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2 / 4)
叶鸿鹄得到了承诺,也不挑食了,“吃!什么面?”
“四鲜面。”
说话间,林葳蕤已经利落地拉好了面,捞起一手面便入了汤底,滚滚的汤里正漂浮着白色的松茸片,加上青嫩到可以掐汁的莼菜,没有散开的奶黄色的蟹黄小块、鼓囊囊像小船似的飘荡着的鱼肚。这四样食材可谓是天地间极鲜的食材,凑在一起宛如一场即将召开的盛大味蕾聚会,只需恰到好处撒点盐,不用再加其他调料,便可鲜到令人舌头都麻掉,汤清而不淡,面鲜而不腻,恐怕山珍海味这会都抵不上这碗面了。
白色的雾气漂浮起来,被一直动作的蒲扇扇去,面白如玉的青年未惹上半分暑热。他舀起一勺在碗里试了试味道,那艳色的唇因为距离下午狎昵的时间不长,红肿未消,仿若邀人再次吮吸。
叶鸿鹄盯着那前不久才尝过的唇瓣,心猿意马道:“我也尝尝。”
林葳蕤抬头就着自己用过的勺子,赏了他一口,谅他也不敢嫌弃。叶鸿鹄的确没嫌弃,还被他无意识的亲密动作撩拨得眼底发红,低下头就要去吻。他想尝的是这里的汁水。
“大哥!听说四哥来……了。”兴奋的童声戛然而止,看着灶台边相拥而吻的两人,林蓁芃立马从善如流一本正经道:“刚刚去外头了,那我先去换身衣裳再来。”话还未说完呢人就跑了,不跑不行,他怕四哥揍他,还怕大哥不给饭吃!
林葳蕤被缠的不得脱身,心里恨得索性将人的下唇给咬破了,才把身上的人撕开。
“嘶……”叶鸿鹄摸摸嘴唇,沾了一手的血。
林葳蕤整理再次被弄乱的衣襟,冷笑道:“堂堂的叶大帅最近莫不是发情期到了?”他这是在嘲讽叶鸿鹄跟自然界的禽兽一样无法控制自己的本能呢。
叶鸿鹄顺着他的话非常认可地点头:“春天到了,又到了万物繁衍的季节。更何况我这种有媳妇的,不是更得抓紧了。”
“现在是夏天!”
“媳妇你这重点抓的不对啊,不过我喜欢。”
“叶老四你再说一句媳妇试试看?”林葳蕤斜睥他,手上的小刀耍的飞快,雕了个栩栩如生的坨坨。
叶鸿鹄尤自撩骚:“……那要不宝贝?宝宝?跟小年轻一样,葳蕤更喜欢这种?”
林葳蕤转身把雕成坨坨的胡萝卜塞他嘴里,“叶鸿鹄你这个流氓给我滚犊子!”叶鸿鹄咬了一口,拿出来看了一眼,开怀大笑,他家媳妇就连生气都这么可爱!
屋外,所有亲卫都默不作声,低头看地,憋着笑。
晚饭的时候,踏进饭厅的原小岚看到坐在葳蕤身边的高大男子,心上吓了一跳。他对名声在外的叶大帅可是敬畏的很,绝计做不到像葳蕤那样淡定自如地应付。
或许是犹如断翼的极致疼痛之后,蜕变成蝶,随着远离奉天回到自幼生长的地方的时日越长,原小岚也愈发释然。这些日子,林葳蕤忙着张罗京城开店,他闲来无事,苦练唱念做打,同时开始拜访那些忘年之交的梨园老前辈,向他们虚心讨教,倒是沉淀下来有了创作新戏的灵感。这跟友人林葳蕤也有些关系。
林葳蕤前世虽是经营餐饮业,但走的是最高端的餐馆路线,领导人都时常光顾的那种。这样的高级餐厅,除了用餐环境典雅有意境外,菜色也须的寓意深远富有情趣,另外神仙吃食也得配上仙乐不是。因此,凡此种种,他也涉猎音律文史。
他的食客中有一群票友朋友,有的专业有的业余,但在他们的影响下,一定的审美和见识却是在那的。正如卓越的批评家们无需首先是伟大的作家一样,看的多了,听得多了,挑刺的能力就有了,林葳蕤尤其是。
这就导致了原小岚和林葳蕤这两个性格天南海北、人生经历都截然不同的人,交谈的过程中,也不会冷场。两个样貌灼灼的青年对坐而谈的画面委实赏心悦目,但每次在一旁伺候的阿福听他们说的内容,都跟听天书一样两眼发懵,暗自低叹,两位先生都是艺术家啊!
