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怕我背诗词[英美] 第23节(1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注意到这点的“引渡人”深深的低下了头,将这个被排挤到船头的灵魂赶到了中间。
  站在“此岸”,看了眼逐渐远去的“船”,拉莫转身走入了曼珠沙华花丛深处,“亲爱的,我想我需要告诉你一个消息。”
  “恩?是什么?”
  “……白衫死了。”
  “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1:全名理查德·约翰·“迪克”·格雷森,布鲁斯·韦恩的养子,也是蝙蝠侠的助手,第一任罗宾(robin)、“夜翼”(nightwing)。
  2:达米安·韦恩,正式登场是在《蝙蝠侠》第655期(2006年9月)。是蝙蝠侠与刺客联盟首领忍者大师之女塔利亚·艾尔·古尔(taliaghul)所生的儿子,后来成为蝙蝠侠的助手第五代的罗宾。
  很抱歉,这几天没有更新的缘故就是因为在纠结这章该怎么写,看过很多小天使希望白衫不要掉线或者希望白衫能有奇遇的评论,然而这章删删改改很多次,最终还是写成了这个样子。
  一开始的时候,我对白衫的安排是她和布鲁斯分手然后回国发展,但是在跟小伙伴聊天的过程中,她告诉我:按照小丑的人设来说,他不可能放过白衫。
  而且如果我真的这样写了的话,对于布鲁斯·韦恩而言,白衫便只是他生命中的一个过客。
  于是,我最终为白衫定制了便当。
  关于如何让白衫便当,我和小伙伴讨论过很多种白衫领取便当的方式,最终还是回到了小丑驾轻就熟的二选一。
  自此,白衫成了布鲁斯·韦恩的白月光。
  对于布鲁斯·韦恩这个人物,这两天看了文下的不少评论,关于蝙蝠侠,我很喜欢知乎上的一个说法,在此分享给大家。
  【老爷行侠仗义的动机并非出自完全的正义,这一点和超人很不同。超人的人格相当健全,他能力强同时三观正。他尚在襁褓时候国破家亡,对于他个人来说是某种程度的幸运,因为他对此没有任何感觉,而来到地球后被肯特夫妻收养,肯特夫妻塑造了他的人格,可以说大超是父母双全,生活在爱的环境中。健全的人格又令肯特有正常的人际关系,所以他懂得爱他人,所以他的爱人是普通人路易斯(肯特太太我只认路易斯(?_?))。
  然而这些,老爷都没有。老爷目睹父母双亡的时候已经懂事了。父母离去后就只有管家照顾他啊,虽然阿福已经是他的家人,可是父母双亡的阴影烙印在老爷心里了。老爷的人格扭曲得很严重,他不信任任何人,他连人际关系都不正常,身边除了阿福就只有敌人,哥谭市怎么可能有他的朋友(后来有了罗宾,再后来有了蝙蝠家族才还好转些)。
  所以大超是守护大都会的市民,这出于对大都会市民的爱,大超行侠仗义的本质是守护。而蝙蝠侠是惩罚罪恶,这出于对罪恶的恨,所以老爷行侠仗义的本质是惩罚和威胁,他用恶来制裁恶。
  蝙蝠侠不杀人,他不是不能杀人,而是不杀人是他最后的底线,他以此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要堕落成为小丑这样的人。蝙蝠侠之所以能和阿卡姆的人才战斗,就是因为老爷和他们的本质相同,老爷知道他们的思考模式,老爷能够想象到阿卡姆的天才有多卑鄙。换做大超是无法想象阿卡姆的天才能有多卑鄙的。就像不义联盟里面,丑爷也就降低了游戏难度,看把大超虐成什么样子了?丑爷是死了,可是他的目的已经达成了,大超杀丑爷那一刻,丑爷就已经赢得游戏了。】——来自知乎。
  对于蝙蝠侠而言,他不是不能杀人,而是不愿杀人。
  第二十八章
  顾不上被她抓掉了一缕毛的九命猫,苏苏猛的从沙发上站起来, 惊声朝拉莫问道, “什么?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你再说一次!”
  “……你的好友,白衫死了。”
  “怎么可能?”
  白衫怎么可能会死?
  前不久,白衫才跟她通过电话, 笑着说会在纽约等她带着礼物回来,这才过去多久,她怎么可能会死?
  绝不可能。
  握着手机的手背已经爆出青筋,就连手机壳都有了裂痕,然而苏苏却完全没有注意到,自顾自的用能够说服自己的理由, 对电话另一头的拉莫进行否定。
  电话另一头,站在曼珠沙华花丛中,拉莫伸手折下一朵曼珠沙华, 看着红得似血的花在手中凋零, 神色未变的他语调平静,“具体怎么回事, 我不太清楚。我只知道白衫的父母会在明天过来, 而且葬礼会在米国举行,就在后天。”
  在拉莫的温声安抚下,苏苏终于接受了白衫的死讯,情绪也渐渐平定下来。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