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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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沿着尘土飞扬的黄土路往停车的地方走,孟凯文满肚子疑问:“你怎么知道她是死者的姑姑?而且还推测出陆岚对女孩子干了亏心事?”
  白笙安掏出湿巾仔仔细细的擦着指尖的尘土,声音清浅:“因为墙上的照片。照片中有那个女人,也有陆岚,说明他们两家至少是相熟的,那女人对陆岚的事情保持隐瞒的态度,如果仅仅是旁观者,这是一个对于中年妇女来说最好的八卦谈资,对于和自己没有利益相关的事来说,没必要隐瞒。因此,那女人应该不仅仅是认识陆岚。除此之外,她在提到陆岚的时候,说的是他狐朋狗友很多,那就说明陆岚在酒吧里形单影只确实是为了逃离什么,她提到陆岚的妈妈时,自作聪明的说是她婶子,但是据我所知,陆岚妈妈可比她小的多,而且这村子里同辈之间大多不会以婶子相称,她是为了撇清关系才这么说,没想到却露了马脚。”
  白笙安说完,以手做扇遮在额前,大踏步的离开,极速的步伐掀起一波波的尘土,孟凯文虽然见惯了他这般思维缜密的作风,这会儿还是觉得无比神奇,暗自惊叹了一会儿,才又小跑着追上去。
  这会儿已经接近下午三点,正是太阳最毒的时候,也是白笙安最烦躁的时候,他不喜欢刺眼的阳光,绝大部分时候,他喜欢清爽凉快,哪怕阴沉。加之周遭的环境脱离他的承受能力,所以,问到了想问的,就迫不及待的想要离开。
  他上了车,没一会儿,孟凯文也气喘吁吁的跑回来了,他身上出了薄薄的一层汗,扯着领口往里头扇风,没说完的话接着继续说:“按理说……她不算帮凶吧?”
  车上开了空调,白笙安微微眯眼,心情好了不少,懒洋洋的回答:“兵不厌诈。”
  “那你是怎么知道她是陆岚的姑姑的?”
  “人口普查系统里查的,陆岚有个姑姑,有两个姨,姨都嫁到外地了,不可能还留在这里,所以,能留在这里,并且和陆岚还有点关系的,就只剩他姑姑了。”
  “那你是怎么从她话里推断出他对女孩子做了缺德的事的呢?”
  “从他姑姑的话里能听出来,他平时都是小打小闹,所以应该不会是杀人放火的事,否则她不会是那种不可思议的表情,再者,我问她陆岚有没有女朋友,她在说了没有之后,下意识的说了句如果有就不会,她的潜意识就是想说,如果有女朋友的话,就不会犯这种事,已经说到这种份上了,自然是关于女孩子的问题。”
  好不容易说完,白笙安生怕他继续发问,眯着眼冲他挥了挥手:“快走快走,回去就不早了。”
  “那……既然不是有目的的凶杀,那么……是模仿杀人?”
  白笙安不想回答,照目前这个状况来看,是极有可能的,因为他那个案子中,凶手就是一个自诩伸张正义的变态,他没有直接的杀人动机,仅是为了处理那些逃离法网之外的罪人,联系这案子的蹊跷之处和郑重其事的出现他书中的台词,白笙安渐渐觉得,或许,真是模仿杀人也说不定。
  “白先生,白先生。”孟凯文喊了几声,他眼神迷离,爱搭不理的样子,他只好扯着嗓子,格外亢奋的喊一声:“哥,你的手机响了!”
  白笙安悠悠的回神,但是神色慵懒,不想动弹,抬手拿胳膊遮着眼睛,不耐的说:“没关系,她会看到的,你闭嘴开车,我休息一会儿。”
  孟凯文呷呷嘴,没敢作声,脚踩油门,开车上路。
  等他们回了城里,将近六点多,下了高速,白笙安才悠悠的醒转,孟凯文觉得他有时候阴狠的像头啖血食肉的野兽,有时又狡猾精明的像是只老狐狸,私下里却一反常态,懒懒散散像是吃饱了睡,睡醒了舒筋展骨的猫,但是有一点不同,猫喜欢晒太阳,他不喜欢。
  “你要去哪里?我直接送你回去?”
  “女孩子一般都喜欢什么礼物?”白笙安眼睛半眯着,眼神迷离慵懒,透着性感,他问的随性,但孟凯文听出了奸情。
  看着,是给苏瑶的。
  这可是白笙安头一次给女孩子买礼物,还问的这么认真,这让孟凯文比破了案子还要热血沸腾,他眼冒精光,八卦之魂熊熊燃烧:“要什么样的?比较贵重的,简单粗暴的,还是小清新的,直击心灵的?”
  “不用那么麻烦,买贵的应该没错。”
  “那就买珠宝吧!”孟凯文笑的贼兮兮的:“反正你不差钱。”
  白笙安没有说话,不置可否。
  两人开车进了珠宝店,漂亮的导购身段曼妙俏生生的迎上来:“请问二位先生需要点什么呢?”
  孟凯文的激情还没来得及勃发,白笙安扫了扫导购耳垂上璀璨的一抹光,随手一指:“就拿耳坠吧!”
  一开始,孟凯文仅仅以为白笙安是不太懂女人的东西,所以才无从下手,后来他才知道,他不是不懂,而是压根不想懂,无论是款式,还是价钱他都不在乎,甚至是导购在问到他所送之人平时的穿衣风格以及喜好时,他也只是不耐烦的说了句:“无所谓了,包起来吧。”
  等打包了礼物,白笙安刷了卡,孟凯文看着单子上的数字,心中啧啧出声,不愧是白先生,真是大手笔……不过脑子的大手笔。
  送礼物应该以收礼者的喜好为首要评判标准,这是常识,不管是不是能直击心灵,最起码,得是人家姑娘喜欢的。
  看白先生这个样子,似乎并不考虑苏瑶喜不喜欢,他在乎的仅仅是这个形式。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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