原小岚虽然年纪轻轻在梨园之道上成就不凡,但林葳蕤另辟蹊径的见解往往也能令他受益匪浅。他这半月来便是私下里在创作一处新戏,不时跟林葳蕤商量修改。林葳蕤同他说好了,若是北平的有凤来居开张了,希望他能在饭店里演一出吸引人气。虽然不是什么大场面,但他的信任还是让原小岚倍感鼓舞。
林葳蕤放下手中的文件,见他还站在那,奇怪道:“你在那站高吗?”原小岚朝他点头,然后走过来在饭桌前坐下,尽量自然地向他旁边的男人问好,“第二次见面了,大帅依旧风采卓越。”
叶鸿鹄看了他一眼,想起家里苦守的老六,难得的和颜悦色,“严格来说,这是我见你的第三次,上次没注意发现,我们家老六小的时候还受过你一命之恩呢,我在他那见过你的照片。”
林葳蕤撑着下巴,有点意思。
当事人之一的原小岚却是没有他这么轻松看戏的心情,反而完全愣在了座位上。他一直以为,两年前他在戏台上是第一次见到陆六爷。他也一直以为,他是因为听自己的戏才……没想到自己竟然还救过大名鼎鼎的陆六爷吗?
虽然非常想要探寻究竟是何种渊源,但因为那对眼前上位者的天然敬畏,他还是欲言又止。林葳蕤手肘拐了拐卖关子的人。叶鸿鹄会意,不过这事他也不是很清楚,他摆摆手,曾经帮六爷调查过的吴冕便站出来说了。
“当年六爷家里出事后加入了本地的帮派,成为头领却因为破坏了一起和东瀛人的交易,被帮派中人和东瀛鬼子追杀,逃亡的时候曾经在原先生的戏班子停留过一夜,据说是原先生帮忙将人藏了起来。不过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难怪原先生不记得了。”
原小岚恍然,经由他的描述,瞬间回想起了那个雪夜。那可能是原小岚自认平平淡淡前半生做过的最出格的一件事情了,因此时隔多年,依旧能够清晰地想起,血液里染血的少年和他那双黑夜里依旧亮的渗人的眼眸。 ↑返回顶部↑
“四鲜面。”
说话间,林葳蕤已经利落地拉好了面,捞起一手面便入了汤底,滚滚的汤里正漂浮着白色的松茸片,加上青嫩到可以掐汁的莼菜,没有散开的奶黄色的蟹黄小块、鼓囊囊像小船似的飘荡着的鱼肚。这四样食材可谓是天地间极鲜的食材,凑在一起宛如一场即将召开的盛大味蕾聚会,只需恰到好处撒点盐,不用再加其他调料,便可鲜到令人舌头都麻掉,汤清而不淡,面鲜而不腻,恐怕山珍海味这会都抵不上这碗面了。
白色的雾气漂浮起来,被一直动作的蒲扇扇去,面白如玉的青年未惹上半分暑热。他舀起一勺在碗里试了试味道,那艳色的唇因为距离下午狎昵的时间不长,红肿未消,仿若邀人再次吮吸。
叶鸿鹄盯着那前不久才尝过的唇瓣,心猿意马道:“我也尝尝。”
林葳蕤抬头就着自己用过的勺子,赏了他一口,谅他也不敢嫌弃。叶鸿鹄的确没嫌弃,还被他无意识的亲密动作撩拨得眼底发红,低下头就要去吻。他想尝的是这里的汁水。
“大哥!听说四哥来……了。”兴奋的童声戛然而止,看着灶台边相拥而吻的两人,林蓁芃立马从善如流一本正经道:“刚刚去外头了,那我先去换身衣裳再来。”话还未说完呢人就跑了,不跑不行,他怕四哥揍他,还怕大哥不给饭吃!
林葳蕤被缠的不得脱身,心里恨得索性将人的下唇给咬破了,才把身上的人撕开。
“嘶……”叶鸿鹄摸摸嘴唇,沾了一手的血。
林葳蕤整理再次被弄乱的衣襟,冷笑道:“堂堂的叶大帅最近莫不是发情期到了?”他这是在嘲讽叶鸿鹄跟自然界的禽兽一样无法控制自己的本能呢。
叶鸿鹄顺着他的话非常认可地点头:“春天到了,又到了万物繁衍的季节。更何况我这种有媳妇的,不是更得抓紧了。”
“现在是夏天!”
