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如果(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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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女孩将男人的外套裹在了自己腿上。
  他可以将对方放在这里,将手机留给她,但这个时候一个重伤的女人,会遇到什么样的危险?真死在这里谁又能有力回天?
  无从得知...无从得知...往事携裹着刀剑而来,纷纷扰扰,夏仲斯痛得闭了下眼睛。
  害怕他走,女孩一瞬间急疯了,捏住他裤子,抬头求他,却不敢说话。
  夏仲斯远远看了眼抵达不了的江边,低头打开手电筒把手机递给她。
  看到手机,女孩眼睛一瞬间死寂下去,她可以心机地说如果他走了她可能会多惨来卖惨,可是她无法如此无耻,她只能哭着摇头,“求求你...”
  “我是让你拿着手电筒。”夏仲斯语气疲倦,俯身抱起她,朝路口走去。
  路况很差,他走的很快但很稳,肩宽腿长,胸膛宽阔、温暖,她拿着手电筒,在黑暗的废墟里,只有手电筒照出一片光亮,他们就顺着光在行走。
  出了路口,有着昏黄柔软的光,没过太久,救护车的鸣笛声越来越响,医生抬着担架下车。
  夏仲斯手机铃声响起,将女孩给医生,他拿过手机看,来电显示:刘宛华。
  夏仲斯抿唇,接起。
  那边传来刘宛华恼怒至极的质问:“你去哪了!”
  夏仲斯简单说了刚发生的情况。
  那边立刻响起刘宛华愤怒的抽气声,接着却不是斥骂,刘宛华反问了一句:“她是谁?”
  “是问那个女的叫什么名字!”刘宛华又大声补充。
  救护车刚打算关门,夏仲斯走过去,问担架上的女孩:“你叫什么?”
  一路他疏离恪礼,没想到最后会问起她的名字,女孩先是愣住,才磕磕巴巴回:“盛...念念。”
  “盛念念。”夏仲斯对手机重复。
  救护车门关上遮住了他清远高旷的身影,盛念念低头看腿上的黑色夹克,再看看围着的几个医生,男性,她又将裹着腿的衣服拿起遮住了上身。
  好暖啊,活着多好啊。
  之前描写盛的腿疾和路况差不是为了表示她多深情和冗笔,是在为这章埋伏笔,狗血也没办法改了。
  无巧不成书  人命大于天  就这样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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