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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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其实可以放弃这种小路,选择走马路边,不过有车往来自然没有这么清静舒适。
  “没有什么,鞋子脏了可以洗,能让你开心的机会丢了就难找了。”霍遇琛倒是平静坦然。
  霍遇琛并不是特意说这样子的话哄黎子笙高兴,只是说的是事实罢了。
  他是想要让黎子笙知道,她对他来讲,是一切。
  没有什么事情是比她更重要的。
  更不要说是这些身外之物了。
  脏的鞋子不要说洗了再要,就直接扔掉也不会觉得可惜。
  “霍先生,这么说,我没有意见了。”黎子笙的心情大好。
  两人踩着还有些泥泞的小路在周围转着,树林、田野、野花、野草,每一样都是黎子笙之前见过的,那时候并不会觉得有什么惊艳之处的东西,今天再看,觉得很美。
  风景是一样的,只不过因为陪在自己身边的人不一样,所以才会显得很特别。
  有一句话说,要带着心爱的人走遍千山万水。
  其实重点一直就不在千山万水上面。
  就是在心爱的人。
  只要和自己爱的人一起,做什么都是最快乐的,哪怕就是看看野花野草都是幸福的,比一个人去欣赏名流山川都要开心。
  两人就这样子乡间小路走了半天,黎子笙收获了一大捧的野花。
  这是霍遇琛一枝一枝折断下来用野花藤捆好给她的。
  可这偏偏比任何大红玫瑰花束都要来得让黎子笙喜欢。
  “霍先生,很谢谢你送的花,我是真的真的很喜欢。”黎子笙手上抱着一束花,头上还戴着一个她自己随手瞎编的花环。
  美的跟山间仙子一样。
  霍遇琛给她拍了两张相片,然后从后面拿出了一玫花环戒指。
  “笙笙,这个漂亮吗?”霍遇琛很认真的问她。
  黎子笙一看就知道了,这是花环戒指。
  虽然是花藤编的,但它就是一枚小小的戒指。
  对黎子笙而言,戒指意义并不大,可是从霍遇琛手上接过来的话,戒指的意义就会变得非常的大。
  “很漂亮!”黎子笙很认真的说,漂亮的黑眸盯着戒指并没有接。
  “漂亮的话,就戴上吧,你戴起来,一定是会更加的漂亮。”霍遇琛鼓励她。
  黎子笙笑看着他,勾了勾嘴角。“所以,霍先生,这是在向我求婚吗?”
  戒指鲜花,虽然都是野花,但是很应景,这就是求婚必备的东西。
  “哇,求婚哎!”
  “好浪漫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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