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先爱惨 第104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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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樱桃其实一直都好奇程桀的成名经历,忍不住问:“程桀当初是怎么被导演看上的?”
  她也问过程桀,程桀从没正面回答过。
  文正有时候挺缺心眼,问什么答什么:“就能吃苦呗,在影视城里做群演替身,别人不敢的他敢,别人怕死但他不怕。”
  “我当初也是个群演,但我没桀哥能吃苦,桀哥要是没混出头,我肯定也还什么都不是,哪里有现在这样吃香的喝辣的好日子。”
  “那时候他没名气,就像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人家来拍戏的明星有咖位,什么飞天遁地下水跳崖的戏都用他。”
  “做群演的时候他身上就没好过,断胳膊断腿都是常有的事,但桀哥从不喊苦喊累,下了班就在狭小的出租屋里学习怎么演戏。”
  “那会儿我目光短浅,总觉得他这是在浪费时间。但是后来他做替身都能做得很出彩,渐渐让导演注意到他,觉得他形象好,也开始给他一些小配角。”
  “慢慢的,他遇到愿意给机会的导演,陪那个导演喝几天几夜酒,喝到胃出血后终于把那个导演喝高兴,拿下了电影的男主角。”
  “一炮而红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各样名利的诱惑,但桀哥都抵挡住了。”
  “我永远都记得桀哥对我说过的一句话。”文正想起那天就忍不住感叹,“他说做人最重要的是守住本心。”
  所以文正愿意死心塌地的跟着程桀这么多年,别人总觉得程桀不近人情,但文正知道程桀顶天立地。
  电梯到了他们要去的楼层,文正把樱桃引到程桀办公室外,“嫂子,就这儿,您自个儿进去吧,我还要去忙。”
  樱桃点了点头,目送文正离开后,她上前把办公室门推开一条缝,看到程桀侧靠着沙发,手拿平板在看。
  樱桃没急着进去,就这样静静的望着他,和十七岁的程桀比起来,现在的程桀更有成熟男人的棱角,压着眉不声不响的样子看起来挺冷淡,但樱桃知道,他有一颗温柔的心。
  她最喜欢程桀的一点是他总是努力生活,不管是在故水镇通过各种方式打工挣钱,还是进入演艺圈之前吃的苦。
  樱桃悄无声息地走进办公室,程桀的余光早就发现她,在樱桃想要蒙住他眼睛的时候,程桀先伸手把她拉到怀里。
  樱桃诧异:“你什么时候发现我的?”
  程桀把平板上的婚纱页面盖住,“从你在门外时就发现了。怎么,看你老公还偷偷摸摸的?”
  樱桃和他在一起总能被逗笑,“我老公好看啊。”
  程桀轻佻地哟了声,捏她小耳朵:“可以啊,还会反撩了,跟谁学的?”
  樱桃笑着勾住他脖子:“跟你啊。”
  程桀快被她甜化,“成,跟我学的。”
  他大大的手掌摸她的头,“我多教你几招?”
  “好啊。”樱桃笑容甜:“不过等回到故水镇再学好不好?”
  程桀一愣,“故水镇?”
  她点点头,温柔对程桀说:“阿桀,我们回家吧。”
  **
  早上雾还浓,黑沉沉的天色还没有化开,程桀把樱桃抱上车让她继续睡,他开车前往故水镇。
  和八年前不一样,他这次开车开得很小心,樱桃睡觉完全不会被影响到。
  樱桃醒来时已经是九点,乡间的雾被早晨的阳光驱散,只有山林间还有一点白,阳光洒满整个前车窗,落在樱桃的脸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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