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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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么一段过往,齐王殿下大约最不想听到的就是南燕 ,毕竟哪个男人愿意被说有隐疾,就算不在意名声的齐王也是男人,是男人就最忍不得这种事。
  棠梨本来不想提,但此事既有了些眉目告诉齐王便能最快的查清,虽跟齐王并无太深的交往,但也足够棠梨了解齐王的能力,这个人便除去尊贵的身份,依然是个极厉害的人,他性子虽冷却知人善任,他的手下既有才能又忠心不二,所以任何棘手的事只要交给他,都能尽快解决。
  棠梨今日只回叶府拿了一趟腌芥卤,跟叶府的婆子们随便聊了几句,便知竹山县开了一家做兔毛领子极漂亮的成衣铺子,可见这铺子的名声有多响。
  无论古今哪个朝代,女人最热衷谈论的都离不开打扮,衣裳鞋子,首饰,胭脂水粉,都是女人喜欢的话题,而这家成衣铺子短短两个月便几乎街知巷闻,可见生意有多好。
  生意越好,用的兔毛就多,棠梨虽不能确定这次岳州的瘟疫就跟这家成衣铺子有关,但事情反常既为妖,且不说这家铺子短短两个月便做的风生水起,即便天生长了商业头脑的常老爷,想把一个铺子在两个月内经营的如此红火,也是相当有难度的,更何况这家成衣铺子还是外来户。
  有道是人熟是一宝,这句话用在做生意上同样是金科玉律,人头熟了人们才会建立信任,有了信任才好做生意,所以说不管在哪儿都是本地人更吃香,外地人若想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站住脚,并不容易,至少两个月太短了些。
  更何况,这里可是岳州,若说之前来这里开个做兔毛领子的成衣铺子还说的过去,可如今岳州的猪婆龙皮名声大噪,被贵人们争相抢购,价格行市一涨再涨,商人逐利,因为有利可图,即便有常记这个坐地户,依然有不少皮货商人来岳州做皮货生意。
  若这家成衣铺子跟此相关还在情理之中,却是用兔毛做招牌,岂不奇怪,加之这家成衣铺子所用兔毛都是产自南燕的长毛兔,而南燕又是烂喉痧的疫区,事情怎会如此巧合。
  再有,这成衣铺子既是做生意自然是为了多赚银子,按道理应该开在岳州城才对,为何偏偏跑去了竹山县,虽有济民堂竹山县有了些起色,也不过是比以前三餐不继靠朝廷救济过活要强些罢了,远远称不上繁华,无论硬件软件都无法跟岳州城相比,只要脑子正常的都会选岳州城,可这家却与众不同,开在了竹山县。
  做生意眼瞅着有更赚钱的大道不走,却非往荆棘丛生的荒山野岭上奔,实在说不通,除非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别有所图。
  若果真自己猜测不错,这铺子是此次瘟疫的幕后黑手,便是冲着便宜爹去的,亦或者说是冲着自己来的,毕竟便宜爹虽任知县,却一直兢兢业业为民谋福利,是个地道的好官,谁会如此费劲心机用这样的手段对付他,便宜爹应该不会如此招恨,而自己,棠梨反省了一下,直接的间接的,的确得罪了些人。
  这些人若绞尽脑汁的报复自己,必然会从便宜爹身上下手,如此想便说的通了,那成衣铺子开在竹山县,相当于在便宜爹的脖颈上悬了一把刀,若不尽快解决,一旦落下去,便宜爹可就没命了,加之这件事隐约还牵连南燕国,不是棠梨能解决的,交给齐王最稳妥。
  齐王大约也想到这点,心情好了许多,之所以觉得他心情好,是从他眼睛里看出来的,这男人脸色虽没什么变化,但看着自己的目光却透着柔和,说话的语气也低沉了些:“这件事交给我,我会尽快查清楚,你等我的消息。”
