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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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停地走, 不停地走。没有钱吃饭了,那么就停下来去找工作做。走到海边时, 就做救生员。走到山中,就做伐木工。遇到热闹城镇, 选择就会相对多点。到了偏僻荒无人烟处,有时不得不饿肚子。在身无分文也找不到工作时,偶尔运气好, 能够在牧人或是山民那里讨到水喝,讨到饭吃。
  流浪了差不多半年的时候,走到了法国里昂。这么长时间过去,夜里已经没那么频繁地做噩梦了。
  那是一个黄昏时分,他从一个叫做圣艾蒂安的地方一路走来,从昨夜下半夜就开始走到现在,一天走了近六十公里的路,抵达里昂时已经筋疲力尽。
  那天他决定晚上睡在公路边,已经在路边找到干净草丛,正叼着烟,搭自己的破烂帐篷时,一个晚归的年老农场主在路边发现了他,招呼他上了自己的卡车,把他载到附近家里,让他去浴室洗了个热水澡,又叫老婆帮他把一身破衣烂衫都洗了,另送他一套自己的旧牛仔衣裤。
  端上来的晚餐也很丰富,有蔬菜沙拉,有鹅肝涂烤面包,主菜是烤猪排,两根肉串,配自制酱料。除了这些以外,农场主老婆还特地为他蒸了一份小米饭,米是阿拉伯那边传过来的小米,做法不当,又烂又软,和白米饭不好比,但他却郑重道谢,把小米饭吃了个干净。
  吃饭时,农场主和老婆用掺杂着法语的英语问他是哪里人,他告诉他们自己是日本人后,他们颇有些感慨地说:“我们这附近出产小麦,周围都是农场,一般来说,不会有观光客,亚洲人面孔更少见,吉普赛人倒是阴魂不散。不过,以前邻居中倒是有一个台湾人,好像是个画家,专画麦田麦穗,住了一年多时间,又跑去巴黎了。”
  话题由此说到台湾,农场主说:“我们前两年刚从台湾旅游回来,风景还不错,后来又去了香港,那个地方就不行了,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高楼,受不了。”
  晚饭吃完,农场主叫老婆给他收拾了个房间,他拒绝了,向两个善良的老人再次道谢,道别,然后拎起了自己的行囊。
  他执意离去,农场主夫妇两个很是不解,一遍遍用英语单词配合手势告诉他说天气已渐渐冷了,夜里寒气大露水重,问他为什么不留下来住洁净有洗手间的房间,而一定要去外面受冻,他没有多作解释,只是笑笑,告诉他们说:“i need to。”
  他从农场主家中出来,走到大路上,准备原路返回,去他黄昏时看中的那片草丛睡觉,农场主老婆从家里追出来,往他手上塞了一小兜红彤彤的苹果,还有两根坚硬的长棍面包,然后比划着告诉他说,如果遇到坏人或是野兽,就用长棍面包当做武器。
  他说好,笑着给这个善良老妇人一个拥抱。
  夜里,他噩梦醒来,透过帐篷顶上的破洞看着天上星星时,忽然想:也许可以去那里看一看。
  于是不等天亮,就起来收拾帐篷和行囊,抬头看天上星星,辨别大致方向,拎上苹果和长棍面包,徒步往里昂国际机场的方向走去。
  他就这样去了台湾。
  自从去了台湾之后,他把妈妈从前所踏足的地方都走了一走,看了一看,在妈妈曾经呆过的台湾大学旁边的一家小便利店里也工作了一段时间。
  他在便利店做店员时,隔壁书店老板家的女儿每天早上都跑来买饭团和果汁,不管刮风下雨,每一天都在固定时间过来。
  女孩看到过他学习中文,用的是中日对照的教材,知道他是日本人,为此学了几句打招呼的日语,因为起初说得不好,而且他总是绷着脸,不太笑,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所以她不敢也不好意思开口和他说话。
  她想,等我说得流利一点的时候,一定会用日语和他打声招呼。
  过几天,女孩在自己家的书店里看到他在翻书,他个子高高,头发又长又乱,不管什么天气,脚上总是一双破旧的沙漠靴,很难让人不发现他的存在。女孩在他旁边整理了半天的书,终于还是抬头看他,装出惊奇的样子来:“咦,你也在啊。”
  女孩是熟客,几乎每天都见面的,所以他也认识她,于是唔了一声:“我也在。”
  女孩由衷赞叹:“你中文很好呢,学了一段时间了吧。”
  他想了想:“嗯,的确有一段时间了。”
  女孩的同学在门口喊她名字,女孩向他扬了扬手:“学习加油哦。我有事要走了,撒哟那拉。”
  他本想告诉她说,撒哟那拉这个词语太过郑重,有种悲伤的意味,所以一般场合用并不是很恰当,但她已经跑得远了,所以他只是扬了扬手。
  和他说了这几句话的女孩欢欣鼓舞,心想主动开口和他打招呼,也没有那么难嘛,而且,他也没有外表看上去的那么难以接近。她想,明天去买饭团的时候,一定跟他要电话号码。
  第二天,她为了要电话号码而去买饭团时,他却不在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店长告诉女孩说:“是昨天晚上突然提出辞职的,说突然发现呆在这里的时间太久了。”
  流浪了一年的泽居晋觉察到自己在外面呆的时间已经太久,于是在辞了台湾的店员工作,结束流浪生活,回了日本,继续自己中断一年的学业,同时把自己的东西从家中都搬了出来,开始独立生活。
  他大学的四年间,白天去学校上课,晚上和乐队四处去演出。那时候像是有双重人格似的,在学校里给人沉默又冷静的印象,一到晚上,则狂野放纵,演出结束后对于在后台或是酒店门口等候自己挑选的女孩子基本来者不拒。女朋友三两天一换,叫得出名字的有很多,叫不出名字的更多。不论身边换了谁,酒喝到天亮的这种生活方式却一成不变。总之过的无比颓废就是了。
  那时,赚到钱就拿去肆意挥霍,买吉他玩机车,和朋友吃喝玩耍,为女友们买奢侈品,花到身无分文为止。没钱时,就乘电车去东京涩谷新宿一带的餐厅吃饭,因为那一带有很多餐厅不收他们这些混圈子的人的钱。当然前提要帅,能够为餐厅招徕客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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