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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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沈承宣在祖父灵堂上跟丫鬟厮混生下来的孩子,这已经不是出身高低的问题,而是违逆了人伦孝道,她的出生,根本是被这世道所不容的。
  可是她也笃定,谭氏不会蠢地把这事儿捅出去,因为那样的话最丢人的不是她沈青叶,而是谭氏的宝贝儿子沈承宣。
  所以虽然慌乱,沈青叶倒还是乱了阵脚。
  谭氏自然明白沈青叶在想什么。
  她冷笑两声,“呵呵,我看,你是忘了在广州的那段日子了吧。”
  沈青叶猛然瞪大眼。
  谭氏嘲讽地弹了弹手,“你当你那贱人娘说什么我就信什么?你以为我后来没让人查?你那贱人娘在广州时给那孙义庆做外室,后来孙义庆死了,你跟你娘上京,路上没了盘缠,你娘就操起皮肉生意,连你也做起了‘清倌儿’……这些事儿,你当真没人知道?”
  谭氏笑盈盈地看着她,目光如毒蛇。
  沈青叶如坠冰窟。
  作者有话要说:  双更合一~明天终于不用补更啦,或许可以期待下加更?
  ☆、第138章 8.17
  沈青叶身上裹着狐裘, 那是陆澹在北地时亲自猎的,皮毛厚密紧实, 冬天里穿上一件便暖暖地不惧严寒。
  然而此时沈青叶却觉得全身发冷。
  思绪仿佛重新回到这一世那不堪的开始。
  广州知府孙义庆被海匪被灭门, 被孙义庆养在外面的秦素素母女逃过一劫,然而没了靠山, 母女俩生活难以为继,勉强支撑三年多, 孙义庆留下的银子快花光后, 秦素素便动了北上投奔伯府的念头。
  可是, 在这交通落后的古代,对这对无钱无势的母女来说, 从广州到京城简直就像南极到北极。一路乘车换船,没过多久盘缠就花光,京城却还遥不可及, 无奈之下, 秦素素只得操起皮肉生意, 每到一处先找地方歇歇脚, 靠做暗娼赚些银子再上路, 如此走走停停, 母女俩花了整整一年多时间, 才终于到达京城, 而在快要到京城那两个月,为怕消息走漏,秦素素才停了皮肉生意, 一路省吃俭用蓬头垢面地到了京城。
  沈青叶穿过来时,秦素素还在一路行一路做暗娼,而跟在秦素素身边的她,自然也被当作了雏/妓,只是秦素素想着真到了京城的话沈青叶就是伯府小姐了,万万不能失了清白,因此有那好玩弄小姑娘的客人想要沈青叶时,她都是尽力阻拦的,也说过沈青叶是清倌儿暂不卖身的话,若因此说沈青叶做过清倌儿,似乎也没什么错。
  那时候,刚刚穿越过来的沈青叶几乎懵了,若不是秦素素护着她,说不定就真要失了清白,而等她回过神来,便自残一般不吃东西,把自己弄得面黄肌瘦,让人看了就没兴趣,再加上秦素素的保护,才终于清清白白地到了京城。
  对沈青叶来说,那是她有生以来最耻辱最黑暗的记忆,若不是谭氏提起,她几乎就要忘记了。
  然而谭氏偏偏让她想起来了。
  她手足发冷,像是被吓傻了。
  见她这样子,谭氏便得意了。
  “哼,小贱人,别以为我收拾不了你!你就是飞到天上,脚脖子也在我手里牢牢攥着,想抛开我们自己去过好日子?想得美!”
  她的神情得意又恶毒,全然没有一丝身为祖母的慈爱,仿佛之前那三年里,沈青叶对她的讨好尊敬,以及她后来的慈爱都是假的一般。
  只是因为无奈下没有救沈承宣,便被她恨成这样。
  沈青叶渐渐缓了过来,她看向谭氏,目光冰冷漠然。
  谭氏瞪眼:“看什么看!别以为我怕了你!反正如今我是光脚的不怕你这个穿鞋的,你若是还想顺顺当当地嫁到镇国公府,就老老实实听话!”
  沈青叶目光更加幽冷,却顺从地低下了头,轻声道:“叶儿知道错了,祖母说的是。”
  谭氏便如那打了胜仗的大公鸡般得意地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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