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节(3 / 4)
盛迦南的冷淡,震撼了所有的人。
事后解剖课的老师说。这人心硬手冷,让她觉得毛骨悚然。
这个评价让在班上本来就和人不怎么来往的盛迦南,更加冷清了起来。
虽然她每年是系里第一名。
一直到两年后被警方逮捕并且指控,才再次引来了关注。
她在众人眼里本就就是个‘怪人’,很多人觉得她脑子有问题,干出杀人的事情倒是很正常。
所有人一致认为她是凶手。
当时盛迦南辩护自己是自卫过当,由于两个人没有旧仇,盛迦南没有犯罪的动机,所以这个辩护成立,当时判刑了三年。
后来因为在监狱里斗殴致人重伤,刑期又加了三年。
六年后主角从监狱里出来,也才二十三岁,和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没什么区别,除了一双眼睛。
故事再往前推进,盛迦南本来就智商高,还长得漂亮,应聘成了一家夜总会的经理。
六年前的案件是一场阴谋,凶手另外其人,被害者是被几个富二代虐杀致死。
当时半夜经过小树林的女主角发现了人,对方浑身重伤只剩下一口气,活不了了,所以她没有找救护车也没有报警,而是径直的离开。
两天后警察找到了她,凶刀上有她的指纹,而且有目击证人看到她那个时间段经过。
种种证据指向之下,她承认了犯罪事实,替人顶了罪。
而真正的几个凶手,虽然诧异对方承认后又撒谎,但是既然自己已经脱罪,也就没有再管了。
他们甚至想,也许那个女人本来脑子就不正常。
几个人以为对方是任人摆布的菟丝花,被吓傻了。
六年后才发现惹到了不该惹的人,对方是个侧头侧尾的恶魔,血大概都是冷的,对自己狠心,对别人更是不留余地。
从一个人的消失开始,三天后被发现了尸体,头被整齐的割掉了。
一切其实早有预兆,盛珈蓝的父母是大学老师,女儿入狱六年来没有探监。
她们害怕,害怕自己女人,起初的那几年女儿表现出超乎常人的智商,她们很是欣慰和骄傲。
随着对方年龄的长大,就发现不对。
反社会性人格,简而言之,冷血的像是恶魔,所以在对方上初中后搬出去,双方就很少往来了。
夫妻俩和那群学生想得一样,也认为是盛迦南做得,还愧疚的和被害者的家庭道了歉,因为养出了这样一个女儿。
被害者的女朋友欧倩,开始也痛恨杀了自己男友的人,在盛迦南的父母在道歉时候,表现出恨不得自己女儿去死的情绪时候,开始好奇,世界上还有这样的父母。
好奇心之前,她成了唯一一个探监的人,没想道铁栅栏林外一边的说,说了几句改变她一生的话。
她按照对方的提示,去查了一遍,发现凶手的确是另有其人,然后又问盛迦南为什么要承认。
对方看了一眼她,诡异的笑了。
因为我是个彻头彻尾的神经病啊。 ↑返回顶部↑
事后解剖课的老师说。这人心硬手冷,让她觉得毛骨悚然。
这个评价让在班上本来就和人不怎么来往的盛迦南,更加冷清了起来。
虽然她每年是系里第一名。
一直到两年后被警方逮捕并且指控,才再次引来了关注。
她在众人眼里本就就是个‘怪人’,很多人觉得她脑子有问题,干出杀人的事情倒是很正常。
所有人一致认为她是凶手。
当时盛迦南辩护自己是自卫过当,由于两个人没有旧仇,盛迦南没有犯罪的动机,所以这个辩护成立,当时判刑了三年。
后来因为在监狱里斗殴致人重伤,刑期又加了三年。
六年后主角从监狱里出来,也才二十三岁,和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没什么区别,除了一双眼睛。
故事再往前推进,盛迦南本来就智商高,还长得漂亮,应聘成了一家夜总会的经理。
六年前的案件是一场阴谋,凶手另外其人,被害者是被几个富二代虐杀致死。
当时半夜经过小树林的女主角发现了人,对方浑身重伤只剩下一口气,活不了了,所以她没有找救护车也没有报警,而是径直的离开。
两天后警察找到了她,凶刀上有她的指纹,而且有目击证人看到她那个时间段经过。
种种证据指向之下,她承认了犯罪事实,替人顶了罪。
而真正的几个凶手,虽然诧异对方承认后又撒谎,但是既然自己已经脱罪,也就没有再管了。
他们甚至想,也许那个女人本来脑子就不正常。
几个人以为对方是任人摆布的菟丝花,被吓傻了。
六年后才发现惹到了不该惹的人,对方是个侧头侧尾的恶魔,血大概都是冷的,对自己狠心,对别人更是不留余地。
从一个人的消失开始,三天后被发现了尸体,头被整齐的割掉了。
一切其实早有预兆,盛珈蓝的父母是大学老师,女儿入狱六年来没有探监。
她们害怕,害怕自己女人,起初的那几年女儿表现出超乎常人的智商,她们很是欣慰和骄傲。
随着对方年龄的长大,就发现不对。
反社会性人格,简而言之,冷血的像是恶魔,所以在对方上初中后搬出去,双方就很少往来了。
夫妻俩和那群学生想得一样,也认为是盛迦南做得,还愧疚的和被害者的家庭道了歉,因为养出了这样一个女儿。
被害者的女朋友欧倩,开始也痛恨杀了自己男友的人,在盛迦南的父母在道歉时候,表现出恨不得自己女儿去死的情绪时候,开始好奇,世界上还有这样的父母。
好奇心之前,她成了唯一一个探监的人,没想道铁栅栏林外一边的说,说了几句改变她一生的话。
她按照对方的提示,去查了一遍,发现凶手的确是另有其人,然后又问盛迦南为什么要承认。
对方看了一眼她,诡异的笑了。
因为我是个彻头彻尾的神经病啊。 ↑返回顶部↑