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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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藤雨毕竟受西方教育,虽然性格自我也自私,但是黑白分明,她后退一步,看着妈妈:“你是不是早就知道袁成志性侵那女孩?”
  “我,我怎么会知道?”蓝非急得语气颤抖。
  “你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紧张?警局的档案如果真的可以证明他的清白,你为什么这么紧张?”唐藤雨说:“除非是你花钱了事!”
  “没有,我没有!”蓝非说,“你知道的,袁成志在咱们这里做了许多年了,他一直帮助我……”
  “他帮助你,你就要帮助他洗脱罪名?”唐藤雨叹气,“妈妈,你好糊涂!你太令我失望了!”
  唐藤雨下了楼,转身冲入了雨里,原来唐蜜没有说谎,原来一直像魔鬼的人是她的妈妈,从前,妈妈把唐蜜关在洗手间里,她明知道那是错的却选择不告诉任何人,现在她知道妈妈纵容一个色魔老师在补习班里,她还要继续错吗?
  *
  三天后,张萍以控告人的身份,将袁承志以“性侵幼女”的罪名告上法庭,由于此次案件备受关注,当局立刻着手调查,片刻没有怠慢。
  事情持续发酵,当事人袁成志被警方带走后,一直处于调查状态,因为没有确凿证据,所以一直迟迟无法对他定任何罪名,连网络上的知名律师也披露,口供证词不能当做决定性的证据,除非有多个证人证言相互印证,且形成证据链,但最终如何判定只能依靠法官酌情定量审判。
  不久后,唐蜜终于联系到了已经辞职的李小姐,她正在度蜜月,也看到了“小红花”的消息,答应唐蜜届时如果有需要她的,一定会竭尽全力帮助。唐蜜松了一口气。
  这就有两个目击证人证词了。
  除了两个目击证人证词,还有一本张媛媛的被性侵日记。里面详细记录了张媛媛在补习班期间,袁成志以各种借口为名将她留在了课堂上,关上了大门,继而将手摸至她裙底,后背,前胸等等行为。
  唐蜜和张萍前去咨询律师,这个日记本可否作为证据,律师引述了著名的房思琪案件给她讲解,这样的日记,或是小说,均属个人自述,是不能作为证据来给袁成志定罪的。
  律师也提醒她们,虽然她们有两个目击证人,但是到时候辩方律师一定会攻击她们的证词,一个是唐蜜的抑郁病史,另一个是李小姐已经辞职,辞职之前有请求升职后无果的行为,届时辩方律师会攻击她是想肆意报复。
  总之,她们最好能再收集到更实质一点的有力证据,否则胜算仍旧只有一半。甚至一半都不到。
  唐蜜走出律师楼,看到深蓝的天空,没有一片云彩,难道袁成志会像另一个李国华,继续逍遥法外吗?
  当天夜里,一个已经成年的十八岁少女,勇敢站出来,揭开童年伤口,她录了个小视频放在网络上,声称自己也曾经遭受过袁成志的性虐待,并详细讲述了她被性侵害的经过。与此同时,她联名二十多名曾经的班上女学生,实名举报签名曾经被袁成志性侵犯,再次将事件舆论推至最高潮。
  这无疑又是一个新的证人证言。
  一个可以将事件推到白热化高度的新证据。
  原本这个案件在网络上的热度已经有回落的趋势,但由于这个勇敢的少女又再次推至新高点。
  至此,社会对“色魔老师性侵幼女”事件的关注度空前高涨。
  唐蜜信心十足前来咨询律师,律师却说,实名举报属于个人口述证言,仍旧不能当做有力的定罪证据。证人证言对于破案、审案等,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但其本质上是一种主观表述,缺乏形成判案证据的客观性。因此,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印证,仍旧不宜作为定罪的有力依据。
  张萍和唐蜜对视一眼,都有些泄了气。
  看来如今万事俱备,只差一个确凿定罪证据。
  该怎么办呢?她们去哪里找到一个确凿的实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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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留言鸭,有红包掉落^_^
  第76章 26-1
  事件出现一个星期, 袁成志除了被勒令开除, 协助调查,身败名裂外, 基本没有任何损伤。
  据说, 他的妻子曹月晴还在为他默默奔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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