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节(1 / 4)
第89章 林大佬要被折磨傻了
“这一桌有荤有素,有山货有海鲜,搭配的很好很丰盛。最重要的是女孩子喜欢的甜点都赫然在目。”沈月用羹匙舀一勺甜品:“很不错,好吃。”
沈安有被识破劣迹的小尴尬,下意识的摸摸鼻子:“其实……我也没有经常请女孩子吃饭,是难的月月肯赏脸就用心的想了一下餐单。”
沈月似笑非笑:“心理学说,人在说谎的时候会下意识的有小动作。比如摸耳朵啊,摸鼻子啊,眨眼睛啊。”
沈安将手从鼻子上拿下来,支吾道:“以前吧,我……是有几个聊得来的妹妹。”
“呵呵,沈公子有几个好妹妹我可不关心,也跟我没有关系。我赴沈公子约就是来找我的小灰灰的。”沈月挑眉:“难道沈公子现在还不想将小灰灰还我?”
“还,还,我现在就还。”沈安忙将小灰灰从怀里掏出来,双手递给沈月。
沈月接过给小灰灰装挂包里,还系住口,不让她再出来,然后装着很随意的问:“听闻沈公子是在国外长大的,那跟随父母回来能适应国内的生活么?”
“我父母要回来报效祖国说这儿才是真正的家,那我自然得跟着回来。说实话,我开始来这儿还真是不适应,脏乱差,生活和环境都是落后的。但是慢慢的也就习惯了,甚至开始喜欢。我喜欢这儿人的热情,这儿食物的丰富美味,尤其喜欢这儿的女孩好看。”
沈安说到女孩好看的时候,桃花眼一瞬不瞬的看着沈月。沈月装着不懂的端起水杯喝口水,又道:“高等知识分子在国外很受重视的,很敬佩沈公子父母这样的人才毅然决然的回来报效祖国。还听说沈公子智商超高,是物理方面的人才。”
“哈哈,人才不敢当,我是天才。”
“……呵呵,天才你好。”沈月眼角抽搐,怎么瞧沈安一脸桃花相,自大又轻狂的模样不像是拯救人类的英雄。也不知道是不是基地的信息有误,居然将末世的扭转赌注押在了这个家伙身上。
“天才,你上次说你养了一条金毛。”
“对,我养了一条金毛,那可不单单是我的宠物,更准确的说是我的救命恩人。”
沈月来了兴趣:“这话怎么讲?”
沈公子拿起筷子给沈月夹了块排骨:“我们边吃边讲,不然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这一顿饭吃完了,沈公子也将他和他那条金毛的故事讲的差不多了。
沈月总结之后就是:沈安之前不叫沈安,叫沈念国。之所以后来改名安字,是因为他活了这二十年当真不太平,简直就是磕磕绊绊小人生,栽栽楞愣全是坑。三岁掉泥坑差点溺死,五岁在泳池差点送命,七岁被毒蛇咬了,九岁被车撞了,十岁一场高烧又差点烧傻了。反正照沈安的话说,他活了这二十年,生死就经历个十几次。那小灾小难就更是不用说了。
难道天才得天妒,所以命运就要这般坎坷多磨难?
但是沈安又得意,有一次外出抓兔子,被野狼追的满山逃命,结果被一只流浪狗救了。那流浪狗异常凶悍,直接将野狼咬的哇哇叫,夹着尾巴逃跑了。沈安感激流浪狗就收养在身边,没曾想他的命运就从此发生了改变。三年了,这三年别说他生死没经历过,就是小磕小碰都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
是时候见见那神犬黄黄了。
这一段饭从开始的‘尴尬不友好’到后面‘相谈甚欢’。所以沈安送沈月回学校的路上,沈月和沈安约好了去去看黄黄的时间。
因为沈安栽栽楞愣的小人生,他家人特别帮他申请了住校外家里。这样就能每天回家,还能每天和黄黄玩一会儿。所以沈安送沈月到学校门口,两人道别。
沈月哼着小曲蹦蹦哒哒的进校门,就见林京墨单手插在裤袋,一脸难看的站在门里不远瞅着自己。那神情,就跟等着红杏出墙后回家的小媳妇似的。
“京墨哥哥,你在这儿站着干嘛啊。”沈月心有所感,脸上笑嘻嘻的去讨好:“是看天晚了,在等我么?”
