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1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是的,沈陌不屑唱情歌,处男有什么资格唱甜甜的情歌。
  唱是不可能唱的,可以卖给别人。
  沈陌的人脉还是不错的,他开口就有人想买。
  可是谈价的时候沈陌又不想卖了,说不上为什么,就是不想卖。
  这次做梦害他两星期没敢去医院看那个人,因为他打听过了,伍夜是个直男,今年二十八岁,父母希望伍夜醒来后娶媳妇生孩子,平平安安过下半生。
  沈陌也没想要跟对方搞基,就是心虚而已。
  弄不明白自己怎么就做了这种梦。
  两周后沈陌恢复了去医院的频率,伍夜父母问他最近怎么没来,他欲盖弥彰地扯谎说最近去相亲,还强调自己交过女朋友。
  浓浓的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至于为什么会坚持来医院看望自己梦里的那个人,沈陌也说不清楚,那种感觉特别玄,就跟他真的和伍夜很熟悉似的,每次坐在病床边就很舒服,甚至还能掏出便签写两句歌词。
  第三次做梦和第二次隔了三个月,梦的内容折磨死沈陌了,除了doi就是doi,要么就是谈情说爱,山盟海誓。
  沈陌醒来后,洗了一天的衣服床单。
  站在阳光明媚床单飘飘的阳台上,沈陌觉得自己不能再去医院了,否则会成神经病。
  梦是梦,现实是现实,梦和现实永远不可能重叠。
  没有去医院的一个月里,沈陌宅在家写歌,是的,每次做梦之后他就灵感大发,写得出自己满意的东西。
  沈陌喝酒抽烟写歌,就像故意麻痹自己一样,一个月没出门。
  直到他接到伍夜父母的电话,激动地告诉他一个消息,那个人醒了。
  沈陌手中的烟掉在大腿上,直到刺痛传来他才回神,操,烫!
  “嗯嗯,我知道了,阿姨……我……”
  “你明天早上过来吧,现在还没通知别人,你们俩先见见。”那头说。
  咕咚。
  沈陌咽了下口水。
  先见见?
  可是他娘的……他根本不认识人家。
  “额,嗯……我……”想了一圈,沈陌低低地说了一声:“好。”
  挂了电话,他从自己乱糟糟的书房出来,洗澡刮胡子,穿上衣服下去剪了个能见人的头发。
  沈陌第二天一早饭都没吃,就提着水果和一束花去了医院。
  就当是慰问英雄咯,到时候寒暄两句,把话说开了就走。
  对,就是这样。
  沈陌想着,可是他娘的,握住方向盘的手微微颤抖,掌心出汗。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