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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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始梁美英还想耍横,要求苏盈给家里一个月五百块钱,还要给老梁家的姊妹兄弟以及侄子侄女们安排工作,还得拿钱供俩弟弟读书、买房、上大学……也不过是她想美事儿而已。
  当初苏盈拿了一千块钱把三妹儿买回来,梁美英就气得七窍生烟,一千块啊,老农民靠种地一年到头赚不到一百块钱啊,这一千块得赚好几年呢。
  她可好,为了一个死丫头片子居然眼睛不眨地就给了许家一千块。
  为这事儿梁美英在村里骂,去许大家村骂想把钱要回来,一天昏了头还去镇上骂,结果苏盈毫不客气地让保安把她扭送公安局,并且打了招呼,结结实实地拘留了梁美英十天。
  梁美英未必怕拘留,可苏向东在市里工作,家里没大人,就一个蠢笨的二嫚儿啥也干不好,她俩活宝也没人照顾啊。
  最后还是夏婆子出面“帮忙说合”,找人写了保证书,再也不去找章老太和苏盈闹事,签字画押,公安局才把她给放了。
  自此,她再也不敢去找苏盈闹腾,实在是怕自己被拘留俩儿子没人管再饿死在家里。
  这么四五天,俩孩子都不成人形,她一回家就被一通埋怨,她哪里还敢“消失”。
  后来老实了几年,等二嫚儿大一点,她又想办法要让苏向东带二嫚儿去打工。
  但是苏向东没那个权力,那边的人都一个萝卜一个坑的,他带着二嫚儿也不方便,只能让二嫚儿在这边打工。
  实际就是苏向东只能做被交代的工作,他不能插手其他事情,否则会被开除,一点面子都不给。
  这也是苏盈的命令,她根本不需要考虑苏向东的面子和他的心情,爱乐意不乐意,如此苏向东反而老老实实的。
  可二嫚儿因为苏盈去找回三嫚儿,还为三嫚儿出一千块钱而不管自己,心里怨恨,死活不肯去跟苏盈低头。
  她觉得自己如果在这里打工,就是给苏盈干的,不肯被苏盈剥削。
  于是她就跟着梁金满去了城里。
  一开始在县城跟着做小买卖,梁金满和曹木匠等人合伙卖猪肉、卖菜、卖鱼,又脏又累,梁金满赚了钱跟梁美英分,每个月能给二嫚儿一块钱就不错。
  在县城做了两年,听说苏盈考上大学,二嫚儿突然发狠要去市里,去大城市。
  她一定要混出个人样来给他们看看,让他们知道,就算不读书,也不会比读书的混的差。
  到了市里正经厂子进不去,就算托关系也要先交一千来块钱,三年后才归还,梁美英自然不会给她凑这一千块钱,还指望她去找姐姐要呢。
  于是梁金满就让她去自己一哥们刘彪的早餐铺包包子做馒头,帮着卖早餐,白天还做小保姆帮着看孩子。
  一天从凌晨三点就起来忙活,晚上十来点才能休息,把二嫚儿累得根本吃不消。
  而那个铺子就是书中原主失身的那家,刘彪是个涉黑的小混混。他表面开十来家早点铺实际却从农村招很多打工妹,观察训练之后就把她们送到各洗头房、洗脚房去做皮肉生意,大头他赚。
  可就算这样,不少女孩子也乐意去,她们觉得在家里种地累死累活,去厂子里三年白干,这样多轻松啊,一个月能赚三四百呢。
  这钱来的多容易!
  苏盈自然不可能放过刘彪,在二嫚儿还没去打工的时候,她就已经让自己家的运输小队出马。
  他们都是李朝阳介绍的退伍军人,在地方也都有各种关系,公安局也有他们的好友或者战友,一边调查,一边搜集证据。
  这会儿二嫚儿来干活儿,她也没去找二嫚儿让换工作,直接让人把证据交给当地公安局。
  有他们帮忙,公安局迅速出动,立刻捣毁了几处窝点,并且把刘彪等七人抓获归案。
  其中就有梁金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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