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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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老对视一眼,最终还是老爷子站出来, 从钱藏在哪儿, 藏了多少,一共几张,什么面值的, 什么时候藏的,什么时候发现不见的……一五一十都说了。
  七百块, 这数目可不小了,已经构成刑事案件【1】,两人一听, 就让他们上派出所做笔录。
  没见过世面的老太太一听要去派出所, 以为一去派出所就是要坐牢, 当场就腿软了。
  “这……这个, 我们不想坐牢……还是自己找吧,不麻烦同志了。”
  李曼青:“……”
  “妈,你别多想了,警察同志的意思是让你和我爸去做笔录,提供线索,咱们是受害者,安心等着警察同志给咱们主持公道就行啦。”
  反倒是平时不声不响的公公稳得住,主动提出跟警察去,让老婆子留在招待所等消息,母女几个也好有个照应。
  李曼青可还要去“提供线索”呢,怎么能不去。她把孩子交给婆婆和丰梅,跟着警察来到楼下。
  老板娘的访客登记本拿出来,从他们住进来后到天黑前的访客只有五个,准确的说应该是四个,因为有两条记录是同一个人。
  “喏,你们房里有客人来过,说是你家亲戚,我这儿都有登记呢。”老板娘指着登记本上“罗有秀”三个字,后头还写着房号207。
  “怎么就一口咬定是我们招待所的问题呢,说不定是什么人进来了……”她意有所指。
  李曼青都想为她鼓掌了。
  但唐德旺有点迟疑:“这是我家侄子,应该不是他。”倒不是他有多相信罗有秀,而是他就只在他们房里待了半小时,老人家一直眼睛没眨的在旁呢,有秀就是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偷钱。
  警察本来还怀疑熟人作案,现在一听就在两老眼皮子底下呢,他们就把注意力转到剩下那四条记录上去。
  李曼青急了,别错过这条线索啊,可不能让他逃之夭夭!
  情急之下她也来不及多想,眼睛下意识的往下看,就见最后一条记录上,字迹颇为眼熟,来访者名字叫“刘能”。
  刘能……她在哪里听过,或者见过。
  这字迹……何止是有点眼熟!虽然她跟罗有秀能用得上“写字”这项技能的时候不多,但她因为在乎他,所以连带着对他的笔迹也知道得一清二楚。
  这“刘能”肯定就是罗有秀!
  绝对是那厮王八蛋!
  她想起来了,以前听他跟狐朋狗友吹牛时,有人曾这么叫过他。因为那人是外省人,说的普通话,她当时听得一清二楚,就是这两个字。
  应该是他“行走江湖”的化名。
  “诶,等等,这名字……我好像在哪儿听过,爸,你们以前是不是丢过两百块钱?”她急中生智强行带出他的劣迹来。
  唐德旺一愣,儿媳妇怎么知道那两百块的事?
  那都十年前的事了,如果不是今天“故事重演”他一时半会儿都还想不起来。当时老婆子被气病,家里谁都不敢再提这茬,小两口结婚后也怕儿媳妇多想,家里不可能有人跟她说。
  李曼青倒是不在意,那年代的议亲,又不是自由恋爱,唐丰年估计连人家女孩子的面都没见过几次。退一步说,就是自由恋爱的又能怎样,谁还没个前男友前女友啊?跟她的斑斑劣迹比起来,唐丰年简直是一张白纸。
  想到自己做的错事,她只觉良心不安。自己对不住他太多。
  “我记得,好像是前年什么时候吧,有一次跟丰年上街,听见有人说什么‘刘能那臭小子拿了唐家两百块钱’的事……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如果是同一个人,那很有可能是惯犯了。俩警察开始重视起来,问她:“是什么时候的事?”
  李曼青“冥思苦想”,最终还是摇摇头:“我也不记得了,印象中……好像是前年吧,我也没听说家里丢钱的事,我家孩子爸也没说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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