担心。”
莫炀想了想,还是将沈梦之和方至之间的关系跟林馥馥说了。
“方至和沈梦之一直走得很近,而且,昨晚的同学会据说本没有邀请方至来参加,还是沈梦之特地通知的方至。”
听到方至这两个字,林馥馥的背脊发凉。
昨晚的一切还历历在目,她心有余悸,下意识往沈梦之那边看了一眼,而此时沈梦之也在低头玩手机。
莫炀说:“刚才发你消息没有回,给你打电话也没有回,我已经给你哥打了电话,现在这会儿我也在回来的路上了。”
就那么短短的几分钟时间里,可见莫炀有多担心。
挂断电话,林馥馥此时站在奶茶店外,她一抬头,就见到对面一个有几分熟悉的黑色身影。她吓得差点尖叫,坐在对面餐厅里的,不就是方至?
林馥馥双腿突然一阵发软,正一个踉跄,突然一双手按住了她的双肩。
是林疆疆。
林馥馥见到林疆疆,心里的安全感上升,她伸手指了指对面餐厅的那个男人,颤着声说:“哥,那里有个人。”
昨晚发生在林馥馥身上的事情林疆疆有听莫炀简单提起,莫炀为了不让家里担心,所以没有告知林父林母。林疆疆知道的第一时间就是想着找那个叫什么方至的去拼命,到底是被莫炀拦着。
在性格上,林疆疆这人和莫炀是有几分相似,但经过莫炀一番分析,林疆疆只能先是冷静。
昨天莫炀也有股将方至打残的念头,但当时的情况下他全身心只有林馥馥,看到心爱的女孩子那副被吓惨的样子,他根本来不及去对方至动手。
可林疆疆这无缘无故地就去打人,换句话说,林疆疆现在是个公务员,被人抓到一点把柄都有可能丢了公务员的职位。
眼下望着林馥馥手指的方向,林疆疆问:“什么人?” ↑返回顶部↑
要知道,她特地提早点这杯奶茶,就是为了能在里面多加一些“作料”, 好让林馥馥喝。
不过林馥馥不喝倒也无妨,她总有其他突破口。
等待店老板重新做奶茶的功夫,这对昔日的闺蜜之间却也一时间有些冷场。
林馥馥颇有些无所事事,下意识是去包里拿手机。
没想到,她刚点开手机,就看到屏幕上好几条消息,甚至还有数个未接来电,全是来自莫炀。
林馥馥也是吓了一跳,连忙起身对沈梦之道了一声不好意思,走到一旁去回了电话。
电话一接通,那头的莫炀便道:“你现在在哪儿?”
他的语气里明显带着焦急。
“我在奶茶店里呢,怎么了?”
“和那个沈梦之在一起?”
“嗯。”
莫炀问:“她有没有对你做什么奇怪的事情?”
林馥馥不免发笑,“没有啊,她能对我做什么奇怪的事情啊?”
听到林馥馥这么说,莫炀放下心来,他缓和了语气说:“我就是有些担心。”
莫炀想了想,还是将沈梦之和方至之间的关系跟林馥馥说了。
“方至和沈梦之一直走得很近,而且,昨晚的同学会据说本没有邀请方至来参加,还是沈梦之特地通知的方至。”
听到方至这两个字,林馥馥的背脊发凉。
昨晚的一切还历历在目,她心有余悸,下意识往沈梦之那边看了一眼,而此时沈梦之也在低头玩手机。
莫炀说:“刚才发你消息没有回,给你打电话也没有回,我已经给你哥打了电话,现在这会儿我也在回来的路上了。”
就那么短短的几分钟时间里,可见莫炀有多担心。
挂断电话,林馥馥此时站在奶茶店外,她一抬头,就见到对面一个有几分熟悉的黑色身影。她吓得差点尖叫,坐在对面餐厅里的,不就是方至?
林馥馥双腿突然一阵发软,正一个踉跄,突然一双手按住了她的双肩。
是林疆疆。
林馥馥见到林疆疆,心里的安全感上升,她伸手指了指对面餐厅的那个男人,颤着声说:“哥,那里有个人。”
昨晚发生在林馥馥身上的事情林疆疆有听莫炀简单提起,莫炀为了不让家里担心,所以没有告知林父林母。林疆疆知道的第一时间就是想着找那个叫什么方至的去拼命,到底是被莫炀拦着。
在性格上,林疆疆这人和莫炀是有几分相似,但经过莫炀一番分析,林疆疆只能先是冷静。
昨天莫炀也有股将方至打残的念头,但当时的情况下他全身心只有林馥馥,看到心爱的女孩子那副被吓惨的样子,他根本来不及去对方至动手。
可林疆疆这无缘无故地就去打人,换句话说,林疆疆现在是个公务员,被人抓到一点把柄都有可能丢了公务员的职位。
眼下望着林馥馥手指的方向,林疆疆问:“什么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