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进数学书怎么破_第9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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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3章
  对于这种需要进行数学计算的关卡, 往往容易陷入思维定式。就比如这个通过五道门的问题, 他们一开始的方向的确是对的, 每道门的开门间隔时间不同,而这些时间之间又存在公倍数关系, 五扇门同时打开的时间就是这几个时间数字的最小公倍数。
  但他们却被最小公倍数的计算方法禁锢住了。五扇门开合的时间依次是1分45秒、1分10秒、2分55秒、2分20秒和35秒,以35秒为一个时间单位,他们很容易将这五个时间转换成3、2、5、4、1个时间单位。
  想要五道门同时打开,就需要等待3、2、5、4、1的最小公倍数,也就是60个时间单位。但眼下的问题并不是等待的时间太久, 毕竟他们只要一直呆在第一道门后面, 警报声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响起的, 即使在第一道门后等待一个小时也没关系, 因为警报声响起的触发因素是:离开第一道门2分30秒。
  所以他们真正需要面对的问题并不是缩短等待时间, 而是要想办法在2分30秒内通过五道门。35分钟后即使5道门同时打开,由于距离过远, 他们也没办法通过。
  但只要脱离了最小公倍数的思维定式, 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2分30秒中最多包含4个35秒,也就是说他们有4个时间单位的时间离开第一道门,且不会触发警报声。
  这就意味着他们要在4个时间单位内通过除了第一道门之外的另外四道门。他们不可能跑的那么快在四道门同时开启的时候通过,但他们有4个时间单位的等待期,也就是说他们可以给每道门之间留出35秒的行进时间,以保证通过门与门之间的距离。
  沈思易分析道:“五道门的打开时间分别是3、2、5、4、1, 我们只要寻找连续相隔一个时间单位的时间段通过就可以。”
  “而在60个时间单位内, 恰巧在第33、34、35、36、37个时间单位的时候, 这五道门会按照先后顺序开启。因为33是3的整数倍,34是2的倍数,35、36、37正巧是5、4、1的整数倍。”
  涂化瞬间醍醐灌顶:“你的意思是说在第33个时间单位,也就是第一道门开启第11次的时候,我们先通过第一道门,等待35秒的时间之后,在第34个时间单位的时候,第二道门恰巧打开第17次,这时候我们再通过第二道门。依次类推,正巧在等待了2分20秒的时候可以通过第五道门,而第五道门是第37次打开。”
  沈思易点了点头,总结道:“没错,这其实与我们在第一道门后的等待时间并没有多大关系,关键就在于我们要找到五道门依次打开的时间点。”
  “在第33个时间单位,第一道门第11次打开的时候,我们通过第一道门,来到第一道门和第二道门中间,此时我们离开第一道门的时间为0秒;在第34个时间单位,第二道门第17次打开的时候,我们来到第二道门和第三道门中间,此时我们离开第一道门的时间为35秒;在第35个时间单位,也就是第三道门第7次打开的时候,我们来到第三道门和第四道门中间,此时我们离开第一道门的时间为1分10秒;而在第36个时间单位,也就是第四道门第9次开启的时候,我们来到第四道门和第五道门之间,此时时间过去了1分45秒;再等待35秒,第五道门就会打开。”
  “所以在2分20秒的时候,警报声还没响起,我们就已经逃离了这座监狱。”
  三人按照沈思易的方法认真盘算了一下,等了好久,终于在第一道门开启第11次的时候,开始了越狱计划。
  果然与沈思易预料的一样,五道门间隔35秒依次开启,他们顺利的在第2分20秒的时候逃脱。
  监狱门口并没有把守的警员,三人本想着尽快远离是非之地,却在监狱旁边的过道上看到一间资料室。最重要的是资料室门开着,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就好像等着他们进去参观一样。
  孙维拉住涂化和沈思易,犹豫了一会儿道:“我觉得警察不由分说的把我们抓进来是有原因的。系统不会单纯的只是让我们通关一个越狱任务,在警局里应该会出现和主线案情相关的线索。”
  涂化看向资料室:“你是说……资料室里有线索?”
  为了保险起见,三人商量了一下,沈思易在走廊上巡逻放哨,孙维和涂化进去找找看有没有和案件相关的线索。
  他们已经成功越狱,按理来说警报声早就该响了,但奇怪的是警局内没有发生任何骚动,甚至连一个巡逻的警员都没有。
  这实在太不正常了。
  但他们并没有考虑那么多,既然没有人过来,就等于给了他们一个寻找线索的好机会。涂化和孙维趁着这个机会把资料室翻了个底朝天,资料室内陈列了许多陈年旧案的线索信息,对于奥玛公馆杀人案的资料似乎并没有更新,两人找了半天也没发现相关线索。
  就在他们准备放弃的时候,涂化突然在角落的货架上看到了一个牛皮纸袋,袋子的封面上写着几个字:艾伦、布莱恩两大杀手团队互殴案。
  这个案件看似和奥玛公馆杀人案没什么关系,但却出现了嫌疑人的名字。福尔摩斯曾经嘱咐过他们,杀害奥玛先生的就是艾伦、比尔、西泽和布莱恩中的两人。
  涂化连忙将牛皮纸袋翻开,里面的文件很陈旧,夹带着几张模糊不清的相片。虽然线索信息看起来比较冗杂,但结案陈词却写的很清楚。
  关于两大杀手团队互殴案,文件中是这样记载的:艾伦和布莱恩分别是两个杀手团伙的头目,但这两个团伙却因为利益往来产生了矛盾,这次的互殴案就是矛盾激化引起的。
  案件的过程并不重要,警探对于这个案件看似嘲讽的结论却引起了涂化的注意。比尔是西泽的徒弟,这两人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伙,但西泽和比尔却在这次互殴案中出手了,正是因为西泽是布兰恩的狂热崇拜者。
  也因为这次案件,西泽和艾伦结下了不共戴天之仇,那个警探认为,这两人估计日后再也不会进行任何合作了。
  这条看似无厘头的结案推论其实就是奥玛公馆杀人案的线索。
  既然西泽和艾伦两人有仇,这两人就绝对不可能一起行动。所以如果杀害奥玛先生的其中一人是艾伦,那么另一个人绝对不可能是西泽。这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排除法,却再次给他们缩小了推理范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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