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留香手游]思君如日月_第1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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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到洛镇的时候,大美人提前下了车。我问他怎么不回客栈,他却说他已经退了房,而且还有事情要办。我把身上剩下的解表散寒的药塞给他,告诉他如果到新地方安顿下来,记得给我捎个信。我回到客栈里,问了店小二,果然麟字六号房已经住了别人。
  七七师姐捎信来,说已经带着二丫去了云梦,还很贴心的送了云梦产的桃花酿,感谢我对二丫仗义出手相助,让我代问香帅好。我本来应该开心,可是我心里反而装了更沉重的东西。之前下过几场季雨,天气说热就热了起来。早知道天热得这么快,就应该再给大美人一些预防风热感冒的药。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及时添减衣物,看他喝闷酒的样子,十有八九是不会。桃花酿香极了,洛水里的鱼也很肥美,如果大美人也在的话,和他慢慢喝着酒,吃着鱼,该有多好。
  可是大美人却再也没有出现,也没有捎任何信给我,和他相处的那两天一夜,仿佛一场幻梦。
  少爷我开始异常地伤春悲秋,擤个鼻涕都是“闲愁都几许”的调子。
  反正我脸上的五指印子也没有消掉,我便借口生病养伤自己闷在房间。
  后来事情的发展,证明了那时候的少爷我是何其天真无知:深山老林不仅仅是搞对象的好地方,也是杀人抛尸的好地方。
  这次金陵之行,在当时的少爷我看来,是带着大美人跑到玲珑坊胡闹喝花酒。但在大美人看来,一个趁着他喝醉生病,跑到他房间的人,怎么可能不四处翻找打探,不仅仅知道他是万圣阁少主,还会知道一些了不得的万圣阁机密。所以为了让这些机密足够安全,他一定要在最短时间内杀我灭口。但他毕竟对我留着一分情,所以给了我一天时间,最后玩个痛快,甚至打破点香阁里让蔡居诚卖艺不卖身的规矩,也要让我尽兴。去金陵的路上,他一直看着窗外,是在找方便的杀人抛尸地点;回来的时候,他又无比消沉。
  当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想杀我的时候,确实伤心了那么一下。可再想到他毕竟不舍得,毕竟没下手,又开始心疼他。
  大美人也没想到,少爷我连他小时候养过狗,还因为养狗被他父亲狠狠伤害过的事情都看出来,却几次和他是万圣阁少主的这个最要紧的真相擦肩而过,一直懵懂。
  他在几乎要动手杀我之前,想问的就是这个,他那时候是在给杀我找个理由。但那时我确实不知道,我的大美人原来就是天下正义之士都应该唾弃的万圣阁少主。
  所以他才说“连我脸上已经消失的旧伤疤都看得一清二楚,却看不见最明显不过的面具。”
  后来他忽然又来信找我,约我到黄河边上喝酒。这次比那天在屋顶上喝得酒还差些,是最普通的烧刀子。他甚至连话也不和我说,一坛一坛闷着头喝个不停,我也只好陪着。
  “你不开心。”
  “何出此言?”
  “你又在喝闷酒!到底出了什么事?能不能告诉我?我们……我们算是朋友吧?”
  “朋友?什么是朋友?”大美人仿佛看笑话一样看着我。
  “朋友就是什么都不计较,什么都不算计……同甘共苦,生死契阔。”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只有有用的人才会被需要,没用的人,根本不配存在。所以你说的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会有人不计一切去做毫无利益的事情。自古只有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大美人冷冷地说完,似乎起身要走。我愣愣地看着他,不明白为什么他忽然说这种话。
  他又坐回我身边,笑了:“来,再来喝!”
  我们沉默地一直喝到月行中天,终于把所有的烧刀子喝完。大美人摇摇晃晃站起身,准备离开。
  我拉住他:“美人,我们算不算朋友?”
  大美人眼神空洞地看着我:“不算也不可能是朋友。没有人会毫无保留地愿意和另一个人交好,只有利益才能让人们站在一起,你我之间,既非同道又无共利……”
  那一瞬间,我怒不可遏:“不算朋友你他妈的叫我出来喝闷酒干什么?你小子心里有事不能坦率说出来吗?非得绕来绕去把自己绕得憋屈死啊?得亏是你,换个人少爷我早就两脚踹过去了!”
  大美人满脸错愕,没想到我会冲他发火。
  说实在的,我也没想到当时我能那么生气。
  “告辞……”他两眼通红地对我说。
  “回来!你他妈的要去哪?”
  “和你无关。别再问了!”
  我没追上大美人。
  这算是绝交吗?我想不通,也不敢相信。大美人虽然喜怒无常,但不至于如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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