“你还知道天晚了?”林京墨尽管极力压制的着火气,可一张嘴还是满满的酸味。
“京墨哥哥你生气啦?哎呀,我就是出去和朋友吃点饭,这不吃完就回来了么。”沈月扯着林京墨的袖子撒娇:“我也总不能不交际,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吧。”
“你什么时候和沈公子成朋友了?”林京墨的酸味更大了。
沈月心虚,笑的也更甜了:“我和沈安也不是朋友。是他又抢走了我的小灰灰,我去将小灰灰要回来。他非要请我吃饭,我也是盛情难却。毕竟……毕竟他也帮过我,我太不给面子也不好。”
林京墨见沈月不认错还满口的道理,便赌气黑着脸转身就走。 ↑返回顶部↑
“这一桌有荤有素,有山货有海鲜,搭配的很好很丰盛。最重要的是女孩子喜欢的甜点都赫然在目。”沈月用羹匙舀一勺甜品:“很不错,好吃。”
沈安有被识破劣迹的小尴尬,下意识的摸摸鼻子:“其实……我也没有经常请女孩子吃饭,是难的月月肯赏脸就用心的想了一下餐单。”
沈月似笑非笑:“心理学说,人在说谎的时候会下意识的有小动作。比如摸耳朵啊,摸鼻子啊,眨眼睛啊。”
沈安将手从鼻子上拿下来,支吾道:“以前吧,我……是有几个聊得来的妹妹。”
“呵呵,沈公子有几个好妹妹我可不关心,也跟我没有关系。我赴沈公子约就是来找我的小灰灰的。”沈月挑眉:“难道沈公子现在还不想将小灰灰还我?”
“还,还,我现在就还。”沈安忙将小灰灰从怀里掏出来,双手递给沈月。
沈月接过给小灰灰装挂包里,还系住口,不让她再出来,然后装着很随意的问:“听闻沈公子是在国外长大的,那跟随父母回来能适应国内的生活么?”
“我父母要回来报效祖国说这儿才是真正的家,那我自然得跟着回来。说实话,我开始来这儿还真是不适应,脏乱差,生活和环境都是落后的。但是慢慢的也就习惯了,甚至开始喜欢。我喜欢这儿人的热情,这儿食物的丰富美味,尤其喜欢这儿的女孩好看。”
沈安说到女孩好看的时候,桃花眼一瞬不瞬的看着沈月。沈月装着不懂的端起水杯喝口水,又道:“高等知识分子在国外很受重视的,很敬佩沈公子父母这样的人才毅然决然的回来报效祖国。还听说沈公子智商超高,是物理方面的人才。”
“哈哈,人才不敢当,我是天才。”
“……呵呵,天才你好。”沈月眼角抽搐,怎么瞧沈安一脸桃花相,自大又轻狂的模样不像是拯救人类的英雄。也不知道是不是基地的信息有误,居然将末世的扭转赌注押在了这个家伙身上。
“天才,你上次说你养了一条金毛。”
“对,我养了一条金毛,那可不单单是我的宠物,更准确的说是我的救命恩人。”
沈月来了兴趣:“这话怎么讲?”
沈公子拿起筷子给沈月夹了块排骨:“我们边吃边讲,不然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这一顿饭吃完了,沈公子也将他和他那条金毛的故事讲的差不多了。
沈月总结之后就是:沈安之前不叫沈安,叫沈念国。之所以后来改名安字,是因为他活了这二十年当真不太平,简直就是磕磕绊绊小人生,栽栽楞愣全是坑。三岁掉泥坑差点溺死,五岁在泳池差点送命,七岁被毒蛇咬了,九岁被车撞了,十岁一场高烧又差点烧傻了。反正照沈安的话说,他活了这二十年,生死就经历个十几次。那小灾小难就更是不用说了。
难道天才得天妒,所以命运就要这般坎坷多磨难?
但是沈安又得意,有一次外出抓兔子,被野狼追的满山逃命,结果被一只流浪狗救了。那流浪狗异常凶悍,直接将野狼咬的哇哇叫,夹着尾巴逃跑了。沈安感激流浪狗就收养在身边,没曾想他的命运就从此发生了改变。三年了,这三年别说他生死没经历过,就是小磕小碰都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
是时候见见那神犬黄黄了。
这一段饭从开始的‘尴尬不友好’到后面‘相谈甚欢’。所以沈安送沈月回学校的路上,沈月和沈安约好了去去看黄黄的时间。
因为沈安栽栽楞愣的小人生,他家人特别帮他申请了住校外家里。这样就能每天回家,还能每天和黄黄玩一会儿。所以沈安送沈月到学校门口,两人道别。
沈月哼着小曲蹦蹦哒哒的进校门,就见林京墨单手插在裤袋,一脸难看的站在门里不远瞅着自己。那神情,就跟等着红杏出墙后回家的小媳妇似的。
“京墨哥哥,你在这儿站着干嘛啊。”沈月心有所感,脸上笑嘻嘻的去讨好:“是看天晚了,在等我么?”
“你还知道天晚了?”林京墨尽管极力压制的着火气,可一张嘴还是满满的酸味。
“京墨哥哥你生气啦?哎呀,我就是出去和朋友吃点饭,这不吃完就回来了么。”沈月扯着林京墨的袖子撒娇:“我也总不能不交际,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吧。”
“你什么时候和沈公子成朋友了?”林京墨的酸味更大了。
沈月心虚,笑的也更甜了:“我和沈安也不是朋友。是他又抢走了我的小灰灰,我去将小灰灰要回来。他非要请我吃饭,我也是盛情难却。毕竟……毕竟他也帮过我,我太不给面子也不好。”
林京墨见沈月不认错还满口的道理,便赌气黑着脸转身就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