  棠梨下意识觉得这男人应该不喜欢自己跟他客气,所以并未道谢,只是点点头:“知道了。”
  果然,他目光更加柔和了,声音也更低了一些:“想吃什么便告诉韩松,这边离着观潮阁不远,送过来也不费多少功夫,别委屈着自己才是。”
  棠梨点点头:“知道了。”齐王见她应了,方起身出帐篷去了。
  第201章 过敏症状
  齐王刚走, 梅婆婆便走了进来,撩开帐帘的瞬间, 棠梨看见了守在外面的韩松, 棠梨颇有些无奈, 如此实在有些张扬, 毕竟这里不是齐王府也不是京城而是岳州的隔离区, 蒋宣跟叶之鸿是皇上钦点来岳州赈灾的钦差大人, 他而这两位一登上岳州码头,就奔着隔离区来了,不似以往的钦差,象征性的走走过场, 而是真的留在了此处,并让人收拾出帐篷来,瞧意思是把这儿当成官驿了。
  赈灾的钦差在此, 岳州的大小官员自然也要来, 这官员来往频繁,不知道的还当这里是朝廷的官驿呢,而齐王不禁自己亲自前来陪自己用饭, 还留下了韩松,其用意不言而喻, 毕竟韩松的身份心知肚明,整个大梁除了齐王不会听任何人差遣。
  如今韩松这般大喇喇的守在自己帐篷外面, 就等于直接宣告了自己齐王妃的身份, 韩松这么一站比什么威慑都有用, 想必从今儿起,不会再有人敢跟自己为难。
  棠梨觉得自己一举一动仿佛都逃不过那男人的目光似的,她敢肯定,自己身边肯定有齐王的眼线,不然他今儿也不会特意赶过来陪自己用饭,如今清缴水寇在即,他应该很忙碌才对。
  棠梨刚才自己想了想,大约是因那些太医,其实棠梨并未觉得那些人是为难自己,那些人不过是私心太重加之嫉贤妒能,这样的人哪里没有,自己也不是不谙世事的小孩子,哪会把几句刻薄挤兑的言语放在心上,可显然,自己不在意,有人却在意了。
  以棠梨猜测齐王的心态,想必是因婚约之事,把自己划归了他齐王殿下的所有物行列,举凡是他齐王的,不管是人还是东西,都不许别人动。
  这样的行为在棠梨看来是有些幼稚的,但也不可否认,心里也有丝丝缕缕的暖意萦绕不散,果然女人不管多大年纪,都是感性动物。
  梅婆婆一进来便瞧见她衣襟上多了个香包,那做工式样一打眼便知是内造之物,想来是齐王的东西,这香包帕子虽不稀罕却是贴身用的物件儿,若非十分亲近是绝不会送人的,尤其男女之间更是禁忌,毕竟贴身之物相赠,有私相授受之意。
  便姑娘跟齐王早有婚约在身,是有名有份的未婚夫妻,这般婚前赠于私物深究起来也有些不妥的,只不过齐王殿下那个性子自来不在意这些,姑娘更是从不把什么礼教规矩看在眼里,若姑娘真是那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娇小姐,也不会有如今百姓交口称赞的妙手神医了。
  所以这规矩礼教不能说不对,却也要看对什么人,若是寻常人家自然要有规矩,毕竟无规矩不成方圆,可姑娘跟前儿,这些郭伟的规矩礼教不提也罢。
  棠梨见梅婆婆盯着自己的衣襟瞧,低头把衣襟上的香包拿了下来,瞧了瞧,式样倒不奢华,并没有什么繁杂的绣活儿,只是云纹,角下绣了一个篆字,字绣的极小却一针一线都绣的极为精致,这样的绣功比起绣房里那些顶级的绣女也不在以下。
  因字极小,棠梨仔细辨认了一会儿方才认出是个沔字,棠梨反正又看了看,不禁道:“怎么就绣了一个沔字。”
  梅婆婆刚把茶换了,听见这话不禁道:“姑娘可知殿下的名讳?”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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