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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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将她抱在膝上说:“你的名字是太阳光华之意,你的人也应像太阳光华般耀眼。”
  她好强好胜,三岁开始学武,五岁可以骑龙,穿红衣,持长剑,在格木尔沙漠里追风,十五岁女扮男装,穿盔甲偷偷混入父亲统帅的战队,亲手斩下第一头龙……
  爽朗的笑容在阳光下特别美丽,眉飞色舞的神采在狂风中格外迷人,豪迈大方的性格在沙漠里特别醉人,她的身边永远不缺追求者,无数英俊勇敢的儿郎,争先恐后,捧着最好的猎物,带着最美的宝石,只求博她一笑。
  她是格木尔沙漠的花,是天之骄女。
  就算她说想要天上的星星,也会有人想法设法去为她摘来。
  “阿华,看,这就是天上的星星,”那个瘦削清秀的少年,风尘扑扑地来到她面前,摊开掌心,用有些木讷,有些期待的声音说,“昨夜有流星陨落,这颗星星划过天际,越过沙漠,落到雪虎高山,我去找到它,送给你。”
  少年掌心是一块灰扑扑的石头,暗淡无光,就如路边石子般不起眼。
  “这会是星星?”华妃失望地说,“你看这满天星辰都是会闪光的,比月光石更耀眼,比金辉石更璀璨,木穆,你莫要去路边捡块长得古怪点的石头,随意打磨一下拿来,欺我不识货。”
  “它真的是星星,”少年顽固地说,“我亲眼看它从天上落下。”
  男人的甜言蜜语,总是一套又一套,就连这个比她还小上两三岁的少年,也不例外。
  华妃为少年的小小骗局,哑然失笑,她忍不住取笑了对方几句。
  少年默然,满脸通红,转身离去,再不提起。
  华妃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了,便将这块小石头用红布包起,随手丢入梳妆匣。
  再后来,父亲在战役中去世,失去强有力的靠山,她和母亲的处境变得微妙。所幸云泽大陆鼓励人口增长,贞操观念不强,对寡妇改嫁持支持态度,于是母亲就带着她和弟弟,嫁给城中一个要续弦的小贵族,继父自有儿女,她的地位大不如前,幸好奉承她的贵族子弟依旧很多,继父存了让她联姻的心,日子也不算难过。
  那年,政权更替。
  那月,格木尔沙漠群龙入侵,地方长官求助中央。
  那日,武尊率军救援,温酒谈笑,单枪匹马,独战群龙,一剑斩落龙首。
  那时,他站在四翼金色飞龙上,在夕阳下凯旋,黑色战甲带着地狱气息,手中长剑滴着龙血,墨色长发被狂风吹得凌乱,暗色眼眸里带着鲜红的战意,嘴角微微带着笑意,俊美得宛若战神下凡,能让所有女孩窒息。
  缓缓落下的太阳被盖住了璀璨,徐徐升起的月亮被掩住了光华,满天星星失去色彩,能让天地为之动容者,惟一人耳。
  华妃的心,怦然而动。
  比起那块黑漆漆不起眼的石头,这才是她朝思梦想要摘的明星,这才是配得上站在她身旁的男人。
  继父安排要将她送与武尊,她没有拒绝。
  临行前那天,送陨石少年的妹妹来送她,她忿忿不平地痛骂华妃:“有些话我哥哥不让我说,可是我今天不说以后怕是没机会说了,所以我非说不可。我哥哥送你的星星绝对是真的!他为了这颗星星,每天晚上跑去山上看流星,像个傻子般彻夜等待,整整等了三百六十五天,才等到这颗星星掉下来!谁也没见过真正落下凡尘的星星!或许是他捡错了,或许星星不像你想的那般模样,可是你怎么能说他撒谎呢!”
  少女字字句句,敲在心扉,让人不得不信。
  华妃愕然,不知该说什么好,屋外催送行的声音再度响起。
  她忽然有点不安,有点后悔,有点想去找少年再问个清楚,可是来不及了,无论她心里有歉意,还是疑惑,也只能随着送亲的队伍,永远离开了。
  她无数次回首,告别故乡,告别那片漫天黄沙里的美丽绿洲。
  少年独自骑着飞翼龙,默默的,远远的,跟在送亲的队伍后面,跟了一程又一程。
  一步错,步步错。
  她心目中的明星,剥去光华耀眼的外壳,竟如此不堪。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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