“媳妇你这重点抓的不对啊,不过我喜欢。”
“叶老四你再说一句媳妇试试看?”林葳蕤斜睥他,手上的小刀耍的飞快,雕了个栩栩如生的坨坨。
叶鸿鹄尤自撩骚:“……那要不宝贝?宝宝?跟小年轻一样,葳蕤更喜欢这种?”
林葳蕤转身把雕成坨坨的胡萝卜塞他嘴里,“叶鸿鹄你这个流氓给我滚犊子!”叶鸿鹄咬了一口,拿出来看了一眼,开怀大笑,他家媳妇就连生气都这么可爱!
屋外,所有亲卫都默不作声,低头看地,憋着笑。
晚饭的时候,踏进饭厅的原小岚看到坐在葳蕤身边的高大男子,心上吓了一跳。他对名声在外的叶大帅可是敬畏的很,绝计做不到像葳蕤那样淡定自如地应付。
或许是犹如断翼的极致疼痛之后,蜕变成蝶,随着远离奉天回到自幼生长的地方的时日越长,原小岚也愈发释然。这些日子,林葳蕤忙着张罗京城开店,他闲来无事,苦练唱念做打,同时开始拜访那些忘年之交的梨园老前辈,向他们虚心讨教,倒是沉淀下来有了创作新戏的灵感。这跟友人林葳蕤也有些关系。
林葳蕤前世虽是经营餐饮业,但走的是最高端的餐馆路线,领导人都时常光顾的那种。这样的高级餐厅,除了用餐环境典雅有意境外,菜色也须的寓意深远富有情趣,另外神仙吃食也得配上仙乐不是。因此,凡此种种,他也涉猎音律文史。
他的食客中有一群票友朋友,有的专业有的业余,但在他们的影响下,一定的审美和见识却是在那的。正如卓越的批评家们无需首先是伟大的作家一样,看的多了,听得多了,挑刺的能力就有了,林葳蕤尤其是。
这就导致了原小岚和林葳蕤这两个性格天南海北、人生经历都截然不同的人,交谈的过程中,也不会冷场。两个样貌灼灼的青年对坐而谈的画面委实赏心悦目,但每次在一旁伺候的阿福听他们说的内容,都跟听天书一样两眼发懵,暗自低叹,两位先生都是艺术家啊!
原小岚虽然年纪轻轻在梨园之道上成就不凡,但林葳蕤另辟蹊径的见解往往也能令他受益匪浅。他这半月来便是私下里在创作一处新戏,不时跟林葳蕤商量修改。林葳蕤同他说好了,若是北平的有凤来居开张了,希望他能在饭店里演一出吸引人气。虽然不是什么大场面,但他的信任还是让原小岚倍感鼓舞。
林葳蕤放下手中的文件,见他还站在那,奇怪道:“你在那站高吗?”原小岚朝他点头,然后走过来在饭桌前坐下,尽量自然地向他旁边的男人问好,“第二次见面了,大帅依旧风采卓越。”
叶鸿鹄看了他一眼,想起家里苦守的老六,难得的和颜悦色,“严格来说,这是我见你的第三次,上次没注意发现,我们家老六小的时候还受过你一命之恩呢,我在他那见过你的照片。”
林葳蕤撑着下巴,有点意思。
当事人之一的原小岚却是没有他这么轻松看戏的心情,反而完全愣在了座位上。他一直以为,两年前他在戏台上是第一次见到陆六爷。他也一直以为,他是因为听自己的戏才……没想到自己竟然还救过大名鼎鼎的陆六爷吗?
虽然非常想要探寻究竟是何种渊源,但因为那对眼前上位者的天然敬畏,他还是欲言又止。林葳蕤手肘拐了拐卖关子的人。叶鸿鹄会意,不过这事他也不是很清楚,他摆摆手,曾经帮六爷调查过的吴冕便站出来说了。
“当年六爷家里出事后加入了本地的帮派,成为头领却因为破坏了一起和东瀛人的交易,被帮派中人和东瀛鬼子追杀,逃亡的时候曾经在原先生的戏班子停留过一夜,据说是原先生帮忙将人藏了起来。不过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难怪原先生不记得了。”
原小岚恍然,经由他的描述,瞬间回想起了那个雪夜。那可能是原小岚自认平平淡淡前半生做过的最出格的一件事情了,因此时隔多年,依旧能够清晰地想起,血液里染血的少年和他那双黑夜里依旧亮的渗人的眼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