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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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忆着这十几年来的回忆,静静的在键盘上敲响了思念的鐘声。
  △《自序》
  小时候,我曾经以为喜欢一个人就等于爱一个人,就等于爱情。
  而爱情,一定要一男一女才能够办到。
  但我错了,而且错得离谱。
  喜欢一个人只是一种表象,可能只是喜欢一个人的长相、个性、才能、金钱,却没有去体会内在的心境。
  没错,爱一个人需要昇华到一种全新的层次,不再只是想佔有对方的肉体,单纯只是想和对方发生性行为。
  因为你这样想,对方也会这样想,那你们就注定会分手,甚至离婚。
  在写下这本小说时,好几篇故事都让我一边打字、一边流泪。
  在小欣刚离开我时,我哭了。
  在离开语捷时,我哭了。
  在奶奶过世时,我哭了,而且哭得很惨。
  我不仅在写一本小说,更是在记录我自己的故事。
  我不是中文系毕业,没有词藻华丽的文笔,只有活生生的故事。
  所以我常说,我不是在写小说,我是在写下自己的故事,与其说我是一位作家,不如说我是天桥底下的说书先生,反而更贴切。
  人生不可能顺风顺水,总会跌倒,总需要疗伤。
  你可能遇见你人生中的贵人,也可能成为别人生命中的贵人。
  第一次拋下语捷的那天,他声嘶力竭在育幼院门口大哭,稚嫩的小手就紧紧抓住我不放,在我怀里哭到睡着,我第一次感受到自己那么「被需要」的感觉。
  所以,我感谢龙哥义无反顾的挺我,因为他挺我,所以我更下定决心要收养语捷。
  很多人觉得社会太冷漠,所有人都不能信任,能信任的只有自己。
  好吧,或许是因为我比较幸运,遇见了好兄弟、语捷、小欣、我的家人,在你们抱怨的同时,是不是该试着去找寻值得信任的人,然后将自己託付给他们,只有自己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寂寞吗?
  很感谢你们买我的书、看我的故事,请你们细细咀嚼故事里想传递给你们感动,我相信我的故事能感动我自己,就一定能感动你们。
  接下来,我的故事会继续下去,而你们故事才正要开始。
  辰丰二零一四年秋天于台北
  写完「自序」,反覆看了几次,就把档案用mail传给了阿文姐。
  隔天,我找了小欣,约了几个房仲准备看房子,她一脸惊讶的看着我。
  「房子很贵,我们能买得起吗?」小欣对着我说。
  「付头期款的钱应该够,反正先看房子准备一下也好。」我说。
  考虑到语捷长大,将来我们可能还会生其他小孩,所以房子至少要三十坪以上,在板桥总价至少要将近二千万。
  就这样找房子找个几个月,总算看到一间喜欢的大楼,而且离爸妈家和学校也很近,龙哥二话不说找了室内设计师帮我们设计房子,连装潢费都帮我们出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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